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模板編輯員/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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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模板編輯員的硬性授權條件
巡查權、回退權皆要求是「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鎖(不合理封鎖除外)」(個人是不知道到底包不包含部分封鎖,因為設立的年代尚未有部分封鎖),然而模板編輯員只要求「最近半年內沒有受到封鎖(不合理封鎖除外)」,似乎太鬆了。因此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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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請討論。這根本是坑自己的提案。-- Sunny00217 2021年7月30日 (五) 14:28 (UTC)
- 引入部分封禁后应该把Wikipedia:權限申請#要求以及各具体权限方针的所有相关条文都理一遍。我个人觉得应该去除这些硬性要求,但说明“近一年内受到封禁(含部分封禁)者,管理员有权拒绝授予权限”。--GZWDer(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02:15 (UTC) +1
- 模板編輯員應該是比較技術性的權限。封鎖不一定代表某使用者不適任。應該要讓管理員判斷。到底爲什麼要搞這種坑自己的提案(((--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1:17 (UTC)
- 相對。巡退沒什麼技術要求都要一年了-- Sunny00217 2021年8月1日 (日) 01:51 (UTC)
- (+)支持:模板編輯員已經是半個管理員了,提高要求也好。--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2:14 (UTC)
- 可比照巡退。我申請權限的時候還要自行論證5個多月前的封鎖為「不合理封鎖」。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3:12 (UTC)
- 這標準理應不難達成,但是有好有壞,好是管理員更方便審核,壞是封鎖不一定代表不適任,就如 Papayatrash 所述的一樣。 2021年8月1日 (日) 08:11 (UTC)
- 引入部分封鎖時沒有考量到這點,那麼封鎖應該就仍然包含所有種類的封鎖。--Xiplus#Talk 2021年8月1日 (日) 12:29 (UTC)
現將上述提案公示七日,期間如無合理的反對意見,則視作通過。--A1Cafel(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08:41 (UTC)
- 「申請者必須在一年內沒有被封鎖或在模板/模組命名空間被部分封鎖過。(不合理封鎖除外)」是指封鎖這個行爲當下開始還是封鎖結束後還需要一年?--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09:14 (UTC)
- 結束吧,如果是被封了一年後可以立刻申請權限也太猛了-- Sunny00217 2021年8月8日 (日) 14:11 (UTC)
- 整自己的成分又增加了--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14:14 (UTC)
- 不然你覺得可以嗎-- Sunny00217 2021年8月9日 (一) 00:01 (UTC)
- 整自己的成分又增加了--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14:14 (UTC)
- 結束吧,如果是被封了一年後可以立刻申請權限也太猛了-- Sunny00217 2021年8月8日 (日) 14:11 (UTC)
- @Sunny00217:「模板/模組命名空間被部分封鎖過」是在暗示其他命名空間的部分封鎖就不算在內嗎?--Xiplus#Talk 2021年8月16日 (一) 15:05 (UTC)
- 因為模板保護不會出現在其他命名空間......(提案時似乎假定管理員們都會判斷其他命名空間的部分封鎖是否有可能造成濫權,可是好像不是這樣呢)-- Sunny00217 2021年8月17日 (二) 14:55 (UTC)
- 基於引入部分封鎖時並沒有討論部分封鎖是否屬於「一年內沒有被封鎖」,那麼我認為現狀就是包含,前面其他對於部分封鎖作為硬性要求的意見有理,但我覺得應該要全部權限一同考慮並單獨出來進行更廣泛的討論;對於半年改一年我則是無意見。--Xiplus#Talk 2021年8月24日 (二) 13:36 (UTC)
- 因為模板保護不會出現在其他命名空間......(提案時似乎假定管理員們都會判斷其他命名空間的部分封鎖是否有可能造成濫權,可是好像不是這樣呢)-- Sunny00217 2021年8月17日 (二) 14:55 (UTC)
- @Sunny00217:請問現在的狀況是?我覺得不能算作已經通過,但可以重新公示,不過我重看了一下Jonathan5566和Pseudo Classes的意見,我認為確實有商榷之處。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4日 (二) 13:17 (UTC)
