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永銘(1885年8月29日—1958年6月19日)[1],字新之以字行,晚号北监老人,男,浙江吴兴(今湖州)人,中华民国银行家、政治人物,江浙财阀代表人物。1933年至1937年,其担任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

生平

北京銀行界的活動

錢永銘祖籍浙江省湖州府吴兴县。1897年(光緒23年),他入上海育才学堂,1902年(光緒28年)入直隶省立天津北洋大学堂学习財政经济学。1903年官费赴日留学,入神户高等商业学校学习财经及银行学。1909年(宣統元年)归国,1910年在公立南洋高等商业学堂任教。辛亥革命后在上海都督府财政部任事。

中華民国成立后,钱永銘受陳其美推薦,被北京政府委任负责清朝旧農工商部接收事務。1913年(民国2年)二次革命爆发,他离开北京政府,从事实业活動。1916年任交通银行北京总行秘书,1917年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1919年任经理。1917年(民国6年),他和黄炎培等人共同设立中華職業教育社。 1920年任上海银行同业公会会长。1922年(民国11年),張謇任交通銀行总理,钱永銘任总行協理。1925年(民国14年)5月,張謇、钱永銘辞職。1925年5月任盐业金城中南大陆四行聯合儲蓄会副主任兼四行聯合準備庫主任。

国民政府的活動

 
钱永銘照片(『最新支那要人伝』1941年)

1927年初北伐军进抵江浙,钱永銘转入南京国民政府方面。1927年(民国16年)2月,就任浙江省財務委員会委員。3月,江浙财团在上海成立上海商業聯合会任常務委員、上海財政委員会委員。5月,他被任命为中央银行副行長,并任国民政府財政部次長;兼任中央財政委員会委員。钱永銘以浙江財閥的优势,帮助苦于軍費等支出的蒋介石发行公債、国庫券,支持蒋介石的四·一二事件

1927年8月,钱永銘任关税委員会委員、代理財政部部長。以後,他历任国民政府建設委員会委員、中央银行理事会理事、浙江省政府財政厅厅長、交通銀行常務董事。1929年(民国18年)他转入实业界,任中興煤礦公司总经理、中興輪船公司董事長、中華職業教育社董事会主席等职务。1931年(民国20年)1月,他被任命为驻法国公使,但未实际赴任。

一·二八事變爆发後,钱永銘任上海地方維持会(後改称上海地方協会)理事。1934年(民国23年)他任该会副会長。此前的1933年(民国22年)4月他任全国航空建設会委員,同年设立杭州電力公司。1935年(民国24年),中国银行、交通銀行改組,钱永銘任这两家银行的常務董事。

抗日战争爆发后,钱永銘帮助杜月笙组织上海各界抗敵後援会。日军占领上海後的1937年(民国26年)11月,钱永銘和杜月笙迁居香港,设立中国紅十字会总办事处及賑济委員会第9区事務所。1938年(民国27年)6月,钱永銘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員(以後,他还曾当选第2至第4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8月任交通銀行董事長兼总理。翌年9月,中央中国交通中国農民四行聯合办事处成立,钱永銘任常務理事。1941年(民国30年)8月,钱永銘转往重慶,和杜月笙共同创立中华实业信托公司,钱永銘任常務董事。1943年(民国32年),杜月笙设立通济公司,钱永銘的交通銀行投資该公司,钱永銘任该公司常務董事。[2]

晩年

抗日战争结束後的1946年(民国35年)1月,钱永銘在重慶出席政治協商会議(旧政協)。此後,他回到上海,任閘北水電公司中国盐业公司、上海《新聞報》等企業的董事長。兼任金城银行董事长。1947年10月,他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4月,他任美金公債劝募委員会主任委員。1948年(民国37年),他当选行憲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他和杜月笙筹设复兴航业公司。1949年与杜月笙筹组“上海各界自救救国联合会”。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迁居香港。

1950年3月,钱永銘将复兴航业公司转移到台湾,后来他因病退職。

1958年(民国47年)6月19日,他在台北市病逝。享年74岁。

参考文献

  1. ^ 《胡雪岩、金润泉和钱新之》:“以下是钱新之的八字:公历:1885年8月29日,农历:一八八五年七月二十日。”. [2020年10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0月27日). 
  2. ^ 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彭晓亮:“近代银行家钱新之,长袖善舞亦存真心不改”,来源:《澎湃新闻》,2020-01-03。. [2020-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7).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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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名人傳·錢新之》,出自《海上名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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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应芬
財政部長(代理)
1927年8月 -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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