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察
高察(1534年—?年),字惟哲,號太湖,四川成都府內江縣人,民籍。
高察 | |
---|---|
大明广西左布政使 | |
籍貫 | 四川成都府內江縣 |
出生 | 甲午年正月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吳氏,贈安人加宜人;继娶劉氏,封安人加宜人 |
親屬 | (子)樹德、樹業 |
出身 | |
|
生平
正月十七日生,行三,治《詩經》,由府學附學生中式壬子科(1552年)四川鄉試第五十六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五名進士[1]。工部观政,授直隶濬縣知县,三十九年復除南乐县,四十一年升刑部主事,四十四年调吏部,四十五年升员外,隆慶元年(1567年)升郎中,三年正月升河南布政司右参政,五年十二月升广西按察使,萬曆元年(1573年)十月升本省右布政,三年十月升左布政。
家族
参考资料
-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進士登科錄》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