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崇和(1954年11月),四川广安人。汉族。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原子核物理专业毕业。

1974年8月在四川广安县茶坪大队参加工作,任大队团支部书记、生产队副队长、附设中学代课老师。1976年12月在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原子核物理专业学习,1980年8月毕业后留校任助教、学生工作组组长、系团总支书记。1983年10月到轻工业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司长助理。1994年9月任轻工总会行业管理指导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副局级)。1997年6月至1998年10月,挂职任湖南省轻工业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1998年10月到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信贷经营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0年11月到国务院办公厅工作,历任秘书三局副局长,政务专员(正局级)兼副局长,局长。

2011年1月,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1月,不再担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1]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川地区代表[2]。2016年2月,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3]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