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实秀,河南省卫辉府汲县(今河南省卫辉市)人,清朝初年政治人物。
崇祯十六年(1643年),河南补行壬午科乡试,李实秀中式第四十八名举人[1]。明亡仕清,于顺治三年(1646年)登进士,授中书舍人[2],后任陕西乡试副考官[3],署掌印中书舍人[4]。顺治八年,任工科给事中[5]。顺治十年,任兵科右给事中[6];次年改刑科左给事中[7]。顺治十二年,任江西布政使司参议[8]、分守湖东道[8]。顺治十四年,任江南按察使司副使[9]、凤宿道[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