- @Sanmosa:關於半年改一年應該是可以算通過了,不過部分封鎖的部分......-- Sunny00217 2021年8月27日 (五) 13:30 (UTC)
- 部分封鎖算是合理的補充,調整時長只能說是沒有什麼幫助。--Temp3600(留言) 2021年9月4日 (六) 18:18 (UTC)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4日 (六) 10:05 (UTC)
所以提案現在進展如何?——- @Ericliu1912:提案的共識尚未明確,我不知道為什麼就直接公示了,明明有不少認為封鎖不代表不適任的意見,公示時卻選擇忽略,真是令人不敢領教。回到正題,我認為GZWDer的辦法才是最好的,授權本身就是管理員自行判斷申請者究竟適不適任。一個申請者符合模板編輯員的最低標準,如果曾因為參與編輯戰而被封鎖,但是之後不再參與編輯戰,轉而將注意力集中在其他頁面上,那麼怎麼會不適任呢?因為這代表申請者並不會故意違反方針和指引。 2021年9月6日 (一) 13:25 (UTC)
更改“受模板保护的公共转换组”之定性
现行Wikipedia:模板編輯員#行使權力制定时,高引用量公共转换组循例半保护处理。后来某个时间点开始,高引用量转换组也执行模板保护。但转换组模板属内容系模板,需要时常更新,且技术含量不高;这和通常受保护模板的技术向对比鲜明。而方针当初大概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于是有了如下不够完善的地方:
按模板修改三级制,更动转换组会实质影响条目内容。字面上看,其修改等级应该严于“需进行公示”(会轻微影响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的编辑……需在提交编辑请求后等待七天)。然而实际执行是,很多转换组更改请求,都最宽松的即时批准。
因为转换组属于内容向模板,模板编辑员擅长技术的优点无法发挥,甚至可以说和普通编辑没有区别。好心处理积压工作直接批准掉,之后有人提出异议,模板编辑员似乎要担当不察的责任。如果等待熟悉领域的模板编辑员确认,估计又很长时间办不成事。而我作为模板编辑员,编辑熟悉领域的转换组就有如此体验:直接动手,方针字面上是不同意的;提个修改请求,其他模板编辑员又说我可以IAR自己改。
然而对于上述问题,用IAR解释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这里有三个方向,希望社群考量并表达意向:
- “高引用量转换组”照旧预设半保护。
- “高风险转换组”执行延伸确认保护而非模板保护:能防范许多风险,也不会卡住有经验的编者;在半保护和模板编辑间取得平衡。
- “高风险转换组”继续执行模板保护,但在“可立即进行”上增补“非明显破坏的转换组编辑”一项。
--洛普利寧 2021年8月24日 (二) 17:33 (UTC)
- 傾向2,這點我在之前的討論也表達過。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4日 (二) 23:49 (UTC)
- 傾向第二點或第三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8月25日 (三) 00:42 (UTC)
- 轉換組根據引用量施以不同保護是根據高風險模板指引的建議,本身並無錯誤,反而這樣才是對的。較高的引用量意味著錯誤的轉換語法會導致轉換錯誤的條目數更多,因此使用更高的保護層級也是合理的。--Xiplus#Talk 2021年8月25日 (三) 00:47 (UTC)
- 另外根據Wikipedia:保護方針#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更動轉換組我認為屬於「需進行公示」等級,提出來只要等7天無反對就可以改,不認為這叫做積壓。--Xiplus#Talk 2021年8月25日 (三) 00:53 (UTC)
- @Xiplus: 转换组模板语法相对简单,大部分时间只是加一条规则,或者补充一个zh-hk定义,也不用考虑级联影响其他模板使用的事情。因为语法问题可以即刻看出,所以单从技术角度而言,等不等7天其实意义不大。
- 有疑问的地方还是具体转换内容。但转换组讨论页关注率低,放7天可能一个意见都没有。而模板编辑员未必有更多的判断能力,只能看一眼没到7天的关掉页面,7天到期的机械式批准。所以即便有问题,也是实做之后,路人读条目时发现。最后往往还是只能防低级破坏。
- 技术上不需要模板编辑员等级的能力,内容上模板编辑员可能无能为力,更新上存在频繁性。这是我觉得转换组和一般模板不一样的地方。—洛普利寧 2021年8月25日 (三) 02:37 (UTC)
- 我說的語法錯誤不是指程式上語法錯誤,而是設定轉換規則造成鄰近字詞的轉換錯誤(例如這個請求指出的問題),而這個影響非常容易被忽視(就是您認為等7天沒有意義,但事實上如果有人看到想到就能提出意見)。--Xiplus#Talk 2021年8月25日 (三) 03:14 (UTC)
- 转换组和全局转换还不大一样。前者只在局部范围工作,主要转换术语和专有名词,很少涉及常用词转换;后者影响中文维基120万条目,还要让不同领域的条目都不出岔子。以游戏转换组为例,绝大部分定义都是各种奇特的作品名,本身就不容易出现分词错误。所以转换组看着引用量大,实际风险并没有那么高。即便有错误,也只会牵涉出现该作品的个别条目,而不是使用此转换组几千个的条目。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太保守:无明显问题的转换直接加入,发现有问题也随时可以回退。这样动态维护我认为是比较平衡的做法。—洛普利寧 2021年8月25日 (三) 04:05 (UTC)
