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號
標點符號
逗號(,)亦称逗点,是一个常见而常用标点符号并被多数语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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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號 | |
用法
逗号用于以下情况:
中文
- 句子內部主語與謂語之間如需停頓;
- 句子內部動詞與賓語之間如需停頓;
- 句子內部狀語後邊如需停頓;
- 句子內部狀語後邊如需換氣;
- 複句內各分句之間的停頓,除了有時要用分號外;[1]
- 分開句内各語或表示語氣的停頓;[2]
外语
- 在部分歐洲語言,「,」可以視為小數點;
- 用拉丁字母的语言可用以区分姓氏和名字,如Wales, Jimmy;
数学
- 在数学中,可以作为千位分隔符来分隔大于和等于一千的数字,状态如1,000、10,000,000,以方便阅读。(每百位數)
形狀
全形
- 在中國大陸形如「,︀」,橫排時置於方格左下,直排時置於右上。[1]
- 在台灣、香港形如「,︁」,統一置於方格中間。
- 在日語稱「讀點」(日語:読点/とうてん tōten),逗號(コンマ konma )是種類之一。日本的標點符號規範並不統一,政府文件中,僅逗號就有「、︀」「,︀」兩種形式,日本官方公文以往直式文書用「、︀」,改用橫書後,文部省規定使用「,︀」,但自治省頒布的卻是「、︀」,「,︀」用於數字(全形)千位分隔。現除文化廳及裁判所外,官方乃至一般民間習慣同自治省。日語的讀點橫排時置於方格左下,直排時置於右上。
半形
電腦應用
參考資料
- ^ 1.0 1.1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0) (中文(中国大陆)). 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 ^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 《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逗號. 中華民國97年12月 [2013-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2) (中文(臺灣)).
- ^ 存档副本 (PDF). [2014-11-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