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仲忔
申仲忔(越南语:Thân Trọng Ngật/申仲忔,1877年—1946年[1]),越南阮朝官員。
申仲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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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77年 |
逝世 | 1946年(68—69歲) |
生平
申仲忔是承天府豐田縣賢良總安魯社(今屬承天順化省豐田縣豐安社安魯村)人,嗣德三十年(1877年)出生,總督申文權曾孫、申文㦪之孫,知府申仲㤖之子。成泰十五年(1903年),申仲忔參加承天場鄉試,考中舉人[2]。次年(1904年),庭試考中副榜[3]。
成泰十七年(1905年),申仲忔初授工部承派。維新三年(1909年),出任弘化知縣。維新九年(1915年),升任寧和知府。啟定二年(1917年),改任永靈知府。啟定四年(1919年),以光祿寺少卿銜領都察院掌印。啟定八年(1923年),升授鴻臚寺卿,仍領光祿寺少卿、都察院掌印。次年(1924年),出領廣治按察使。保大元年(1926年),改任清化按察使。保大三年(1928年),升任廣南布政使,次年(1929年)改任河靜布政使。保大五年(1930年),再回任廣南布政使。保大七年(1932年),升署刑部參知。次年(1933年),實授刑部參知銜致事。
保大九年(1934年),申仲忔升為司法部尚書銜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