- 我說的語法錯誤不是指程式上語法錯誤,而是設定轉換規則造成鄰近字詞的轉換錯誤(例如這個請求指出的問題),而這個影響非常容易被忽視(就是您認為等7天沒有意義,但事實上如果有人看到想到就能提出意見)。--Xiplus#Talk 2021年8月25日 (三) 03:14 (UTC)
- 2可以討論,1按照近期狀況太可怕了-- Sunny00217 2021年8月25日 (三) 06:26 (UTC)
- 1的話其實也就是打回原形的意思,所以同上。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5日 (三) 06:47 (UTC)
- {{Wikipedia policies and guidelines}}其實也應該改為執行延伸確認保護。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7日 (五) 02:07 (UTC)
- 反對第2點,討論很久的延伸確認保護已經確立禁止將其應用於模板(破壞編輯戰例外)。--Xiplus#Talk 2021年9月1日 (三) 01:45 (UTC)
- 共識可以更改,不然的話打回原形變回1我也不是不可以。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日 (四) 10:08 (UTC)
- 當然可以,但應該要有相當程度或是更強的共識。我以及自動保護機器人之前都是採取模式1啊,就是自從有人提高保護後,這個非成文豁免就消失了。--Xiplus#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01:26 (UTC)
- @Xiplus:那我建議變回1好了,轉換組這種東西不適合經常麻煩管理員和模板編輯員,但這樣做需要共識通過或修改任何現行規定嗎?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8日 (三) 12:54 (UTC)
- 建議將其加入到Wikipedia:高風險模板#不同條件下的保護方式的門檻值豁免,範例:「但保存轉換組語法的模板及模組不受以上引用量限制,一律設為半保護」。--Xiplus#Talk 2021年9月8日 (三) 12:57 (UTC)
- @Xiplus:那我建議變回1好了,轉換組這種東西不適合經常麻煩管理員和模板編輯員,但這樣做需要共識通過或修改任何現行規定嗎?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8日 (三) 12:54 (UTC)
- 當然可以,但應該要有相當程度或是更強的共識。我以及自動保護機器人之前都是採取模式1啊,就是自從有人提高保護後,這個非成文豁免就消失了。--Xiplus#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01:26 (UTC)
- 共識可以更改,不然的話打回原形變回1我也不是不可以。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日 (四) 10:08 (UTC)
- 我弄一個修改版本出來
(但由於我一向也主張{{Wikipedia policies and guidelines}}也應該降低保護級別,所以我也把{{Wikipedia policies and guidelines}}模板寫進去):
以上。@Xiplus。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8日 (三) 13:03 (UTC)
- 轉換組語法有可能達到全保護等級的引用量,建議寫在最後面(不縮排)。另外Wikipedia policies and guidelines原先是全保護,但我個人是覺得沒有理由全保護或模板保護啦,考慮直接降為半保護,不用寫進豁免。--Xiplus#Talk 2021年9月8日 (三) 13:16 (UTC)
- 可。不過{{Wikipedia policies and guidelines}}保護降級的處理也應該公示一下,公示時要特別提及這點。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8日 (三) 23:43 (UTC)
- 谨慎反对。高用量转换组的重要性不亚于全局转换规则表,如果后者受到保护,前者理应也受到保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21年9月13日 (一) 20:47 (UTC)
- @PhiLiP:此案不妨碍引用量達到100,000+的轉換組施行全保護,因此希望閣下澄清是否反對引用量少於100,000但逾5,000的轉換組改用半保護。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14日 (二) 04:39 (UTC)
- 我觉得100,000的门槛太高(已经覆盖1/12的条目),但也同意5,000的门槛略低。提至10,000或者20,000(施加全保护)我便可以接受。--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21年9月21日 (二) 04:15 (UTC)
- @Xiplus:請求現施行模板保護的轉換組的引用數。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7日 (一) 09:01 (UTC)
