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修府(1822年—1880年),字允六,一字東墅江蘇省嘉定縣南翔(今屬上海市)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官至湖南永州知府。[1]

生平

張修府為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丙午科舉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聯捷張之萬榜三甲進士。改庶吉士散館翰林院檢討咸豐三年(1853年)假歸。正逢小刀會起事占據上海,修府經巡撫吉爾杭阿奏請朝廷,留辦本籍團練。官軍克服上海之後,論功賞戴花翎,以知府用,補湖南岳州缺,因父喪未能就職。張芾督辦皖南軍務,征召其赴軍效力。守喪結束後,代理長沙知府,補永順府知府,任內政績卓著。又調署長沙,請假養病,不久又因母喪停職守喪,之後署任永州府知府。光緒六年(1880年)卒,年五十九歲。光緒《嘉定縣志》有傳。[2][3]

著作

張修府工詩文,好山水,著有《小瑯環園詩錄》。[3]近人徐世昌所編之《晚晴簃詩彙》卷145收錄其詩四首。[4]

参考资料

  1. ^ 《嘉定縣志·卷十四·選舉志上》頁五十三:“(道光二十六年丙午)張修府,居南翔。(道光二十七年丁未張之萬榜),張修府,有傳。”
  2. ^ 《詞林輯略·卷六》道光 丁未:“張修府,字允六,號東墅,江蘇嘉定人,散館授檢討。官至湖南永州府知府,著有《小瑯環園詩錄》。”
  3. ^ 3.0 3.1 《嘉定縣志·卷十六·人物志一·宦蹟》頁六十七~六十八:“張修府,字允六,一字東墅,道光丙午、丁未聯捷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咸豐癸丑假歸。會游匪據上海,巡撫吉爾杭阿奏請留辦本籍團練,大小數十戰,上海復,敘功,賞戴花翎,以知府用,命補岳州遺缺,外艱未赴。督辦皖南軍務張芾檄赴軍營。服闕,抵省代理長沙府,補永順府。劾貪令,斥劣衿,懲蠹役,擒土匪,釐積案,褒獎孝子、節婦,鑿井築橋,百廢具舉。逆匪犯屬縣,龍山擊卻之。調署長沙,乞假,病痊,尋丁內艱。服闕,署永州府,課蠶桑,卹刑獄,專務與民休息,歷八載。解任,需次道員。光緒庚辰卒,年五十九。
    修府敦孝友,工詩古文,好佳山水,所至激揚風教,在長沙時,修屈賈祠;在永順時,毀五通祠,建朱文公祠,復崇文書院;在永州時,興濂溪書院,通籍三十餘載,宦橐蕭然。”
  4. ^ 《晚晴簃詩彙》卷145:“張修府,字悔齋,號東墅,嘉定人。道光甲辰進士,历官永順知府。有《小琅環園詩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