您好,安沂!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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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anHavoc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15:06 (UTC)回覆

何潔柔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何潔柔」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Great♥HE☺留言2014年11月26日 (三) 16:16 (UTC)回覆

你好.我沒有宣傳.我只是不熟怎麼寫維基.如果有內容錯誤.方便幫我修正嗎?謝謝--安沂留言2015年10月24日 (六) 15:25 (UTC)回覆

User:安沂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User:安沂」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tang 2015年10月23日 (五) 16:15 (UTC)回覆

2015年10月

  您好,您可能還不了解,當您在所有討論頁或開頭是「Wikipedia:」的頁面中「參與討論」時,您應該在您的留言結尾加入四個波浪號標記(~~~~,可使用 按鈕)來簽名,以使得系統自動將您的用戶名或IP位址以及發表評論的時間加入到頁面中。這些信息在參與討論時對其他維基人尤為有用。另,可參閱Help:用戶頁。謝謝! --Stang 2015年10月23日 (五) 17:23 (UTC)回覆

Re: 編輯條目

不知閣下說的「如何下一步編輯內容」是甚麼意思,不過本頁頂部「歡迎」裡的那些連結或許有可參考之處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5年10月24日 (六) 16:10 (UTC)回覆

2015年11月

  請勿再於未有解決模板所提及的問題前移去維基百科頁面之維護性模板。此等行為會被視作破壞,而閣下亦會因此而遭受封禁。--廣雅 范 2015年11月6日 (五) 03:56 (UTC) 你好.那想請教一下管理員何潔柔版面出現這些文字.該怎麼辦?能協助我完成這頁嗎?讓這篇合規定.謝謝! 本條目可能不符合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2015年11月1日) 請協助添加關於主題的第二手可靠來源以確立條目的關注度。如若關注度無法被證實,條目可能會被合併或刪除。回覆

致貼上本模板的編者:請搜索一下條目的標題(來源搜索:"何潔柔" — 網頁、新聞、書籍、學術、圖像),以檢查網絡上是否不存在該主題的可靠來源(判定指引)。若有可靠來源,請貼上可靠來源或換用

模板。否則,請將本條目報告到此處。

若於2015年12月1日(本模板放置30天)後仍未有改善,可提報存廢討論,以取得共識決定是否保留。--安沂留言) 2015年11月6日 (五) 16:04 (UTC)--安沂留言2015年11月6日 (五) 16:03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你好管理員.我只是看到何潔柔頁面有以下這段話.想幫他修正.可能是因為不熟維基板規.造成誤會破壞.可否請管理員.幫忙修訂此頁呢?謝謝.可以取消我的永久封禁嗎?謝謝

本條目可能不符合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2015年11月1日) 請協助添加關於主題的第二手可靠來源以確立條目的關注度。如若關注度無法被證實,條目可能會被合併或刪除。

致貼上本模板的編者:請搜索一下條目的標題(來源搜索:"何潔柔" — 網頁、新聞、書籍、學術、圖像),以檢查網絡上是否不存在該主題的可靠來源(判定指引)。若有可靠來源,請貼上可靠來源或換用模板。否則,請將本條目報告到此處。

若於2015年12月1日(本模板放置30天)後仍未有改善,可提報存廢討論,以取得共識決定是否保留。

--安沂留言2015年11月7日 (六) 04:33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確認為何家育的多重帳戶。
  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5年11月7日 (六) 04:4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