- Wikipedia:資料庫報告/高引用量模板列表,資料有點舊,但應該可供參考。--Xiplus#Talk 2021年9月27日 (一) 09:07 (UTC)
- 这么说来,所有的引用了Module:CGroup/core也没有超过100,000,如果这个修改成行,没有任何一个CGroup模版够得上全保护的门槛。我维持前述反对:施加全保护的下限就应该是5,000,10,000都嫌多。--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21年10月5日 (二) 03:31 (UTC)
- Wikipedia:資料庫報告/高引用量模板列表,資料有點舊,但應該可供參考。--Xiplus#Talk 2021年9月27日 (一) 09:07 (UTC)
- @Xiplus:請求現施行模板保護的轉換組的引用數。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7日 (一) 09:01 (UTC)
- 我觉得100,000的门槛太高(已经覆盖1/12的条目),但也同意5,000的门槛略低。提至10,000或者20,000(施加全保护)我便可以接受。--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21年9月21日 (二) 04:15 (UTC)
- @PhiLiP:此案不妨碍引用量達到100,000+的轉換組施行全保護,因此希望閣下澄清是否反對引用量少於100,000但逾5,000的轉換組改用半保護。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14日 (二) 04:39 (UTC)
- 按照這個說法其實Module:NoteTA也是只能用半保護(文字遊戲 囧rz……),要求修改文句-- Sunny00217 2021年9月21日 (二) 03:25 (UTC)
- 並非。Module:NoteTA現時使用全保護,此後仍為全保護。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7日 (一) 09:03 (UTC)
统一WP:RFR权限不活跃时间
解除權限方針有這樣的規定:
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在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報告後如查明屬實便即時除權。
而目前各權限方針頁面的不活躍期限状态如下:
提议更改以上权限不活跃时间统一为一年,以安全理由来说,大量信息发送及大量账号建立显然更需要安全。对于使用完毕就除权的权限,是指未使用完毕但用户失踪的情况,因此统一设立一个一年的不活跃时间。确认用户参考自动确认用户,不设期限。IPBE另案考慮。
--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6:54 (UTC)
( π )题外话:同时是否应该统一允许上述用户组移除自身权限(自动维基浏览器除外),比如模板编辑员目前不能自行移除。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9:12 (UTC)
- 既然管理员是六个月除权,那么这些也应该统一为六个月。->>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2月2日 (三) 02:24 (UTC)
- 管理員是謎的六個月+一個月通知期呢,我認為應該順便廢除一個月通知期。--AT 2022年2月2日 (三) 03:08 (UTC)
- 已有复权方针,因此通知期似乎没有必要?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06:26 (UTC)
- 支持统一,另外一个月的缓冲期给了管理员“回归”并继续“挂机”的机会,与解任初衷不符。--东风(留言) 2022年2月2日 (三) 05:49 (UTC)
- 我認為管理員不活動除權的期限也應該延長至一年。通知期問題,大可改成前一個月通知,期限一到就除權,這樣才符合初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日 (三) 06:15 (UTC)
- 一年雖然不認同,但是改成前一個月通知則合理得多。不過,如果僅管理員需要通知的話,我認為是非常不合理,除非其他權限也提早一個月通知,否則也應完全廢除管理員的一個月通知,畢竟管理員不應該有任何特權。--AT 2022年2月2日 (三) 12:41 (UTC)
- 真熱愛維基的話一天不編輯都會難過,所以一年的確太長。因此應該一律半年(六個月)不活躍撤權,第五個月通知,適用於所有權限持有者。--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2日 (三) 12:48 (UTC)
- 管理員和上述其他權限之持有者,在重要程度和安全風險等方面都難以一概而論吧。還不如這樣,管理員維持半年,其他的統一為一年。除權的話一律提前一個月通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日 (三) 17:01 (UTC)
- 管理員半年+提前一個月通知可能沒異議,讓這一點先通過公示吧。--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2日 (三) 17:06 (UTC)
- 支持。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17:17 (UTC)
