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建設廳

臺灣省政府建設廳臺灣省政府曾設置的一級所屬機關,成立於1945年。當時負責掌理臺灣省的工業、商業、礦業、中小企業輔導、技術行業行政、都市與區域計畫行政、建築管理、手工業輔導推廣、零售市場及攤販管理等業務。1999年7月1日因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而裁撤。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主要官員
廳長林將財(末任)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5年
解散日期1999年7月1日
聯絡信息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
現為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歷史

[1]

  • 1945年臺灣光復後,設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隸屬行政院)成為台灣省最高行政機關,下設9處、9委員會、4局、4試驗所、2研究所、3館、2團等機關(構),其中「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為建設廳前身。
  • 1947年5月16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改組為「臺灣省政府建設廳」。
  • 1949年,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商標業務由經濟部委託臺灣省政府建設廳辦理。
  • 1954年,經濟部向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收回商標業務,改派中央標準局兼辦。
  • 1999年7月1日依據《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臺灣省政府建設廳裁撤,除營建業務併入內政部之外,其餘工商、礦業、水利業務改由經濟部接收。廳舍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接收運作,依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設置要點》設置八科,分別辦理工業行政、公司登記管理、零售市場管理等業務。

組織

廳本部


附屬機關

省營事業

歷史首長

工礦處處長
建設廳廳長

參考資料

  1.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原臺灣省政府建設廳)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6-03-04.
  2. ^ 行政院院長嚴家淦提議,臺灣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林永樑另有任用應予免職,任命柯丁選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長,陳武璋為臺灣省政府委員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省府委員會議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