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列表

2001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4个地区和2个盟改为地级市(同时下辖的6个县级市改为市辖区),1个地区撤销,16个县、县级市改为市辖区,撤销7个市辖区,新设立7个市辖区,4个县级单位改名,7个县级单位和2个地级市更改政府驻地。

列表

县级单位调整

原行政单位 所属上级单位 批复时间[1] 变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大兴县 北京市 1月9日 撤销北京市大兴县,设立北京市大兴区[2] 大兴区
奉贤县 上海市 撤销上海市奉贤县,设立上海市奉贤区[3] 奉贤区
南汇县 撤销上海市南汇县,设立上海市南汇区[3] 南汇区
广东省茂名市 1月22日 设立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
茂港区辖电白县的羊角、坡心、七迳、小良、沙院、南海6个镇[4]
茂港区
郊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1月22日 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郊区,设立石家庄市裕华区
将正定县的留村乡、二十里铺镇,栾城县方村镇的12个村和
长安区的裕东、裕华路、东大街3个街道及原郊区的槐底街道、孙村街道的孙村、塔家2个村划归裕华区管辖
将正定县的西兆通、南村2个镇和原郊区谈固乡的6个村以及南离营镇的4个村划归石家庄市长安区管辖[5]
裕华区
萧山市 浙江省杭州市 2月2日 撤销县级萧山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6] 萧山区
余杭市 撤销县级余杭市,设立杭州市余杭区[6] 余杭区
湖北省荆门市 3月17日 设立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
将荆门市东宝区的何场乡、麻城镇、团林铺镇和掇刀石街道、白庙街道划归掇刀区管辖[7]
掇刀区
宝坻县 天津市 3月22日 撤销天津市宝坻县,设立天津市宝坻区[8] 宝坻区
宜昌县 湖北省宜昌市 撤销湖北省宜昌县,设立宜昌市夷陵区
将原宜昌县的土城乡、桥边镇、艾家镇划归宜昌市点军区管辖[9]
夷陵区
江东区 湖南省衡阳市 4月4日 撤销湖南省衡阳市江东区、城南区、城北区、郊区,设立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
珠晖区辖原江东区的行政区域以及原郊区的和平、酃湖、东阳渡3个乡和茶山拗镇
雁峰区辖原城南区的雁峰、白沙洲、黄茶岭、天马山、先锋路5个街道和
原郊区的湘江乡(不包括杨柳村)、岳屏乡(不包括联合、岳屏、北塘3个村)以及衡南县的文昌乡
石鼓区辖原城北区的人民路、潇湘、青山、五一、合江5个街道和
原郊区的黄沙湾街道、松木乡和西湖乡的五一、建设、友爱、江霞4个村以及衡阳县的角山乡
湘区辖原城北区的蒸湘街道、原城南区的联合街道和原郊区的西湖乡(不包括五一、建设、友爱、江霞4个村)、
湘江乡的杨柳村、岳屏乡的联合、岳屏、北塘3个村以及衡南县的雨母山乡、衡阳县的呆鹰岭镇[10]
城南区
城北区
郊区
珠晖区
雁峰区
石鼓区
蒸湘区
斗门县 广东省珠海市 撤销广东省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
斗门区辖原斗门县的8个镇[11]
斗门区
设立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金湾区辖珠海市香洲区的三灶、南水、小林3个镇和原斗门县的红旗、平沙2个镇[11]
金湾区
长清县 山东省济南市 6月26日 撤销山东省长清县,设立济南市长清区[12] 长清区
向山区 安徽省马鞍山市 7月1日 撤销安徽省马鞍山市向山区
将原向山区的慈湖乡划归马鞍山市金家庄区管辖,将霍里镇、濮搪镇划归马鞍山市花山区管辖
将雨山乡、佳山乡和向山镇划归马鞍山市雨山区管辖[13]
通什市 海南省 7月5日 将海南省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14] 五指山市
襄阳县 湖北省襄樊市 8月31日 撤销湖北省襄阳县,设立襄樊市襄阳区
将原襄阳县的13个镇和襄樊市襄城区的米庄镇划归襄阳区管辖
将原襄阳县的牛首、太平店2个镇划归襄樊市樊城区管辖
将原襄阳县的欧庙、泥咀2个镇划归襄樊市襄城区管辖[15]
襄阳区
云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10月1日 撤销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台区
将原云台区的朝阳镇、徐圩镇、板桥镇和中云街道划归连云港市连云区管辖
将原云台区的南城镇、花果山乡、云台乡和猴嘴街道划归连云港市新浦区管辖[16]
石灰窑区 湖北省黄石市 10月12日 将湖北省黄石市石灰窑区更名为西塞山区[17] 西塞山区
郊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11月15日 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郊区
将原郊区的津头乡划归南宁市新城区管辖
将安吉、三塘2个镇和上尧乡的虎邱村划归南宁市兴宁区管辖
将金陵、双定、那龙、心圩4个镇和上尧乡的秀厢、秀灵、万秀、友爱、新村5个村划归南宁市城北区管辖
将石埠、江西、坛洛3个镇和富庶乡以及上尧乡的永和、上尧、陈东、陈西、西明5个村划归南宁市永新区管辖
将沙井、那洪2个镇和亭子乡划归南宁市江南区管辖[18]
新都县 四川省成都市 撤销四川省新都县,设立成都市新都区[19] 新都区
衢县 浙江省衢州市 12月10日 撤销浙江省衢县,设立衢州市衢江区
将原衢县的12个乡和12个镇以及衢州市柯城区的浮石、下张2个乡和石室乡的黄坛口村划归衢江区管辖
将原衢县的华墅、沟溪、七里、九华4个乡和航埠、石梁2个镇划归衢州市柯城区管辖[20]
衢江区
中甸县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12月17日 将云南省中甸县更名为香格里拉县[21] 香格里拉县
长寿县 重庆市 12月25日 撤销重庆市长寿县,设立重庆市长寿区[22] 长寿区
郊区 河南省鹤壁市 12月26日 将河南省鹤壁市郊区更名为鹤壁市淇滨区[23] 淇滨区
怀柔县 北京市 12月30日 撤销北京市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24] 怀柔区
平谷县 撤销北京市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24] 平谷区