- 一年雖然不認同,但是改成前一個月通知則合理得多。不過,如果僅管理員需要通知的話,我認為是非常不合理,除非其他權限也提早一個月通知,否則也應完全廢除管理員的一個月通知,畢竟管理員不應該有任何特權。--AT 2022年2月2日 (三) 12:41 (UTC)
巡查豁免者無任何編輯活動本身並不會構成任何安全性風險,因此我不建議為巡查豁免者設置不活躍除權機制。Bot無任何編輯活動的安全性風險我想聽取@Xiplus的意見。其餘權限我同意設置/保留不活躍除權機制並統一不活躍時長限制。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07:17 (UTC)- 比如账号失窃大量建立破坏条目被自动巡查,使得巡查员不能及时发现?机器用户是Flood,机器人Bot的不活跃期限已经是一年。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07:24 (UTC)
- 那我不反對為巡查豁免者設定不活躍除權機制。--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0:34 (UTC)
- 不能說完全沒有風險,端看您能想到該怎麼濫用這個權限,例如竊取巡查豁免者的帳號來建立難以發現的惡作劇條目之類的。--Xiplus#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1:13 (UTC)
- 所以我改了表態。感謝意見。--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1:20 (UTC)
- AWB 應該不用設限吧?其餘我覺得可以設限半年!--小躍(撈出記錄) 2022年2月3日 (四) 00:11 (UTC)
- AWB目前已经被设限。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3日 (四) 03:59 (UTC)
- AWB 應該不用設限吧?其餘我覺得可以設限半年!--小躍(撈出記錄) 2022年2月3日 (四) 00:11 (UTC)
- 所以我改了表態。感謝意見。--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1:20 (UTC)
- 比如账号失窃大量建立破坏条目被自动巡查,使得巡查员不能及时发现?机器用户是Flood,机器人Bot的不活跃期限已经是一年。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07:24 (UTC)
- AWB可以自己移除,只要在Toolforge架个OAuth程序当中介让AWB者进入自行除权。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6日 (日) 11:31 (UTC)
- 這是甚麼麻煩的操作,況且你怎麼知道機器人會不會濫權(((-- Sunny00217 2022年2月8日 (二) 01: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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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16日 (三) 10:01 (UTC)
- @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管理员的提案是否另开一题。->>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2月25日 (五) 01:53 (UTC)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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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案,稍后开始公示。->>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2月25日 (五) 01:53 (UTC)
- 我認為一年為宜,半年稍嫌短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5日 (五) 02:46 (UTC)
- 一年的必要性为何?退一步说即便因不活跃而除权,再申请也没有任何障碍,看不出有因此而影响用户贡献的情况。->>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5:17 (UTC)
- 就安全的角度來說,一年並不算長。另外與其讓有編輯gap的人(不少)重複走申請流程,還不如放寬一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6日 (六) 07:00 (UTC)
- 无根据的放宽只是不负责任而已。--。->>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01:18 (UTC)
- 無根據的緊縮只會增加行政負擔。要不規定一個月甚至一個禮拜沒上線就除權,不僅更加安全,而且再申請也沒有任何障礙。還是您要說,制定模板編輯員方針的人不負責任?管理人員手握重權,加上社群對其有一定程度的特殊期望,設置六個月活躍門檻尚情有可原;至於其他權限,則未見如此嚴格限制之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8日 (一) 08:35 (UTC)
