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信心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4年12月8日) |
訴諸信心(英文:Appeal to faith),係宣稱必須先相信某件事,才能夠知道它為真實(或者,不先相信某件事情,就無法知道它為真實)。
示例
- 如果你不相信主,你就無法看到祂。
說明:合理的相信是要看到主才相信主,因此原論證會變成無限循環:不相信主 → 無法看到主 → 不相信主
- 杜先生:XX觀音真的能治好我女兒嗎?
- 何老師:你要先相信XX觀音,XX觀音才會靈驗。
說明:合理的相信是要看到菩薩真的靈驗才相信,因此何老師的論證會變成無限循環:不相信XX觀音 → 無法看到XX觀音顯靈 → 不相信XX觀音
- 如果不相信司法,你要怎麼知道司法對殺人嫌疑犯的死刑裁決是公正的?不能相信司法的死刑判決,要怎麼相信死刑可以存續?
說明:合理的相信是要司法做出公正的裁決、包括對殺人犯公正的死刑裁決,才相信司法。因此原論證會變成無限循環:相信司法公正 → 司法對殺人犯公正的死刑裁決 → 相信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