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 (1917年)
李元(1917年11月—2011年1月13日),湖南省平江县献钟(现归加义镇五星村)人[1][2],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大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
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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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17年11月 中国湖南省平江县嘉义镇 |
逝世 | 2011年1月13日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军事指挥官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抗日战争时期,李元参加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任湘鄂赣游击支队第1大队军事教员、排长,新四军第1支队1团连长、营长,新四军第7师政治部教育科科长,巢北支队参谋长,独立团代理团长,新四军第2师6旅司令部参谋处处长。经历皖南事变。
解放战争时期,任苏北军区第五军分区副参谋长,华东野战军第十二纵队副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十九兵团二十七军副参谋长。
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李元担任第27军参谋长,率部入朝并参与了长津湖战役。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第27军参谋长,第27军副军长兼参谋长,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196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基本系,后任南京军区副参谋长。1964年8月,李元被授予少将军衔。1975年任总后勤部副部长。
1985年,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被增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曾荣获八一奖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2011年,李元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