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强
生平
吕强曾任小黄门,后迁任中常侍,为人清廉自爱、忠心耿耿。[2]
直言进谏
光和元年(178年),程璜教唆他人用匿名信诬告蔡邕 (蔡邕的叔父卫尉蔡质和将作大匠阳球有嫌隙。阳球是中常侍程璜的女婿),结果,蔡邕、蔡质被关押到监狱,吕强见蔡邕蒙冤,竭尽全力的为他求情,[3]最终,汉灵帝免了蔡邕死罪,但被流放到朔方郡。
光和二年(179年),汉灵帝打算封吕强为都乡侯,但吕强指“非功臣不侯”以拒绝,同时也上奏陈述时事[4],认为蔡邕被流放导致功臣失望,建议召蔡邕回朝更任官职,已经去世但有大功的段颎曾被阳球陷害,家属被流放到蛮荒之地,吕强也建议将段颎的家属召回安顿,汉灵帝知道吕强忠心,但没有采纳他的意见。[5]
光和四年(181年),当时汉灵帝喜好囤积私房钱、收集天下的各种奇珍异宝。每次各郡国向朝廷进贡时,都会先送交中署(负责管理皇帝私人财物),名为“导行费”,[6]吕强上书规劝[7],汉灵帝不予理会。
身死狱中
中平元年(184年),汉灵帝召开群臣会议,商讨对黄巾之乱的对策。北地太守皇甫嵩认为该解除党人为官的禁令,赏赐出征的将士,汉灵帝询问吕强意见,吕强劝灵帝大赦党人,认为如果不赦免党人,他们说不定会和张角联合,到时候叛乱的地方会更加扩大,又劝汉灵帝将贪赃枉法的官员处死、考察刺史、二千石官员们的能力,认为这样叛乱就能平息。汉灵帝惧怕黄巾军的势力,于是采纳了吕强的意见,大赦了党人。[8]
同年,赵忠及夏恽指控吕强说他勾结党人,还经常阅读《霍光传》(暗示打算罢黜皇帝),他的兄弟们都贪赃枉法,汉灵帝听后非常生气,命令召见吕强,吕强知悉被人指控后,愤恨地说自己死之后,必有大乱。认为大丈夫尽忠国家,不该去面对狱吏!便自杀身亡。
赵忠、夏恽等再次指控,说吕强被召见,还没问他话,他就自杀,证实他真的有罪,才畏罪自杀。于是,汉灵帝下令逮捕吕强的宗亲,没收了他们的财产。[9]
延伸阅读
[编]
参考资料
- 《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第六十八〉
- 《资治通鉴》〈汉纪〉
- 陈华新(1993),《中国历代宦官大观》,深圳:海天出版社
- ^ 《后汉书·吕强传》:吕强字汉盛,河南成皋人也。
- ^ 《册府元龟·卷六百六十六》:吕强字汉盛,河南成皋人,自小黄门,再迁中常侍,为人清忠奉公。
- ^ 《资治通鉴·卷五十七》:中常侍河南吕强愍邕无罪,力为伸请。
- ^ 参考《后汉书》〈吕强传〉:“臣闻诸侯上象四七,下裂王土,高祖重约非功臣不侯,所以重天爵明劝戒也。伏闻中常侍曹节、王甫、张让等,及侍中许相,并为列侯。节等宦官祐薄,品卑人贱,谗谄媚主,佞邪徼宠,放毒人物,疾妒忠良,有赵高之祸,未被轘裂之诛,掩朝廷之明,成私树之党。而陛下不悟,妄授茅土,开国承家,小人是用。又并及家人,重金兼紫,相继为蕃辅。受国重恩,不念尔祖,述修厥德,而交结邪党,下比群佞。陛下或其琐才,特蒙恩泽。又授位乖越,贤才不升,素餐私幸,必加荣擢。阴阳乖刺,稼穑荒蔬,人用不康,罔不由兹。臣诚知封事已行,言之无逮,所以冒死干触陈愚忠者,实愿陛下损改既谬,从此一止。
