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鵬
霍鵬(1555年—1610年),字雲程,號摶南,直隸真定府井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霍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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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 | |
籍貫 | 直隸真定府井陘縣軍籍 |
字號 | 字雲程 |
出生 | 嘉靖三十四年 |
逝世 | 萬曆三十八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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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六十四名,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八十八名,登三甲第一百一十六名進士[1][2]。初任山西潞城縣知縣[3],尋调长子县,丁外艰,服阕,十二年补江南句容县,升南京大理寺评事,历湖广司主事、本部广东司郎中,十七年升卫辉府知府,开河灌田,民赖其利。及丁祖父忧,二十年复补汝宁府知府,二十二年十二月升陜西按察司副使、整饬肃州兵备道,撫治番夷,獲钦赏四次,二十八年历升陕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后丁继母忧。三十一年(1603年)七月起补河南左布政使,三十三年七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地方赞理军务,恩威并著,五年间边境安靖,三十六年九月进阶右副都御史。三十八年以母病乞休,暂准回籍[4],抵里而卒[5],年五十六。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馮惟賢、王溥《潞城縣志·卷五》:霍鵬直隸井陘人進士萬曆五年任。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六十九》:万历三十八年闰三月,巡抚大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霍鹏以方闻母病,又被人言,乞罢黜,以南京礼科给事中晏文辉纠其贪鄙也,部覆暂回籍听用,从之,仍令用心料理边事候代。
- ^ 《井陉县志》:霍鹏字摶南,年二十四中万历丁丑进士,授山西潞安府潞城县知县,尋调长子县,丁外艰,服阕,补江南句容县,升南京大理寺评事,历南京刑部湖广司主事、本部广东司郎中,升汝宁府知府,开河灌田,民赖其利。及丁大父忧,复补卫辉府知府,升陜西按察司副使、整饬肃州兵备道,钦赏四次,陕西布政使司左布政,后丁继母忧,补河南布政使司,升大同巡抚,恩威并著,五年间边圉安靖,进阶右副都御史。母病乞休,暂准回籍,抵里而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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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子来 |
明朝句容县知县 萬曆年間 |
繼任: 徐啓東 |
前任: 周思宸 |
明朝卫辉府知府 1589年-1590年 |
繼任: 曹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