乡镇调整

划出方 所属上级单位 批复时间 变更方式 划入方
绍兴县 浙江省绍兴市 1月13日 将浙江省绍兴县的斗门(不含6个村)、东浦、鉴湖、皋埠和马山5个镇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25] 越城区
乌鲁木齐县
东山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大湾乡(不包括仓房沟村)划归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管辖
将二工乡(不包括九家湾村)和地窝堡乡(不包括河南庄子村)划归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管辖
将大湾乡的仓房沟村和二工乡的九家湾村(不含八队)划归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管辘
将地窝堡乡的河南庄子衬划归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管辖
将乌鲁木齐县七道湾乡(不包括卡子湾衬)和乌鲁木齐市东山区芦草沟乡的水磨沟村划归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管辖
将七道湾乡的卡子湾村划归乌鲁木齐市东山区管辖[26]
天山区
新市区
沙依巴克区
头屯河区
水磨沟区
东山区
永嘉县
瓯海区
龙湾区
瑞安市
浙江省温州市 7月27日 将浙江省永嘉县的七都镇、桥下镇的中央涂居委会,温州市瓯海区的临江镇、藤桥镇、上戍乡、双潮乡、岙底乡和
梧埏镇的前网、鱼鳞浃、上田、划龙桥4个村,温州市龙湾区蒲州镇的蒲州、上蒲州2个村划归温州市鹿城区管辖
将瑞安市塘下镇的10个村和前冈、后冈2个居委会以及
鸥海区的永中、天河、沙城、灵昆4个镇划归温州市龙湾区管辖
将瑞安市的丽岙、仙岩2个镇划归温州市瓯海区管辖[27]
鹿城区
龙湾区
瓯海区
确山县
遂平县
河南省驻马店市 12月25日 将河南省确山县的胡庙、朱古洞、古城3个乡和遂平县的关王庙、诸市2个乡以及汝南县的水屯镇划归驻马店市驿城区管辖[28] 驿城区

