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樂(1942年5月5日—),台灣彰化縣人,法學家,專長為民法[2]。曾任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法律學系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黃宗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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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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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42-05-05) 1942年5月5日(82歲) 臺灣彰化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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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臺灣彰化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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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 無黨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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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 日本國立大阪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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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1976-1989);法律學系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1983年-1989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專任教授(1989年8月1日-2004年1月31日[註:2001年1月-2004年 1月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借調擔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每週回台大法律學系授課,因借調最長只能三年,所以2004年1月起改聘為兼任教授。]
- [[國立中興大學法學院](現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兼任教授(1991年9月-2009年7月)
- 中國比較法學會(現名台灣法學會)理事長 二任二年(1993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 三任三年(1993年-1996年)、一任一年(2000年-2001年)
- 臺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1997年-2005年)
- 臺灣法學會(原名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 二任二年(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 臺灣教授協會會長 二任二年(1999年1月-2001年1月)
- 總統府國策顧問、顧問(2000年-2001年)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四、五屆主任委員(2001年1月5日-2007年1月26日)[1]
- 獲行政院蘇貞昌院長特頒給一等功勛獎章(2007年2月)
- 日本獎學金留學生聯誼會常務理事(1995年-2011年)
- [[凱達格蘭學校]]第三任校長(2007年3月1日-2008年5月19日)
-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特聘專任教授(2007年-2011年)、兼任教授(2011年- )
- 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2008年-2011年)
《 學術和學會參與 》
- 出席「第一屆亞洲家族法會議(九國參加)」(日本加除出版株式會社主辦,日本·東京),報告我國婚姻、離婚法(自翌年起縮小為「亞洲家族法三國會議」,每年輪流在日本、台灣、韓國舉行,到2009年舉辦二十三屆,在二十三屆中出席十三次,四次擔任主持人,七次擔任報告人;2011年改組,獲聘為顧問)(1982年10月)
- 獲教育部七十六年教學資料作品講義類甲等獎(1988年6月)
- 發起成立「身分法研究會」擔任執行工作(舉辦七次研討會後因故而中止)(1988年11月)
- 中國比較法學會(現名台灣法學會)法律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1989年1月1日)
- 中國比較法學會(現名台灣法學會)民事法委員會主任委員(1992年1月1日)
- 中國比較法學會(現名台灣法學會)理事長(1993年1月1日)
- 發起成立「民法研究會」擔任執行工作,(舉辦七次研討會,後因繁忙而懇辭)(1993年10月)
- 連任中國比較法學會(現名台灣法學會)理事長(1994年1月1日)
- 擔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委託「民法註釋研究計劃」第一期總計劃主持人(共任三期)(1994年8月)
- 「日本奬學金留學生聯誼會」常務理事(1995年-2011年)
- 與王泰升教授等發起成立「台灣法律史學會」,被推舉為理事長(1997年-2005年)
- 擔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委託「東亞地區法律之繼受與發展研究計劃」第一期總計劃主持人(1998年8月)
- 「台灣本土法學」(二年後稱「台灣法學」)雜誌創刊,以黃宗樂名義刊載〈創辨緣起〉(陳忠五博士撰),王仁宏、吳啓賓等八十位法學菁英聯名推薦,並出任總編輯(1999年4月-2001年2月)
- 擔任台灣法學會理事長(2000年1月)
- 連任台灣法學會理事長(2001年1月)
- 欣逢六十歲生日,學界刊行「黃宗樂教授六秩祝賀 基礎法學篇 公法學篇(一) (二) 財產法學篇(一) (二) 家族法學篇」六册論文集祝賀(2002年5月5日)
- 擔任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2008年-2011年)
- 知悉被列入大阪大學著名校友:國際名人錄,與手塚治虫、司馬遼太郎、陳舜臣、公文公、長谷川慶太郎、籔中三十二等同榮,其後國際名人增列盛田昭夫、中村邦夫、竹鶴政孝(2014年7月12日)
《 社會運動參與 》
- 「第二次台灣人民制憲會議」籌備委員兼司法組召集人,參加制憲會議(1994年5月、6月)
- 台北縣貢寮鄉核四公投學者觀察團團長(1994年5月22日)
- 「民間司法改革會議」召集委員(1994年10月)
- 「臺北縣核四公投觀察團」團長(1994年11月)
- 參加「民間司法改革會議」,擔任綜合討論主持人(1995年3月11、12日)
- 受聘為「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籌備會委員(1997年10月)
- 受聘擔任「集會遊行法違憲疑義申請釋憲案」聲請人之訴訟代理人,12月5日出席憲法法庭辯論(1997年11月10日)
- 擔任「財團法人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現名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董事(1998年5月-2012年3月)
- 擔任「328三浬島事件二十週年反核大遊行」領隊(1999年3月28日)
- 擔任「台灣公民投票行動委員會」副總召集人,參與絕(禁)食
- 擔任 「公投救台灣大遊行-紀念台灣關係法二十週年」總領隊(1999年4月10日)
- 參加「全國司法改革會議」(1999年7月6-8日)
- 擔任「反黑金、廢國大」大遊行領隊(1999年7月24日)
- 擔任「全民監督黨產改革聯盟」執行長(2000年-2001年)
- 擔任「反核四、救台灣」大遊行領隊(2000年5月13日)
- 擔任「非核家園、安居台灣」大遊行領隊(2000年11月12日)
- 擔任「立委減半、國家不亂」大遊行領隊(2000年12月25日)
- 擔任「核四公投、人民作主」大遊行,成為輿論焦點(2001年2月24日)
《 民主政治參與 》
- 一九九二年民主進步黨不分區立法委員初選賄選嫌疑調查小組成員(1992年7月)
- 民主進步黨省長候選舉人陳定南省政顧問暨法政組召集人(1994年8月)
- 「民間司法改革會議」召集委員(1994年10月)
- 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會委員(1995年-2001年)
- 民主進步黨彭敏明競選總統辦公室公共政策委員會召集人(1995年4月)
- 一九九五年民主進步黨立委、國代初選選風查察小組成員(1995年8月)
- 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廉政委員會主任委員(2007年-2008年)
- 民主進步黨第十二屆總統暨第七屆立法委員黨內提名選舉查賄選小組召集人(2007年3月)
《 著作 》
日後再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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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