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鬥(英語:Duel)通常是指兩個人之間徒手或使用相似的武器,在並非比賽的場合下,通过武力較量分勝負來使對方降服,或證明自己的信念是正確的或無辜的等。如果在戰爭中常以一騎討、一騎打、單挑等字眼,形容參與決鬥的有名將士,就以個人勝負來決定戰果的情形也出現過。11世纪到20世纪的欧洲人有时会用决斗解决争执。双方装备的武器必须符合一定的规定。

“决斗”一词有时也用来指战斗机之间的空战,以及战船之间的海战(特别是在航海时代)。中世纪决斗往往被描写得很浪漫。决斗者往往借口保卫荣誉权(有时会为了微不足道的事情决斗),或是为恢复其君主的名誉而提出决斗。决斗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获得满足,而是展示自己的骑士精神。决斗一般不充当判罪的依据,反之则为司法决斗。

19世纪初以后很多欧洲国家都立法禁止决斗,但是决斗并没有因此终止,决斗双方——只要决斗是公平的——一般也不会受到指控。由于只有绅士有荣誉权,所以只有绅士允许决斗。如果绅士被地位较低的人冒犯了,他可以用笞杖、短马鞭、鞭子进行惩罚,或者让他的仆人代劳。

决斗现在已被世界上所有国家完全废止。

规则

早期的决斗通常使用决斗剑。18世纪后也经常使用决斗手枪。[1]富裕的贵族往往愿意花大价钱购买决斗手枪。

决斗前的情形通常如下。一方被侮辱(可能是想象中的)之后,将会向另一方提出挑战(“要求得到满足”),[2]做法是做侮辱性的动作,例如把手套扔到对方面前。英语成语"throwing down the gauntlet"——“扔手套”就是提出挑战的意思。因此被手套扇耳光的人要么接受挑战,要么承认受辱。不过和很多人认为的不同,用手套打脸不算是提出挑战。提出挑战后,双方各指定一个“副手”,由他们决定无人打扰的“荣耀场所”,其目的也是避免打扰。副手还负责检查双方的武器是大致等同的,并证明决斗的公平性。

决斗的终止方法有以下几种,由挑战者选择:

  • 只要一方受伤——即使是小伤,决斗就终止;
  • 一方受重伤而无法继续决斗时,决斗终止;
  • 一方受致命伤后,决斗终止;
  • 手枪决斗中,双方相对开枪。如果两人都没有命中,而挑战者认为他已经“满足”,则决斗终止;否则反复开枪,直到一方受伤或死亡为止。但开枪次数不能超过三次,否则会被认为是过于“野蛮”。实际这种情况很少见。
 
小说中奥涅金和连斯基的手枪决斗

在手枪决斗中,决斗者可以有意打偏,可能表示“不屑与之决斗”。这种做法被1777年的决斗法英语Code duello的第13条禁止,但还是存在不同的习俗。挑战者可以在“满足”后要求立即停止决斗。当决斗者无法继续的时候,有时可由副手代劳——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技术要求较高的用剑的决斗中。手枪决斗中,双方各持上好膛的手枪,背对站立,向前走一定步数,最后转身射击。一般来说,侮辱越严重,走的步数越少。另一种做法是,由副手事先在地上用剑标出转身的地方(称作“points”)。一般在给出一个信号(例如扔手帕)之后双方方可开火,以减少作弊的可能。另一种做法是双方轮流射击,被挑战者在前。

决斗经常因为无法就决斗方法("methodus pugnandi")达成一致意见而被取消。在Dr. Richard Brocklesby的决斗中,双方不同意要走的步数;Mark Akenside和Ballow决斗时,一者不愿在上午决斗,另一者则拒绝在下午决斗。John Wilkes则对这些细枝末节不屑一顾。当Lord Talbot问他他们应当开火多少次的时候,他回答说:“悉听尊便;在下已带来了‘一袋子弹和一瓶火药’。”

历史

由侮辱和社会地位的原因引起的身体对抗(很自然地)可以追溯到史前的人属生物;然而在西方社会,真正意义上的决斗,却是从中世纪比武審判以及更古老的、基督教时代前的维京时代Holmganga英语Holmganga等发展出来的。

