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简称上海市教委,是主管上海市地方权限各类教育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同时领导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9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秘书长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62名。[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周亚明
副主任(4)闵辉、孙真荣、王浩、杨振峰
一级巡视员蒋红
总督学平辉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组织上级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省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正地厅级
上级中共组织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
對外官網edu.sh.gov.cn

现任领导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领导及工作分工如下(截至2023年4月26日)[2]

  1. 主任:周亚明
    • 全面负责市教委工作
    • 分管:秘书处(研究室)、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
  2. 巡视员:蒋红
    • 分管:办公室(含政务公开)
    • 协助分管:秘书处(研究室)
  3. 副主任:闵辉
    • 分管:民办教育管理处、学校后勤保卫处、德育处
  4. 副主任:孙真荣
    • 分管:职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科学研究处、政策法规处(政风行风办公室)
  5. 总督学:平 辉
    • 分管:督导室、青少年保护工作处、信访办公室
  6. 副主任:王 浩
    • 分管:学生处、信息化工作处、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处
  7. 副主任:杨振峰
    • 分管:基础教育处、托幼工作处、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

机构设置

委机关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秘书处(研究室)
  • 发展规划处
  • 人事处
  • 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 基础教育处
  • 职业教育处
  • 高等教育处
  • 终身教育处
  • 托幼工作处
  • 民办教育管理处
  • 学生处
  • 科学技术处
  • 信息化工作处
  • 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处
  •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学校后勤保卫处
  • 政策法规处(政风行风办公室)
  • 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
  • 审计处
  • 德育处
  • 督导室
  • 青少年保护工作处
  • 信访办公室

直属高等院校

直属中等、初等院校

直属研究机构

参考文献

  1. ^ 上海教育:信息公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0-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22). 
  2.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领导及工作分工. edu.sh.gov.cn. [2023-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4).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