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強
生平
呂強曾任小黃門,後遷任中常侍,為人清廉自愛、忠心耿耿。[2]
直言進諫
光和元年(178年),程璜教唆他人用匿名信誣告蔡邕 (蔡邕的叔父衛尉蔡質和將作大匠陽球有嫌隙。陽球是中常侍程璜的女婿),結果,蔡邕、蔡質被關押到監獄,呂強見蔡邕蒙冤,竭盡全力的為他求情,[3]最終,漢靈帝免了蔡邕死罪,但被流放到朔方郡。
光和二年(179年),漢靈帝打算封呂強為都鄉侯,但呂強指「非功臣不侯」以拒絕,同時也上奏陳述時事[4],認為蔡邕被流放導致功臣失望,建議召蔡邕回朝更任官職,已經去世但有大功的段熲曾被陽球陷害,家屬被流放到蠻荒之地,呂強也建議將段熲的家屬召回安頓,漢靈帝知道呂強忠心,但沒有採納他的意見。[5]
光和四年(181年),當時漢靈帝喜好囤積私房錢、收集天下的各種奇珍異寶。每次各郡國向朝廷進貢時,都會先送交中署(負責管理皇帝私人財物),名為「導行費」,[6]呂強上書規勸[7],漢靈帝不予理會。
身死獄中
中平元年(184年),漢靈帝召開群臣會議,商討對黃巾之亂的對策。北地太守皇甫嵩認為該解除黨人為官的禁令,賞賜出征的將士,漢靈帝詢問呂強意見,呂強勸靈帝大赦黨人,認為如果不赦免黨人,他們說不定會和張角聯合,到時候叛亂的地方會更加擴大,又勸漢靈帝將貪贓枉法的官員處死、考察刺史、二千石官員們的能力,認為這樣叛亂就能平息。漢靈帝懼怕黃巾軍的勢力,於是採納了呂強的意見,大赦了黨人。[8]
同年,趙忠及夏惲指控呂強說他勾結黨人,還經常閱讀《霍光傳》(暗示打算罷黜皇帝),他的兄弟們都貪贓枉法,漢靈帝聽後非常生氣,命令召見呂強,呂強知悉被人指控後,憤恨地說自己死之後,必有大亂。認為大丈夫盡忠國家,不該去面對獄吏!便自殺身亡。
趙忠、夏惲等再次指控,說呂強被召見,還沒問他話,他就自殺,證實他真的有罪,才畏罪自殺。於是,漢靈帝下令逮捕呂強的宗親,沒收了他們的財產。[9]
延伸閱讀
[編]
參考資料
- 《後漢書》卷七十八〈宦者列傳第六十八〉
- 《資治通鑑》〈漢紀〉
- 陳華新(1993),《中國歷代宦官大觀》,深圳:海天出版社
- ^ 《後漢書·呂強傳》:呂強字漢盛,河南成皋人也。
- ^ 《冊府元龜·卷六百六十六》:呂強字漢盛,河南成皋人,自小黃門,再遷中常侍,為人清忠奉公。
- ^ 《資治通鑑·卷五十七》:中常侍河南呂強愍邕無罪,力為伸請。
- ^ 參考《後漢書》〈呂強傳〉:「臣聞諸侯上象四七,下裂王土,高祖重約非功臣不侯,所以重天爵明勸戒也。伏聞中常侍曹節、王甫、張讓等,及侍中許相,並為列侯。節等宦官祐薄,品卑人賤,讒諂媚主,佞邪徼寵,放毒人物,疾妒忠良,有趙高之禍,未被轘裂之誅,掩朝廷之明,成私樹之黨。而陛下不悟,妄授茅土,開國承家,小人是用。又並及家人,重金兼紫,相繼為蕃輔。受國重恩,不念爾祖,述修厥德,而交結邪黨,下比群佞。陛下或其瑣才,特蒙恩澤。又授位乖越,賢才不升,素餐私幸,必加榮擢。陰陽乖刺,稼穡荒蔬,人用不康,罔不由茲。臣誠知封事已行,言之無逮,所以冒死干觸陳愚忠者,實願陛下損改既謬,從此一止。
