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曾
南宋官員
履歷
洪邁《夷堅志》記載吳曾“博聞強識,知名江西”,但沒能中第。紹興十一年,吳曾向朝廷獻上自己撰寫的《春秋左氏傳發揮》等書,受到嘉獎,特補右迪功郎。二十三年為玉牒檢討官。二十九年閏六月,已經轉為右承奉郎的吳曾守宗正寺主簿。同年十一月,因顯仁皇后的攢宮周圍有民間墓葬,吳曾上書請求挑走士民墓葬,結果與太史局丞楊彥民一同被斥責“妄乞挑去民間冢墓”,于紹興三十年五月降官一級,而此前他已試為太常丞。同年十一月,吳曾權吏部郎官,不久被殿中侍御史陳俊卿彈劾,說其:“敢為大言,士流嗤鄙。。。懵不曉事”云云,結果被賜予在外宮觀官的閒職。此外,吳曾曾擔任過嚴州知府,不知在何時。吳曾布衣上書時為秦桧賞識,故此後為其黨羽,乃至於上言請為秦桧置官屬、賜九錫。《雲麓漫鈔》說他自秦桧死後,便不敢出門。[1]
參考文獻
- ^ 余, 嘉錫. 四庫提要辯證. 北京: 中華書局. 2018: 876–882. ISBN 9787101056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