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承業 (政治人物)
生平
歷官不詳,同治十二年(1873年)自翰林院編修遷湖廣道監察御史。十一月奏報風聞山西翼城縣知縣錢官俊、稷山縣知縣田依渠貪劣,請求徹查。
十三年(1874年)二月任巡城御史巡視南城,奏參疏於防範白天搶奪的吏目,摘去頂戴勒令緝捕以使治安嚴明。七月改掌江西道監察御史,奏請裁減釐金、禁止種植罌粟。十月,巡視南城,奏請按例發給五城貧民棉衣、援案發給實銀。
染病解任歸鄉,主講晉陽書院。卒於書院館中,而被人發現家中沒有儲糧與遺財。
评价
為人丰采端正莊重,胸懷寬廣坦然。疏陳國家典法,進諫減少園林遊憩。提出方針:注重甲科以求取優良官吏、興隆建設學校以儲備培訓人才、杜絕假冒浮濫的官職以肅官方威信、申明法律禁令以端正社會風俗、懲治米鹽倉監督之廢弛怠慢、審察刑事獄政之拖延與滯留、遏制外國之頻密交際、褫革閹宦之奢侈豪華風氣、遏阻抑制奸民誣告、斥責革罷囂張權貴。上數十道奏章,都與理財、用人、宮禁有關,尤其注重防微杜漸,直言不諱,大都得到朝廷嘉許採納。
參考文獻
- 光緒《山西通志》卷一百五十二·錄十二·仕實錄八·頁二十七
- 民國《翼城縣志》卷二十六·人物·頁五十
- 《清朝御史題名錄》頁501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軍機處檔摺件112396號、113936號、115262號、116450號、116451號、117317號、118648號、1186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