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秀(1959年),中華民國官員、學者,曾任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第11任),現為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陳清秀
 中華民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第11任局長
任期
2008年5月20日—2009年9月10日
行政院院长劉兆玄
前任周弘憲
继任吳泰成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9年(64—65歲)
臺灣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無黨籍
学历
经历
著作

學歷

  • 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70年法學士)
  •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73年法學碩士)
  •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畢業(80年法學博士)

經歷

現任

  • 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 法務部行政罰法諮詢小組委員

法學專長

  • 稅法
  • 行政法
  • 財經法
  • 行政救濟
  • 主要著作:
  • 一、稅務訴訟之訴訟標的,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91年)。
  • 二、稅法總論(1997年初版,2018年第十版)。
  • 三、行政訴訟法(1999年,第一版、2001年,第二版、2018年,第八版)。
  • 四、行政法(翁岳生教授主編),合著(2006年第3版)。
  • 五、行政訴訟理論實務(1994年出版)。
  • 六、稅法之基本原理(1993)。
  • 七、中小企業租稅法規調適(1997),合著,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委託研究
  • 八、稅務代理與納稅人權利(與葛克昌教授合著,2001年)。
  • 九、納稅人權利保障法可行性之研究(2005年),財政部稅制委員會委託研究,葛克昌教授主持。
  • 十、現代稅法原理與國際稅法(2010年) 元照出版
  • 十一、行政罰法 (廖義男 主編) 合著 2017年 元照出版
  • 翻譯著作:
  • 一、現代租稅法之課題(中譯文,村井正教授原著)(1987年出版)
  • 二、日本著作權法令暨判決之研究(1996),主編,內政部著作權委員會委託研究。
  • 文章:
  • 一、實質所得者課稅原則,中原財經法學 第 1 期 11-30 頁(1995年)。
  • 二、行政訴訟之訴訟標的,全國律師 9 月號 11 頁(1998年)。
  • 三、新行政訴訟法在稅捐救濟上的運用,財稅研究 第 31 卷 6 期 19-31 頁(1999年)。
  • 四、行政程序法在稅法上的運用,月旦法學雜誌 第 72 期 38-50 頁(2001年)。
  • 五、地方制度法問題之探討,收於公務員法與地方制度法,
  • 台灣行政法學會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2),台灣行政法學會出版,第 301-346 頁
  • 六、委託經營法制及實務問題之探討,當代公法新論 (中)
  • 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 第 633-656 頁(2002年)。
  • 七、SARS傳染病之疫情防治法制相關問題,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第 49 期 43-51 頁。
  • 八、既成道路相關法律問題探討,月旦法學雜誌 第 112 期 57-70 頁(2004年)
  • 九、北市里長延選案的法理辯證,廿一世紀憲政風雲35-78頁,法學叢書-學術論文集系列,元照(2004年)。
  • 十、誰來負擔健保費?─從北市健保費釋憲案談起143-182頁,
  • 廿一世紀憲政風雲,法學叢書-學術論文集系列,元照(2004年)。
  • 十一、健保補助款爭議的法理辨正,台灣本土法學第77期135-145頁(2005年)。
  • 十二、稅務行政爭訟之審理範圍,月旦法學雜誌 第 136 期 186-220 頁(2006年)。
  • 十三、國家賠償實務之研討(2006年發表中)
  • 十四、納稅者權利保障之法理(2006年發表中)
  • 十五、行政罰法之研討(2006年發表於台北市政府法規會網站)

事蹟

執業律師期間

一、曾經在1998年協助立法院推動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的全盤修正(自2000年7月1日施行)。

二、曾經在1999年協助立法院推動行政程序法的制定(自2001年1月1日施行)。

三、於1999年參加司法院主辦「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

一、於2001年推動制定「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以主動保障消費者權益。

二、於2001年起台北市政府推動「行政法規影響評估制度」(參考日本、美國及德國之作法),以提升自治法規之立法品質。

三、於2005/2006年在台北市政府推動執行「行政法規執法效能訪問輔導計畫」,以提升各機關依法行政之品質。

四、於2005年參與完成「納稅者權利保障法」草案。

五、於2006年台北市政府法規會推動完成「台北市人權保障自治條例」草案。

六、自2000年至2006年協助台北市政府訂定自治法規450種以上。

七、自2000年至2006年協助台北市政府各機關提供1萬7千多件以上法令解釋及諮詢意見(負責監督、指導工作)。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時期

  • 三、任內公佈公務人員核心價值:「廉政專業效能關懷」。
  • 四、任內公佈各級人事主管服務守則,並推行公務倫理。
  • 2008年9月12日推行「公務人員拼經濟,請您出點子」活動計畫,最高獎金五千元。
  • 2009年1月5日蘋果日報報導:陳清秀認為人事局不應該只規劃公務員的福利,也應該增加首長福利。故計畫2009年起每兩個月辦一次部會首長聯誼,時間從半天到兩天一夜不等。
  • 2009年1月14日於年終記者會表示:正研議將各機關是否舉辦「聞聲救苦」活動一事納入人事考核,以鼓勵各機關傾聽民意。

外部連結

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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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
1999年10月─2006年12月25日
葉慶元
前任:
周弘憲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
2008年5月20日─2009年9月10日
吳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