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強

香港犯罪集團首腦

张子强(1955年4月7日—1998年12月5日),綽號「大富豪」,生前為香港一个犯罪集团的大首脑[1],與季炳雄葉繼歡被外界合稱「香港三大賊王」。

張子強
别名大富豪、世紀賊王
职业犯罪集團首領
刑事处罚枪决
儿女三男二女
定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綁架罪走私武器、弹药罪

生平

張子強出生于广西省容县专区郁林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4岁时随父母在逃港潮中偷渡到香港[2],后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械劫解款車

1991年7月12日,3名年約30歲的华裔男子於啟德機場持械行劫一輛解款車,劫去大量的美金港幣現鈔,相當於1.7億港元,護衛公司內鬼正是「大富豪」的老婆羅豔芳。[3][4]同年9月,張子強因涉嫌串謀行劫被捕[3],後被重判入獄18年。張子強不服上訴,法官認為此案證人的口供證據不足,張子強於1995年6月22日在香港最高法院上訴得直,當庭釋放。

連環綁架香港富商

出獄后不足一年,1996年5月23日傍晚張子強與金嘉裕再度犯案[5],這次案情更轟動,綁架了香港首富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當日李澤鉅乘坐高級豪華房車返回壽臣山道寓所途中[3],張子強與同黨駕車攔住李澤鉅的房車,並用AK-47突擊步槍和手槍指著他和司機[6],更向房車連開兩槍[3]。綁匪迅速將李澤鉅拖出車外,脅迫他登上賊車離去,並讓司機開車返回李家,通報李澤鉅被綁架的消息。綁架成功使張子強非常高興,還在李澤鉅額上輕吻[6]。隨後將他脫光衣服[6],只穿一條內褲囚禁在粉嶺鶴藪一個廢棄雞場的房屋內[6]。張子強腰纏炸彈親自去李家大屋與李嘉誠洽談贖金[7]李嘉誠因此不敢報警並即場答應,張子強一口索價20億港元[3],李嘉誠指:「現金只有10億,如果你要,我可以到銀行給你提取[8]」張先拿了3,800萬港元[6]。本來李嘉誠先給他4000萬,但張嫌4與「死」字諧音[6],不吉利。隨後李嘉誠又給了他10億現金,最後張子強成功勒索高達10.38億元巨款[3],與長江基建的股票編號「1038」一樣[3],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9]李嘉誠給錢的時候還勸他可以拿錢買他們公司的股票[6],或者存下來夠他花半輩子的。張子強收錢後,親自駕車將被綁架一日的李澤鉅載到銅鑼灣怡東酒店門外釋放[3]李澤鉅並無受傷。李嘉誠與張子強洽談贖金時表現鎮靜[8],連張子強都很意外,張問他:「你為何這麼冷靜?[8]」李回答指:「因為這次是我錯了,我們在香港知名度這麼高,但是一點防備都沒有,比如我去打球,早上五點多自己開車去新界,在路上,幾部車就可以把我圍下來,而我竟然一點防備都沒有,我要仔細檢討一下。[8]」李嘉誠表示,當時有勸誡張子強:「你拿了這麼多錢,下輩子也夠花了,趁現在遠走高飛,洗心革面,做個好人;如果再弄錯的時候,就沒有人可以再幫到你了。[8]」後來張子強致電李嘉誠,指自己在澳門賭輸2,000萬[6],並於電話上說:「你教教我,還有什麼是可以保險投資的?」李嘉誠當時回答:「我只能教你做好人,但你要我做什麼,我不會了。你只有一條大路,遠走高飛,不然,你的下場將是很可悲的。[8]」經過這件事情之後,李嘉誠漸轉低調[6],明顯對家人保護起來。李澤鉅生了三女一男[6],除了大女兒因在1996年綁架事件發生前出世而公佈名字為燕寧(現名思德)外[6],隨後出生的孩子名字一直保密至今。

一年後張子強重施故技,綁架香港第二首富新鴻基地產主席郭炳湘,1997年9月29日張子強與一眾黨羽趁郭炳湘自行駕車至深水灣道豪宅大門外時[10],強行將他截停及擄走,禁錮於新界一間村屋內[10]。當時綁匪要求郭炳湘致電回家要求贖金,但被郭炳湘拒絕,張子強等人每日對他施以暴力[10],迫使郭炳湘在被綁架四日後致電妻子李天穎,要求妻子準備20億港元贖金[10]。被綁架期間,郭炳湘遭脫去衣服困於小木箱中[10],需長期蜷曲身體,每日靠叉燒飯及清水充飢[10]。經過多番斡旋,郭家於10月3日支付6億港元贖金[10],但張子強收款後卻未立即放人,要待至翌日,郭炳湘才獲釋回家。雖然平安回家,但遭綁架及虐待的恐怖經歷令郭炳湘身心受創並因而患上抑鬱症[10],經逾一年治療才康復。