- 瀏覽算上線嗎?如果算上瀏覽的話,一個月不上線就除權也沒什麼問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08:43 (UTC)
- 制定模板編輯員方針的人當然是未盡責任,中文維基百科有權限申請方針和解除權限方針,不活躍的期限已規定在前述這兩個方針內,而英文維基百科沒有,所以不活躍期限是規定在各個權限方針/指引內;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直接採用英文方針的翻譯,未合適本地化,也未提出這個問題討論,才造成同層級的方針互相牴觸。一個好的反例是Wikipedia:權限申請#解任對於同時持有AWB使用權及機器人權限的帳號進行豁免,如果其他權限要採用不同期限,也應該如此記載。--Xiplus#Talk 2022年2月28日 (一) 09:18 (UTC)
- 照理說模板編輯員方針算是「特別法」,應該優先於其他權限解除的一般法,不嚴格有抵觸問題,不過本站似乎沒有相關概念,那還是得確定一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8日 (一) 12:27 (UTC)
- 以目前條文為了執法這樣解釋應該沒問題,但仍然修正為宜,至少加上「若個別權限有規定者則不在此限」等字樣。--Xiplus#Talk 2022年2月28日 (一) 14:15 (UTC)
- 照理說模板編輯員方針算是「特別法」,應該優先於其他權限解除的一般法,不嚴格有抵觸問題,不過本站似乎沒有相關概念,那還是得確定一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8日 (一) 12:27 (UTC)
- 六个月的必要性为何?为何一年不安全,而六个月安全嘛… 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3月2日 (三) 16:34 (UTC)
- 持有權限的帳號較容易遭受攻擊(即嘗試破解密碼登入),當然在被破解後,不同權限的危害性不一,但低權限的危害不能說沒有。至於為何是這個期限,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是經過研究調查得出這個數字,也可能是有人隨口一個數字就被(以前的)大家接受了。--Xiplus#Talk 2022年3月3日 (四) 01:04 (UTC)
- 如果沒有持權者的不活躍期間介於六個月到一年之間,即表示無論選擇哪個期限,被除權的數量都是一樣的,管理員要復權的工作量也是一樣的,那麼選擇越短的期限越安全,所以選擇六個月。當然前面這只是假設,期限是安全性跟工作量的合理取捨,如果六個月改成一年能大大降低工作量,安全性又不至於放寬太多,那就可以選擇一年,不過實際能降低多少工作量就應該是主張一年的人要負責舉證的了。--Xiplus#Talk 2022年3月3日 (四) 01:09 (UTC)
- 無根據的緊縮只會增加行政負擔。要不規定一個月甚至一個禮拜沒上線就除權,不僅更加安全,而且再申請也沒有任何障礙。還是您要說,制定模板編輯員方針的人不負責任?管理人員手握重權,加上社群對其有一定程度的特殊期望,設置六個月活躍門檻尚情有可原;至於其他權限,則未見如此嚴格限制之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8日 (一) 08:35 (UTC)
- 无根据的放宽只是不负责任而已。--。->>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01:18 (UTC)
- 就安全的角度來說,一年並不算長。另外與其讓有編輯gap的人(不少)重複走申請流程,還不如放寬一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6日 (六) 07:00 (UTC)
- 一年的必要性为何?退一步说即便因不活跃而除权,再申请也没有任何障碍,看不出有因此而影响用户贡献的情况。->>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5:17 (UTC)
- 除了模板編輯員值得討論以外,其餘覺得沒有必要,中文維基百科有權限申請方針和解除權限方針,不活躍的期限已規定在前述這兩個方針內,不同於英文維基百科沒有這兩個方針才需要逐個方針規定。--Xiplus#Talk 2022年2月28日 (一) 09:21 (UTC)
- 那相當於應該是把模板編輯員的期限字眼拿掉?--SunAfterRain 2022年2月28日 (一) 10:14 (UTC)
- 如果有其他撤權準則,條列在一起無所謂(即Wikipedia:模板編輯員#撤權準則),但單純複製貼上相同的條文到多個頁面就不必要了。--Xiplus#Talk 2022年2月28日 (一) 14:12 (UTC)
- 可以解释为,其他方针虽然没有指定时间,但是适用解除权限方针,所以不是不限期,而是六个月对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3月2日 (三) 16:34 (UTC)
- 沒有指定時間的就是6個月。--Xiplus#Talk 2022年3月3日 (四) 00:58 (UTC)
- 那相當於應該是把模板編輯員的期限字眼拿掉?--SunAfterRain 2022年2月28日 (一) 10:1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