著名的决斗

拒绝挑战有时被认为是可耻的,而且经常会被处以罚金。名人受到挑战的可能性比普通人大得多。

俄国诗人普希金在他的作品中描述了几场决斗,例如《叶甫盖尼·奥涅金》中叶甫盖尼·奥涅金与连斯基的决斗,似乎是预言了自己的死亡。他本人在和乔治·丹特斯的决斗中受了致命伤,后者据传是他妻子的情人。事后,丹特斯被控在决斗中作弊,但他还是娶了普希金妻子的姐姐,还当上了法国的大臣和参议院议员。决斗事件是由一封匿名信煽动的。

1598年,英格兰剧作家本·琼森在和一个名叫加布里埃尔·斯潘塞尔英语Gabriel Spenser的演员的决斗中受了致命伤。1798年,雅号「The Grand Old Duke of York」的HRH 弗雷德里克王子在和Lieutenant-Colonel Charles Lennox的决斗中被一颗子弹擦伤了头发。1840年,7th Earl of Cardigan,在輕騎兵的衝鋒中率領英軍的領導人物,在决斗中打伤了一个名叫Captain Tuckett的英国军官,但没有致命。

有四位英国首相参加过决斗:

1864年,时为New York Sunday Mercury的编辑的马克·吐温在朋友的怂恿下向当地另一位报社编辑提出了挑战。他选择了一个经验丰富的副手。在决斗前的练习时间,马克·吐温的助手又在对手面前成功地吹嘘了作家的手枪技术,使得作家成功避免了一场决斗,并且赢得了荣誉。[3][4][5]

美国最有名的决斗当属伯尔-汉密尔顿决斗。著名联邦党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被时任美国副总统的阿倫·伯尔重伤,翌日身亡。而历任美军陆军将军、第七任美国总统的安德鲁·杰克逊也以决斗闻名。1806年5月30日他杀死了著名决斗者查尔斯·迪金森英语Charles Dickinson (historical figure),自己则留下了终生未愈的胸伤。据说他曾和一位律师决斗,但双方都未受伤;1803年差点和约翰·塞维尔英语John Sevier决斗;1813年他在边境上和参议员托马斯·哈特·本顿发生了武力冲突,但不能算作是决斗。

1832年5月30日,20岁的法国数学家埃瓦里斯特·伽罗瓦正是在他完成伽罗瓦理论的第二天的决斗中负致命伤,次日死亡。[6]

加拿大的最后一起致命决斗发生在1833年,是罗伯特·里昂英语Robert Lyon (duel)挑战约翰·威尔逊英语John Wilson (Ontario politician)的一起手枪决斗,起因是关于对当地的一个女老师的评价。里昂被杀后威尔逊和这位女老师结了婚。

英格兰最后一起致命决斗发生在1852年温莎附近的Priest Hill

特殊的决斗

1808年,两个法国人在巴黎上空进行了一场“气球决斗”。双方乘坐在氣球互射,最后一决斗者被射中,和他的副手一并身亡。[7]

1843年,有两个人用投掷台球的方法进行决斗。[7]

有的决斗者会故意选择奇怪的武器,例如榴弹炮长柄大锤,以及一堆猪粪,借以表示对决斗的蔑视。[7]

据说奥托·冯·俾斯麦曾挑战过鲁道夫·菲尔绍医生。医生选择的武器是两只香肠,其中有一只被接种了霍乱弧菌。俾斯麦当即取消了决斗。[8]

单挑

 
1593年1月18日,暹罗国王纳黎萱战象上刺死了缅甸王子帕玛哈乌拔拉,这一天成为了泰国的建军节。图为位于泰国北榄府的塑像。

“單挑”(single combat)是在战斗中双方各派一名战士代表(champion)决斗,其他人则在一旁观看,直到决斗结束。单挑一般发生在两国中间地带的战斗中。

在各时期、各地区的传说和历史中都有对单挑的描述。早期的有《圣经》中记载的大卫歌利亚的决斗,以及《伊利亚特》中描述的墨涅拉俄斯帕里斯阿喀琉斯赫克托耳的决斗。古罗马时期的一对一决斗在史书中也被多次提到:据蒂托·李维记载,前7世纪,贺拉斯兄弟英语Horatii打败了阿尔巴隆加的Curiatii,使得这一城市成为了罗马的隶属城市;Marcus Claudius Marcellus在前222年的Battle of Clastidium杀死了GaesataeViridomarus并缴其武器(spolia opima);前22年,Deldo的Marcus Licinius Crassus Dives则杀死了Bastarnae王并缴其武器。