逃往中國大陸,被捕並處決

1998年1月他在香港新界北區馬草壟一間石屋儲存800公斤炸藥時[5],被香港警方追捕而潛逃中國大陸。同年策劃另一宗大案時,在江門外海大橋上與同黨胡濟舒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机关拘捕,其餘多名黨羽亦相繼落網。[3][4]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案公开作出一审判决,他因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死刑,另因綁架罪走私武器、彈藥罪被判無期徒刑,並处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財產人民幣6.621元,于12月5日被槍决[11]外间传言张子强曾以「身为香港居民,而且犯案地点在香港」为理由向香港政府求助,要求引渡返回香港受审,以图得以避过死刑,但为香港政府所拒绝。当时港府向外间公布的理由为:「因为中國公安以他曾在大陸犯案为理由,所以享有司法管辖权」,而在案件审理期间,亦积极向中國法院提供证供。事件引起了有关罪犯于中國大陸被捕受审而应否移交回港受审问题的争议[12][13]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指控的犯罪,有些犯罪行为虽然是在香港实施,但是组织、策划等实施犯罪的准备工作,均发生在内地;实施犯罪所使用的枪支、爆炸物及主要的作案工具均是从内地非法购买后走私运到香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内地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11]

犯罪年表

1991年6月及1992年3月,以叶继欢为首的一伙匪徒,连续抢劫了香港观塘物華街深水埗大埔道的7间金铺,劫得金饰价值达700多万元。

1991年7月12日,抢劫启德机场装甲运钞车1亿6000万元,张子强后来被捕,但法庭以证据不足为由,把他无罪开释。港英当局当时还赔偿给张子强一大笔钱,使张子强愈发张狂。张子强于此时在狱中结识叶继欢,二人一拍即合,开始合作。

1995年11月,在深圳枪杀香港居民蔡志雄。

1996年5月,与叶继欢集团合谋绑架香港超级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勒索港币10亿3千8百万元。张子强分得4亿3千8百万。叶继欢在作案前10天携带军火返港,意外与警方交火,重伤被捕,但叶的部下仍参与了绑架案。

1997年9月,绑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勒索港币6亿元。张子强独得3亿元。

1997年10月,又策划绑架澳门“赌王”何鸿燊,被警方识破,未遂。

1997年底,从中國大陸非法购买800公斤烈性炸药,2000多枚雷管,并偷运到香港,图谋制造更大的恐怖事件。据炸药专家说,800公斤烈性炸药如果集中爆炸,足以炸平一座十几层的大厦。正是这800公斤炸药,敲响了大富豪犯罪集团的丧钟。[14]

1998年因购买爆炸物在江门被中国大陆警方逮捕,后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于1998年12月5日执行枪决。

遭凍結資產

1998年8月26日凌晨,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向张的妻子罗艳芳下发法庭的“限制资产令”,冻结张子强旗下的大部分资产。罗艳芳委托律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取消禁制令。11月4日,法庭正式撤销资产冻结令,被拘押的15名张子强的有关人士和在港亲戚被释放,罗还获得了警方支付的惩罚性的堂费赔偿。后她与子女迁居泰国。[15]

相关影视作品

由於張子強所犯案件題材有戲劇性,故中、港兩地都有電影或電視製作。

作品類別 作品名稱 主演
1995年 香港電影 賊王 任達華
1998年 驚天大賊王
1999年 轟天綁架大富豪 呂良偉
香港電視連續劇 縱橫四海 徐寶麟
2001年 中國大陆電視連續劇 惊天铁案 吴毅将
插翅難逃 赵燕国彰
2016年 香港電影 樹大招風 陳小春
2019年 追龍II:賊王 梁家輝

参見

参考文献

  1. ^ 賊王輸10億贖金 向超人求教投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東方日報》2013年11月28日
  2. ^ 解密:香港昔日一哥张子强的惊天大劫案. [2012-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6).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張子強綁架李澤鉅郭炳湘索逾16億贖金. 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8日 [2013年11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8月5日) (中文(繁體)). 
  4. ^ 4.0 4.1 香港重案】謀炸監獄 張子強內地被捕打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5-07-07 壹週Plus
  5. ^ 5.0 5.1 10億贖子 勸張子強做好人. 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9日 [2013年11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6月13日) (中文(香港)). 
  6.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大兒子李澤鉅:曾經被張子強綁架. 中國中央電視台 (中文(繁體)). [永久失效連結]
  7. ^ 李天穎:張子強腰纏炸藥見李嘉誠. 《東方日報》. 2011年3月8日 [2013年11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3月29日) (中文(繁體)). 
  8. ^ 8.0 8.1 8.2 8.3 8.4 8.5 張子強輸清贖金搵超人請教投資. 《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8日 [2013年11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1月21日) (中文(繁體)). 
  9. ^ 《令人戰慄之恐怖犯罪史》. ISBN 9789866487347. 
  10.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綁架創傷患抑鬱症. 《東方日報》. 2010年10月5日 [2013年11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3日) (中文(繁體)). 
  11. ^ 11.0 11.1 张子强等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抢劫、绑架、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上诉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gongbao.court.gov.cn. [2019-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7). 
  12. ^ 保安局局長解釋張子強案. 政府資訊中心. 1998-11-03 [2019-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2). 
  13. ^ 政府澄清有關張子強案的報道. 政府資訊中心. 1998-11-06 [2019-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14). 
  14. ^ 张子强:胆大妄为的大盗.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1). 
  15. ^ 张子强给他的女人罗艳芳留下巨额资产. [2012-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