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木·霍加
克里木·霍加(1928年—1988年3月7日[1]:32[2]),笔名阿布都克里木,男,维吾尔族,新疆哈密人,中国诗人、翻译家,曾任中国作家协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新疆分会副主席。[3][4]
生平
霍加出生于新疆哈密县阿尔通鲁克村[1]:32。幼年随父母旅居于甘肃酒泉。曾在酒泉、兰州、南京求学。1949年后,在新疆宣传、文化部门工作。1973年时,离开干校,恢复中国共产党党籍。1974年后,与伊明·吐尔逊、加里等人将《红楼梦》翻译成维吾尔语[1]:32、33。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郝关中. 沉痛悼念克里木·霍加同志. 语言与翻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1988, (1988年02期): 32—34 [2021-06-10]. ISSN 1001-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0) (简体中文).
- ^ 著名维族诗人克里木·霍加逝世. 民族文学. 1988, (05) [2021-06-12]. ISSN 0257-285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2).
- ^ 克里木·霍加. 中国作家网. [2020-11-15].[失效連結]
- ^ 刘斌. 优秀的维吾尔族文学翻译家、诗人克里木·霍加. 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1996, (02) [2021-06-12]. ISSN 1674-8689. doi:10.16455/j.cnki.65-1281/g4.1996.0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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