臣又闻后宫彩女数千余人,衣食之费,日数百余,比谷虽贱,而户有饥色。案法当贵而今更贱者,由赋发繁数,以解县官,寒不敢衣,饥不敢食。民有斯厄,而莫之恤。宫女无用,填积后庭,天下虽复尽力耕桑,犹不能供。昔楚女悲愁,则西官致灾,况终年积聚,岂无忧怨乎!夫天生蒸民,立君以牧之。君道得,则民戴之如父母,仰之犹日月,虽时有征税,犹望其仁恩之惠。《易》曰:“悦以使民,民忘其劳;悦以犯难,民忘其死。”储君副主,宜讽诵斯言;南面当国,宜履行其事。 又承诏书,当于河间故国起解渎之馆。陛下龙飞即位,虽从籓国,然处九天之高,岂宜有顾恋之意。且河间疏远,解渎邈绝,而当劳民单力,未见其便。又今外戚四姓贵幸之家,及中官公族无功德者,造起馆舍,凡有万数,楼阁连接,丹青素垩,雕刻之饰,不可单言。丧葬逾制,奢丽过礼,竞相放效,莫肯矫拂。《穀梁传》曰:“财尽则怨,力尽则怼。”《尸子》曰:“君如杅,民如水,杅方则水方,杅圆则水圆。”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今上无去奢之俭,下有纵欲之敝,至使禽兽食民之甘,木土衣民之帛。昔师旷谏晋平公曰:“梁柱衣绣,民无褐衣;池有弃酒,士有渴死;厩马秣粟,民有饥色。近臣不敢谏,远臣不得畅。”此之谓也。
又闻前召议郎蔡邕对问于金商门,而令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以诏书喻旨。邕不敢怀道迷国,而切言极对,毁刺贵臣,讥呵竖宦。陛下不密其言,至令宣露,群邪项领,膏唇拭舌,竞欲咀嚼,造作飞条。陛下回受诽谤,致邕刑罪,室家徙放,老幼流离,岂不负忠臣哉!今群臣皆以邕为戒,上畏不测之难,下惧剑客之害,臣知朝廷不复得闻忠言矣。故太尉段颎,武勇冠世,习于边事,垂发服戎,功成皓首,历事二主,勋烈独昭。陛下既已式序,位登台司,而为司隶校尉阳球所见诬胁,一身既毙,而妻子远播。天下惆怅,功臣失望。 宜征邕更授任, 反颎家属,则忠卢路开,众怨以弭矣。” - ^ 《资治通鉴·卷五十七》
- ^ 《后汉书·吕强传》:时,帝多稸私臧,收天下之珍,每郡国贡献,先输中署,名为“导行费”。
- ^ 参考《后汉书》〈吕强传〉:“天下之财,莫不生之阴阳,归之陛下。归之陛下,岂有公私?而今中尚方敛诸郡之宝,中御府积天下之缯,西园引司农之臧,中厩聚太仆之马,而所输之府,辄有导行之财。调广民困,费多献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献其私,容谄姑息,自此而进。
旧典选举委任三府,三府有选,参议掾属,咨其行状,度其器能,受试任用,责以成功。若无可察,然后付之尚书。尚书举劾,请下廷尉,覆案虚实,行其诛罚。今但任尚书,或复敕用。如是,三公得免选举之负,尚书亦复不坐,责赏无归,岂肯空自苦劳乎!
夫立言无显过之咎,明镜无见玼之尤。如恶立言以记过,则不当学也;不欲明镜之见玼,则不当照也。愿陛下详思臣言,不以记过见玼为责。” - ^ 《资治通鉴·卷五十八》:帝召群臣会议。北地太守皇甫嵩以为宜解党禁,益出中藏钱、西园厩马以班军士。嵩,规之兄子也。上问计于中常侍吕强,对曰:“党锢久积,人情怨愤,若不赦宥,轻与张角合谋,为变滋大,悔之无救。今请先诛左右贪浊者,大赦党人,料简刺史、二千石能否,则盗无不平矣。”帝惧而从之。壬子,赦天下党人,还诸徙者;唯张角不赦。
- ^ 《资治通鉴·卷五十八》:赵忠、夏恽等遂共谮吕强,云与党人共议朝廷,数读《霍光传》。强兄弟所在并皆贪秽。帝使中黄门持兵召强。强闻帝召,怒曰:“吾死,乱起矣!丈夫欲尽忠国家,岂能对狱吏乎!”遂自杀。忠、恽复谮曰:“强见召,未知所问而就外自屏,有奸明审。”遂收捕其宗亲,没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