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梅法常
大梅法常(752年—839年)[1] 唐朝明州(今浙江寧波)大梅山(浙江省鄞縣)法常禪師,俗姓鄭,湖北襄陽人。幼年出家於荊州玉泉寺,年二十於龍興寺受具足戒;法嗣於馬祖道一。[2] 唐文宗開成四年(公元839年)禪坐入寂,春秋八十八,戒臘六十九。一個月後,舉火闍維,焚於南澗。火化後,其舍利五色璨然而圓潤。 [1] [2]世稱大梅和尚,習稱大梅法常。 [3]
法嗣
師承
著作
法常禪師語錄,門人輯為《明州大梅山常禪師語錄》,中國不傳,日本金澤文庫藏有舊抄本,今存稱名寺,日本學者日置孝彥撰《明州大梅山常禪師語錄之相關考察》有校錄本。 [3]
參考來源
- ^ 1.0 1.1 禅宗史113: 梅子熟也
- ^ 2.0 2.1 唐明州大梅山法常禪師
- ^ 3.0 3.1 大梅法常二偈之流传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