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中也有对单挑的描述。中國歷史小說《三国演义》中也常常出现双方将领单挑的场面。

在著名的爱尔兰神话The Cattle Raid of Cooley英语The Cattle Raid of Cooley中,Ulster的战士都受了诅咒而不能抵御Queen Maeb的侵略军——除了Cúchulainn。这位英雄进行了多次“单挑”,直到他的战友们恢复正常。

各地区的决斗

德国、奥地利、瑞士

一种叫做Mensur英语Mensur的传统非致命决斗在这些国家的学生中很流行,现在发展成为了Academic fencing英语Academic fencing。它不是为了“保卫荣誉”,对抗性也不强。它是:

一种传统教育的手段,没有赢家和输家……不避免受伤,而是要求坚强地忍耐。

希腊

19世纪爱奥尼亚群岛的男人之间经常发生形式化的名誉之争。但决斗者是农民而不是贵族

使用的武器是刀子。“提出挑战”的方法一般是在公共场合彼此进行性冒犯;决斗以一方血流满面终止,一般不会致命。赢家通常向对方身上吐口水,并用围巾浸对方的血液,或者用围巾擦干自己的刀子。

赢家一般不会试图逃避拘捕,通常会被处以短期拘留或者低额罚金。[9]

印度

在古代印度(包括现在的巴基斯坦孟加拉国),人们出于各种原因举行决斗(niyuddha)。许多刹帝利认为死在床上是一种耻辱,因此在年老时经常安排一场“战斗慈善”活动。按照这种习俗,当一个战士觉得自己活不了多久时,他会带着几个随从去请求另一位国王进行决斗或小型战斗。这样他就可以选择自己的死亡时间和方式,并确信自己会战死。在某些时期,决斗至死是合法的,而在其他时期则是可被处以死刑的。[10]

古代的史诗和文献,如《Dharmashastra》,记载着决斗必须在严格的行为规范下进行,违反这些规范是可耻的也是罪恶的。根据这些规则,禁止击杀已经失去武器、投降或被打晕的对手。《摩奴法论》还记载,如果战士在决斗中头巾松开了,对手必须给他时间系好头发后再继续。双方必须使用相同的武器,每种武器可能都有特定的规则。例如,《摩诃婆罗多》记载,棍棒决斗中禁止攻击对方的腰部以下部位。[11]在古代的一种决斗形式中,两名战士用右手握着刀,左手则被绑在一起。[10]

葡萄牙旅行者杜阿尔特·巴尔博萨说,决斗是毗奢耶那伽罗王朝贵族之间的一种常见做法,也是唯一一种合法的“谋杀”方式。在确定了决斗日期并获得国王或大臣的许可后,决斗者会“愉快地”来到指定的场地。决斗者不穿盔甲,从腰部以上赤裸着身体,从腰部以下则穿着用多层棉布紧紧缠绕的衣物。决斗使用的武器是国王指定的剑、盾牌和匕首。裁判决定给予决斗者的奖励;胜者甚至可以获得败者的财产。[12]

曼尼普尔的决斗最早是在一部文献中被记载的,该文献详细描述了决斗的道德准则。当一名战士受到挑战时,会约定决斗日期,以便有时间准备武器。允许对手先射箭或投掷标枪被认为特别勇敢。决斗本身并不一定是致命的,通常在一方流血后就结束了。然而,胜利者仍然被期望砍下失败者的头颅。在决斗前或在砍头前,战士们会与他们的妻子分享准备的食物和酒。如果事先有此要求,失败者的尸体可以被火化。砍下的头颅被当作战利品带走,这是印度东北部猎头者的传统做法。此外,还有一些禁忌,比如不能杀死逃跑、乞求或因恐惧而哭喊的对手,或者任何请求保护的人。[來源請求]

在中世纪的喀拉拉,被称为“ankam”的决斗在卡利帕亚特训练的战士——切卡瓦尔之间进行。[13]这些决斗是为了解决贵族、酋长或统治者之间的纠纷而进行的。双方通常会各自挑选战士在固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战斗。双方的代表都是切卡瓦尔。这些决斗通常是致命的,胜利者通常是存活下来的统治者一方的切卡瓦尔。[14]

