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回龍庵
平武回龍庵位於四川省綿陽市平武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平武回龍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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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綿陽市平武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70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平武回龍庵位於四川省綿陽市平武縣平通鎮橋壩村,坐北向南,占地面積1800平方公尺。據回龍庵《建修碑誌》記載,該庵為清代光緒十七年重建。主要建築由山門、天王殿、龍王殿、大佛殿、觀音閣及廂房等組成,現僅存觀音閣及兩周房,觀音閣面闊、進深各三間,平面呈正方形,面闊11.3公尺,進深11.3公尺,重簷攢尖頂建築,閣高13公尺,內設木質樓梯,可隨梯攀登至二樓。二層設樓座,鋪設木質樓板。閣的金柱為通天柱,柱礎均為石質。正脊和垂脊裝飾華麗,正脊中央還安置一個形制精美的鐵刹,兩側壁上的繪畫保存完好。主要以佛教故事以及民間歷史傳說為題材,有一定的歷史、藝術價值、為研究清代建築、宗教提供了實物資料[2]。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