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商標
格式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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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外語商標的使用,可以分類處理:
- 譯名約定俗成的,在大部分情況下,直接用譯名。如:可口可樂。
- 譯名不太為人所知或者存在多種版本的,可以先寫譯名,後面用括號給出原名,如:偉哥(Viagra)。
- 商標很少被翻譯,幾乎未進入過華語圈的,可以直接寫原名,如:Oxycontin。但仍然推薦編者給出音譯,以方便不懂英語的讀者。
- 除非文法上不得已,否則儘量避免將商標單獨作為產品的代稱:
- 避免:警方收繳了25塊勞力士。
- 要用:警方收繳了25塊勞力士手錶。
- 在應該用一般名詞的地方,儘量避免使用商標:
- 避免:他不喝可口可樂。
- 要用:他不喝碳酸類飲料。
- 寫商標時,儘量使用維基的標準格式,而非商標擁有企業鼓勵的格式:
- 避免:肯德基®
- 要用:肯德基
- 但也要避免發明新的格式,KFC是標準格式,而非「Kfc」。
- 除非十分必要,避免使用TM和®這類特殊符號。
產品標誌和公司標誌可以在相關文章中謹慎使用。許多公司宣稱對其標誌具有版權,但在百科全書中也許可以看成是合理使用。只有文字的簡單標誌也許不屬於版權範圍。在使用標誌時,請打上{{logo}}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