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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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序 (UTC)

聯署期:2019年11月24日23:13-XX:XX
答辯期:2019年X月X日XX:XX-2019年X月X日XX:XX
投票期:2019年X月X日XX:XX-2019年X月X日XX:XX

提請解任Techyan 討論 · 貢獻 · 封鎖 · 保護 · 刪除 · 移動頁面 · 權限操作 · RfA之管理員權限,理由詳列在下。

理由

  1. 於8月16日本人回應Techyan之言論,並以{{ping}}要求他作出回應,唯至8月23日仍未對本人的留言作出回應,期間亦作不少編輯,包括撰寫論述
  2. 於8月8日TrutH_SuiTeR以{{ping}}要求Techyan作出回應,唯至8月16日才對部分詢問作出回應,期間亦作大量編輯,包括撰寫論述
個人及管理行為不當
  1. 用戶頁中增加不文明內容,包括頁中的一Telegram頻道連結,及「說白了...不許你們不服氣。 」引言之出處。該頻道含有大量針對其他維基人的不文明內容,如轉貼他人於他群的發言和嘲笑。而該引言出處部分侮辱當事人,當事人SickManWP現實名稱為蔡柏熙,而Techyan以蔡薄熙稱呼他和影射政治人物薄熙來。
  2. 復原他人移除不文明內容和反破壞之編輯以及濫用WP:TW。而行政員Shizhao和本人以不文明內容之理由移除Techyan的用戶頁不文明內容,唯他復原本人與Shizhao編輯,且發出4im警告,但上述情況並非極為嚴重之破壞。
  3. 無理封禁本人和違反WP:BP中的有利益衝突的情況。Techyan警告本人後,本人再度於該用戶頁移除不文明內容,後被他以回退之權限復原本人編輯和以擅自修改他人用戶討論頁之理由直接封禁,而非提報至 VIP 待其他人來判斷。其封禁後被Tigerzeng解除,而他並未對此作任何解釋。
  4. 違反WP:BLP和進行編輯戰。Techyan於Wikipedia:《求聞》/2019年/6月簡訊中增加「據可靠消息,占海特因產後抑鬱自殺身亡。」之內容,但並沒有任何來源能證明此內容。期後YFdyh000140.180.246.189移除該段內容,卻被他復原,並說「我也請你不要逼我去寫過濾器,不想碰正則。RRD和AFD兩條路都可以,請便。占海特死了就是死了,沒死就是沒死。放著那麼多港台藝人的條目違反BLP,非要揪著這個不放幹什麼?何況這又沒違反。」,可見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和以過濾器㮁權限威㬨他人,而他並未對此作任何解釋。
  5. 無故解封被全域封鎖IP段65.49.0.0/17的做法,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9年8月#Special:用戶貢獻/65.49.0.0/17,使破壞者能利用該段ip進行破壞,而他並未對此作任何解釋。
  6. 違反WP:BP標記用戶頁。他於User:Angels3816547290/簽名板User:Angels3816547290/介紹進行替換,而這兩個頁面為永久封禁用戶的子頁面內容,而非主頁面。
  7. 以封鎖(編輯禁制)相威脅。於meta: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Naughtycaique_(愛莎)[email protected]中,表示「... I am seriously considering a ban on you for CU-related discussions on zhwiki」威脅MCC214,唯他並沒有作出違反方針指之行為。

如欲希望改善上述提報理由,可於下方之討論區留言。謝謝。 --SCP-2000留言2019年8月23日 (五) 15:21 (UTC)[回覆]

第一階段:聯署

聯署限期:2019年8月30日。

第二階段:答辯

  • 在罷免提出後,被罷免人有5天的答辯期,對於罷免申請中指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如果罷免人在5天內沒有答辯,被視為無答辯意見,不過仍可在投票期間發表意見。

第三階段:投票

在此投票 (0/0/0) 截止時間2019年X月X日XX:XX (UTC)

被聯署帶成的投票

聯署者自動計為支持者,唯投票期間仍可改變意向。為確保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除,請參見聯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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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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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解任投票不符合發起條件,原因如下:
  1. 「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本案中,Techyan 明顯有做出溝通,雖不盡善盡美,也未使得當事人充分滿意,但仍有溝通空間。
  2. 事例「僅限於在中文維基百科上發生。如事件發生在中文維基百科以外渠道的話,請自行查找有關人士解決」。Ohwpzz 一事雖海豚在自己的用戶頁上掛了連結,但僅僅只是掛連結而已,並不構成違反方針指引。頻道內的人身攻擊內容,現並無證據證明是 Techyan 所發;退一萬步說,就算是,也應該找 Telegram 相關的其他人士解決,而不構成發起解任案的條件。「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
  3. 本解任案未有在互助客棧發起聯署。(Special:PermanentLink/55793155#WP: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4次)-- Sunny00217 2019年8月24日 (六) 02:0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