臣又聞後宮彩女數千餘人,衣食之費,日數百餘,比谷雖賤,而戶有飢色。案法當貴而今更賤者,由賦發繁數,以解縣官,寒不敢衣,飢不敢食。民有斯厄,而莫之恤。宮女無用,填積後庭,天下雖復盡力耕桑,猶不能供。昔楚女悲愁,則西官致災,況終年積聚,豈無憂怨乎!夫天生蒸民,立君以牧之。君道得,則民戴之如父母,仰之猶日月,雖時有徵稅,猶望其仁恩之惠。《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悅以犯難,民忘其死。」儲君副主,宜諷誦斯言;南面當國,宜履行其事。 又承詔書,當於河間故國起解瀆之館。陛下龍飛即位,雖從籓國,然處九天之高,豈宜有顧戀之意。且河間疏遠,解瀆邈絕,而當勞民單力,未見其便。又今外戚四姓貴幸之家,及中官公族無功德者,造起館舍,凡有萬數,樓閣連接,丹青素堊,雕刻之飾,不可單言。喪葬逾制,奢麗過禮,競相放效,莫肯矯拂。《穀梁傳》曰:「財盡則怨,力盡則懟。」《尸子》曰:「君如杅,民如水,杅方則水方,杅圓則水圓。」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今上無去奢之儉,下有縱慾之敝,至使禽獸食民之甘,木土衣民之帛。昔師曠諫晉平公曰:「樑柱衣繡,民無褐衣;池有棄酒,士有渴死;廄馬秣粟,民有飢色。近臣不敢諫,遠臣不得暢。」此之謂也。
又聞前召議郎蔡邕對問於金商門,而令中常侍曹節、王甫等以詔書喻旨。邕不敢懷道迷國,而切言極對,毀刺貴臣,譏呵豎宦。陛下不密其言,至令宣露,群邪項領,膏脣拭舌,競欲咀嚼,造作飛條。陛下回受誹謗,致邕刑罪,室家徙放,老幼流離,豈不負忠臣哉!今群臣皆以邕為戒,上畏不測之難,下懼劍客之害,臣知朝廷不復得聞忠言矣。故太尉段熲,武勇冠世,習於邊事,垂髮服戎,功成皓首,歷事二主,勛烈獨昭。陛下既已式序,位登台司,而為司隸校尉陽球所見誣脅,一身既斃,而妻子遠播。天下惆悵,功臣失望。 宜征邕更授任, 反熲家屬,則忠盧路開,眾怨以弭矣。」 - ^ 《資治通鑑·卷五十七》
- ^ 《後漢書·呂強傳》:時,帝多稸私臧,收天下之珍,每郡國貢獻,先輸中署,名為「導行費」。
- ^ 參考《後漢書》〈呂強傳〉:「天下之財,莫不生之陰陽,歸之陛下。歸之陛下,豈有公私?而今中尚方斂諸郡之寶,中御府積天下之繒,西園引司農之臧,中廄聚太僕之馬,而所輸之府,輒有導行之財。調廣民困,費多獻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獻其私,容諂姑息,自此而進。
舊典選舉委任三府,三府有選,參議掾屬,咨其行狀,度其器能,受試任用,責以成功。若無可察,然後付之尚書。尚書舉劾,請下廷尉,覆案虛實,行其誅罰。今但任尚書,或復敕用。如是,三公得免選舉之負,尚書亦復不坐,責賞無歸,豈肯空自苦勞乎!
夫立言無顯過之咎,明鏡無見玼之尤。如惡立言以記過,則不當學也;不欲明鏡之見玼,則不當照也。願陛下詳思臣言,不以記過見玼為責。」 - ^ 《資治通鑑·卷五十八》:帝召群臣會議。北地太守皇甫嵩以為宜解黨禁,益出中藏錢、西園廄馬以班軍士。嵩,規之兄子也。上問計於中常侍呂強,對曰:「黨錮久積,人情怨憤,若不赦宥,輕與張角合謀,為變滋大,悔之無救。今請先誅左右貪濁者,大赦黨人,料簡刺史、二千石能否,則盜無不平矣。」帝懼而從之。壬子,赦天下黨人,還諸徙者;唯張角不赦。
- ^ 《資治通鑑·卷五十八》:趙忠、夏惲等遂共譖呂強,雲與黨人共議朝廷,數讀《霍光傳》。強兄弟所在並皆貪穢。帝使中黃門持兵召強。強聞帝召,怒曰:「吾死,亂起矣!丈夫欲盡忠國家,豈能對獄吏乎!」遂自殺。忠、惲復譖曰:「強見召,未知所問而就外自屏,有奸明審。」遂收捕其宗親,沒入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