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庭桂,字楞香江苏吴县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道光六年(1826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后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1]。咸豐八年,擔任順天府鄉試副考官,因子受賄,捲入戊午科场案,被發配軍臺[2]

參考

  1. ^ 梁章矩、朱智 《枢垣记略·卷十九·题名五》:程庭桂字楞香,江苏吴县人。道光丙戌进士。十一年十二月由刑部主事入直,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2. ^ 《清稗类钞》(狱讼类之四):凡考官之通关节者,每藉家人送食物时,黏关节于食物盂下。是科程廷桂为三主考之一,与柏同入闱,程子代人送关节亦以此。监场御史见而匿之,关节未入,程亦不知也。榜发,有知名士某以不第怨望,有流言,程有友招饮于南下洼之陶然亭,座客有为知名士代诉不平者,程反唇讥之,声闻于外。其旁室适有御史宴客,乃摭其事以闻于朝,事下部讯,程议戍边,其子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