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璿 (正德戊辰進士)
張璿(1477年—?年),字仲齊,别號恒山,直隶真定府晋州(今河北晋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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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籍貫 | 直隶真定府晋州 |
字號 | 字仲齊,號恒山 |
出生 | 成化十三年(1477年)正月三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邵氏 |
親屬 | (兄)张瑜,字仲懷,號清溪,弘治十一年戊午科舉人,官岢岚州知州 (子)張集,嘉靖癸未進士,官饶州知府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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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順天乡试解元,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一百七十二名,廷试三甲五十八名進士,正德四年(1509年)授浙江道試监察御史 [1],差視陕西茶马,七年巡按山东,弹劾巡抚张凤,并為布政使姜洪辯白。九年二月督学南京[2],十年十一月升大理寺右寺丞[3],十四年四月轉左寺丞,嘉靖元年(1522年)六月升大理寺右少卿[4],三年升巡抚宁夏都御史,四年以庆藩之事,论奏不实被逮问免职[5]。
嘉靖八年六月起复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十一年二月因淫刑肆虐被弹劾,废黜为民[6]。卒后门人私谥曰贞毅先生[7]。
家族
曾祖张荣。祖父张信。父张名矩,壽官。母苑氏。具庆下,兄张瑜,教谕[8]。
参考文献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七》:正德四年二月,授行人曹仿、涂敬、知县许凤、进士张璇、颜正、张缙、李元、俞锱、童宽、胡止试监察御史,仿、璇、正浙江道;敬、宽山东道;凤、锱陕西道;缙、元福建道;止贵州道。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正德九年二月,命浙江道监察御史张璇提调南直隶学校。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一》:正德十年十一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吴祺为左寺丞,浙江道监察御史张璇为右寺丞。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十五》:嘉靖元年六月丙申,升大理寺右少卿张缙为本寺左少卿,左寺丞张璇为右少卿。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五》:嘉靖三年十二月,镇守宁夏都督种勋、都御史张璇并劾奏庆王淫秽黩伦,枷仪宾,械职官,擅杀无辜,招致降虏,操练兵马,潜结凶恶包锦、杨钦等十辈,谋不轨,乞按验之。 上以所奏事情重大,命左副都御史王时中、锦衣卫指挥佥事刘宗武往勘之。庆王台浤既为巡抚都御史张璇告变,诸阴事泄,且见按急自危,一日率官属夺关驰马出,欲走阙下自诉,宗室、仪宾颇有从者,璇皆遮还之,闭王别馆,具疏以闻。已而张璇又言王阑出,恐变不测,请逮王及宗室官属从王者至京师。 上令廷臣杂议,仍命王居府待按,其从王出及守门纵王者,皆即本处诘治,时廷臣亦议召璇还, 上不从。嘉靖四年六月,夺庆王台浤爵降为庶人。初台浤多行无礼于国,为巡抚都御史张璇所论奏,王衔之,已行贿于镇守太监李昕、总兵官种勋求解,昕、勋弗纳,王并衔之。会宁夏卫指挥杨钦、包锦、宋杰等各以事获罪怨璇,因藉资于王,共谋杀璇及昕、勋。而奉国将军台水□封亦与其谋,未发而璇觉,捕钦等下都指挥佥事常世臣、按察司佥事刘淮讯治,钦等遂诬台浤将为不轨,璇具奏闻。 上遣司礼监太监扶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时中、锦衣卫指挥佥事刘宗武往讯,具狱上言台浤、台水□封他罪有之,无谋不轨事,所奏与世(臣)[世]、刘淮所按各失实,刑部尚书赵鉴会廷臣议覆。得旨:杨钦等各论死发戍如律,昕、璇、世(臣)[世]、刘淮逮京究问。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五》:嘉靖十一年二月丙申,刑科给事中徐俊民疏言国家根本,莫重留都,南北咽喉,莫急运道,兹惟钜任,贵在得人。窃见河道都御史李绯,漕政不修,一筹莫展;操江都御史张璇任性乖方,妄作威福,即指挥等官,毙于杖下者几十人,以故小民不安,相聚为盗,沿江剽掠,殆将百艘。乞更置二人,以靖地方。得旨:绯旷职令闲住,璇淫刑肆虐,特黜为民。
- ^ 《晋州志》:张璿字仲齐,號恒山,宏治甲子举乡试第一,登正德戊辰进士,授监察御史,首劾悍帅,不为忌避。差督陕西茶马,即忤逆瑾,宪节凛伏。巡按山東,风裁丕振,疏劾巡抚张凤,并白布政姜洪之诬,朝绅多直之。督学南畿,衡鑑適底,沙汰不少假借。历任大理左右丞、少卿,參駁允當。会推寧夏巡抚,預遏逆藩之乱,夏人感德,至今立祠祭之。未幾,操江留都,舊時操江官职業多废,公至則振纪纲,勤校閲,严捕获,明賞罚,威名大著。然刚介峭直,为人所嫉,卒以不附宰执,坐诬免归。甘贫忘势,绝迹公门,惟教授生徒,出其门者皆名士。時两都台垣后先推荐三十馀疏,舆论益归与之,而竟终焉,门人私谥曰贞毅先生。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