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矛
丁矛(1968年11月9日—),男,四川绵阳人,中国持不同政见者。六四事件学生领袖[1],1992年4月,因“社民党”案被捕,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
生平
1987年,丁矛毕业于四川绵阳中学,考入兰州大学哲学系,在此期间成为六四事件学生领袖。1989年7月被兰州市公安局抓捕,后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逮捕,1990年5月被免于起诉,予以释放[2]。
1992年4月,因“社民党”案被捕,1995年4月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999年4月出狱,同年被兰州大学开除学籍,回到家乡四川成为企业家。
茉莉花革命期间被拘留
2011年2月19日晚,因在网上转载网传的“茉莉花集会”信息,丁矛被成都市警察拘留,同年3月28日,被绵阳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被羁押286天后,于同年11月28日被释放,改为监视居住[3]。
参考来源
- ^ China: More than 200 arrests to quell the "jasmine revolution" in China. AsiaNews. 2 April 2011 [13 April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5).
- ^ 2.0 2.1 丁矛先生简介. 维权网. [2022-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9).
- ^ 乔龙. 涉“茉莉花”丁矛获释转监视居住六个月(图). 自由亚洲电台. [2022-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