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DRN規則A
此頁是Wikipedia:爭議解決指引論述,不是維基百科的核心方針或指引。 此頁僅代表部分編者關於社羣規範或維基百科的觀點,尚未得到充分共識。有些論述得到社群中多數編者的認同,而有些只代表少數編者的意見。 |
以下是爭議解決布告板調解的基本規則,當調解員指定規則A時適用:
- 保持文明和簡潔。
- 關於條目的討論一次只能在一個布告板上進行。其他布告板上的舊討論應被關閉或暫停。如果你在其他布告板如WP:ANI或仲裁執行報告條目問題,則視為退出調解,調解將被標記為失敗。
- 評論內容,不評論編輯者。
- 討論的目的是改進條目,而不是抱怨編輯者。雖然內容問題與行為問題有時會交織在一起,但解決內容問題通常會緩解行為問題或使其消失。不文明的評論或關於其他編輯者的評論可能會被隱藏。
- 「評論內容,不評論編輯者」意味著當你被要求總結時,無需提及其他編輯者的名字,但可能需要指出條目的具體段落或位置。無需指出與你意見不一致的編輯者。
- 討論編輯,不討論編輯者。這是「評論內容,不評論編輯者」的另一種表述,因為這一點需要反覆強調。
- 不要回應其他編輯者的評論;即不要與其他編輯者進行來回討論。這種嘗試已經無法解決爭端(因為在爭議解決布告板進行討論的前提是討論頁上已經進行過討論)。將你的評論對調解員和社群陳述。除了專門區域,與其他編輯者的來回討論可能會被折疊,並可能引發警告。
- 在調解進行中,不要編輯條目。如果調解進行期間有參與者編輯條目,則調解將被標記為失敗。
- 如果已經發生過版本的編輯戰,調解員不會選擇哪個版本作為顯示的「正確」版本。調解期間請停止編輯戰,因為調解的目的是協助選擇條目版本,而調解員不會充當仲裁者。
- 不要在調解員的用戶討論頁與他們聯繫。其他編輯者會認為這是在繞過他們。如果有問題要問調解員,請在爭議解決布告板上提問。
- 在調解進行期間,最好不要在條目討論頁或用戶討論頁上討論條目,因為在爭議解決布告之外的討論可能會被忽略。
- 調解員可能對主題沒有背景知識。熟悉主題的編輯者有責任向調解員解釋,就像條目是為了向讀者解釋主題一樣。
- 請在爭議解決布告板上具體論述。不要只說某段需要改進,請具體說明怎麼改。不要只說「所有觀點都要討論」,請指出缺少的觀點。如果條目有生者傳記問題,請具體說明應如何修正。
- 調解員會提供來回討論的區域。請將你的評論放在該區域,這樣其他人可以選擇忽略它們。即使在來回討論區,評論仍然必須保持文明。
- 各方參與者每48小時應該檢查一次案件,並在48小時內回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