中国

反对意见

罗马天主教会以及其他很多政治领袖,如苏格兰英格兰的国王詹姆士一世,指责欧洲历史上的决斗之风。也有权威人士默许决斗,认为它可能是解决长期的家族和社会冲突的方法。

英国

虽然19世纪初发生了不少著名决斗,19世纪中叶时英国社会一般就不再赞成决斗,此后就很少发生。

美国

历史

美国18世纪之后就不再盛行决斗。富兰克林指责这一风气是无用的暴力行为,华盛顿则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鼓励军官拒绝决斗,因为他认为军官死于决斗会对战事造成负面影响。

19世纪末,合法的决斗在世界上基本绝迹了。美国有些州没有明文禁止决斗,但在决斗中击伤对方者可能面临人身伤害或者过失杀人的指控。具体内容,参见決鬥

中国

参考

  1. ^ History Detectives . Weapon Dating . Gun Timeline. PBS. [2020-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3-10-04). 
  2. ^ The Mystic Spring (1904) by D.W. Higgins. [2010-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16). 
  3. ^ Mark Twain, A Biography by Albert Bigelow Paine: Part I A Comstock Duel. [2010-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11). 
  4. ^ Chapters from my Autobiography by Mark Twain: Chapter VIII. [2010-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04). 
  5. ^ Twaintimes Page 4. [2005-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3-05). 
  6. ^ Paul Dupuy, « La vie d’Évariste Galois © Elsevier », 1896年6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再版:Jacques Gabay, Paris, 1992).
  7. ^ 7.0 7.1 7.2 Smithsonian Magazine. [2009-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7). 
  8. ^ Isaac Asimov, Treasury of Humor, page 202.
  9. ^ Thomas W. Gallnt. Honor, Masculinity, and Ritual Knife Fighting in Nineteenth-Century Greece. [2020-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9). 
  10. ^ 10.0 10.1 Auboyer, Jeanine. Daily Life in Ancient India. France: Phoenix Press. 1965: 58. 
  11. ^ Roy, Kaushik. Hinduism and the Ethics of Warfare in South Asia: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12. ^ M.L. Dames. Travels of Duerte Barbosa. London. 1918. 
  13. ^ Bardwell L. Smith (编). Religion and Social Conflict in South Asia.Page 27. BRILL publications ,1976. 1976 [2007-12-28]. ISBN 978-90-04-04510-1. 
  14. ^ George Mathew. Communal Road to a Secular Kerala.Page 30. Concept Pub.Co, 1989. 1989 [2007-12-28]. ISBN 978-81-7022-282-8.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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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ramer, Clayton. Concealed Weapon Laws of the Early Republic: Dueling, Southern Violence, and Moral Reform
  • Freeman, Joanne B. Affairs of Honor: National Politics in the New Republic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1; paperback ed., 2002)
  • Freeman, Joanne B. “Dueling as Politics: Reinterpreting the Burr-Hamilton Duel.”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3d series, 53 (April 1996): 289-318.
  • Frevert, Ute. "Men of Honour: A Social and Cultural History of the Duel." trans. Anthony William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5.
  • Greenberg, Kenneth S. “The Nose, the Lie, and the Duel in the Antebellum South.”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95 (February 1990): 57-73.
  • James Kelly. That Damn'd Thing Called Honour: Duelling in Ireland 1570-1860"(1995)
  • Kevin McAleer. Dueling: The Cult of Honor in Fin-de-Siècle Germany(1994)
  • Morgan, Cecilia. "'In Search of the Phantom Misnamed Honour': Duelling in Upper Canada." Canadian Historical Review 1995 76(4): 529-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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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chwartz, Warren F., Keith Baxter and David Ryan. “The Duel: Can these Gentlemen be Acting Efficiently?.” The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13 (June 1984): 32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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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lliams, Jack K. Dueling in the Old South: Vignettes of Social History (1980) (1999),
  • Wyatt-Brown, Bertram. Honor and Violence in the Old South(1986)
  • Wyatt-Brown, Bertram. Southern Honor: Ethics and Behavior in the Old South (1982),

流行读物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