政府驻地变更

行政单位 所属上级单位 变更时间 变更方式
绍兴县 浙江省绍兴市 1月13日 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绍兴市越城区迁至绍兴县柯桥镇[25]
泸溪县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6月27日 将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武溪镇迁至白沙镇[29]
龙湾区 浙江省温州市 7月27日 龙湾区人民政府驻地由状元镇迁至永中镇[27]
瓯海区 瓯海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兴海路迁娄桥镇[27]
长沙市 湖南省 10月10日 将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芙蓉区藩正街迁至岳麓区岳施大道[30]
高县 四川省宜宾市 12月17日 将四川省高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文江镇迁至庆符镇[31]
珙县 12月20日 将四川省珙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珙泉镇迁至巡场镇[32]
镇康县 云南省临沧市 将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凤尾镇迁至南伞镇[33]
鹤壁市 黑龙江省 12月26日 鹤壁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迁至淇滨区九州路[23]

地级单位变更

原县级单位 原地级单位 所属上级单位 批复时间 变更方式 新县级建制 新地级建制
昭通市 昭通地区 云南省 1月13日 撤销云南省昭通地区和县级昭通市,设立地级昭通市
昭通市设立昭阳区,以原县级阳通市的行政区域为昭阳区的行政区域[34]
昭阳区 昭通市
东胜市 伊克昭盟 内蒙古自治区 2月26日 撤销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和县级东胜市,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设立东胜区,以原县级东胜市的行政区域为东胜区的行政区域[35]
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
武威市 武威地区 甘肃省 5月9日 撤销甘肃省武威地区和县级武威市,设立地级武威市
武威市设立凉州区,以原县级武威市的行政区域为凉州区的行政区域[36]
凉州区 武威市
固原县 固原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7月7日 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和固原县,设立地级固原市
固原市设立原州区,以原固原县的行政区域为原州区的行政区域[37]
原州区 固原市
商州市 商洛地区 陕西省 8月31日 撤销陕西省商洛地区和县级商州市,设立地级商洛市
商洛市设立商州区,以原县级商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商州区的行政区域[38]
商州区 商洛市
伊犁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10月6日 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
将原伊犁地区的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
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划归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39]
海拉尔市 呼伦贝尔盟 内蒙古自治区 10月10日 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和县级海拉尔市,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设立海拉尔区,以原县级海拉尔市的行政区域为海拉尔区的行政区域[40]
海拉尔区 呼伦贝尔市

参考文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一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 [2020-08-21]. [失效連結]
  2. ^ 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3. ^ 3.0 3.1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0). 
  4.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茂名市茂港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4). 
  5.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石家庄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6. ^ 6.0 6.1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石家庄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9). 
  7.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荆门市掇刀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8. ^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9.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宜昌县设立宜昌市夷陵区并调整宜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1). 
  10.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衡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3-27). 
  11. ^ 11.0 11.1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和金湾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09). 
  12.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长清县设立济南市长清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6). 
  13.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14. ^ 关于海南省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8). 
  15.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襄阳县设立襄樊市襄阳区及调整襄樊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1). 
  16.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3-29). 
  17. ^ 关于湖北省黄石市石灰窑区更名为西塞山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18.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19.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新都县设立成都市新都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5). 
  20.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衢县设立衢州市衢江区及调整衢州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21. ^ 关于云南省中甸县更名为香格里拉县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22. ^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长寿县设立重庆市长寿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23. ^ 23.0 23.1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及郊区更名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24. ^ 24.0 24.1 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25. ^ 25.0 25.1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及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09). 
  26.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乌鲁木齐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0). 
  27. ^ 27.0 27.1 27.2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温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14). 
  28.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驻马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29. ^ 关于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30.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31. ^ 关于同意四川省高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32. ^ 关于同意四川省珙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33. ^ 关于同意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34. ^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8). 
  35.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伊克昭盟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02). 
  36.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武威地区设立地级武威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37.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撤销固原地区设立地级固原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9). 
  38.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商洛地区设立地级商洛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7). 
  39.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伊犁地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 
  40.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