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實秀,河南省衛輝府汲縣(今河南省衛輝市)人,清朝初年政治人物。
崇禎十六年(1643年),河南補行壬午科鄉試,李實秀中式第四十八名舉人[1]。明亡仕清,於順治三年(1646年)登進士,授中書舍人[2],後任陝西鄉試副考官[3],署掌印中書舍人[4]。順治八年,任工科給事中[5]。順治十年,任兵科右給事中[6];次年改刑科左給事中[7]。順治十二年,任江西布政使司參議[8]、分守湖東道[8]。順治十四年,任江南按察使司副使[9]、鳳宿道[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