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根
生平
欧根幼年在家乡读私塾和小学,后到云南省立昆华中学读初中。1936年秋,考入云大附中高中部。1938年,加入云南青年抗日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外围组织),逐渐成为当地学生运动的骨干之一。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毕业,受派到《云南日报》社工作,并在中共云南省工委的指示下从事地下工作。[1][2]
1947年,离开报社,到昆明南菁中学任教。1948年1月返回剑川。同年5月,滇西工委成立,欧根任副书记。1949年,由欧根具体领导,在剑川举行了“四二”武装暴动,建立起了剑川人民自卫大队(后改剑川人民自卫团)。5月下旬,滇西工委后勤总部成立,欧根兼任总部主任。同年6月上旬,滇西工委集中滇西北地区的人民武装整训,组建人民自卫军,欧根任第一支队前线委员。1949年7月,任新成立的滇桂黔边区党委执行委员。同年9月,任新组建的滇西北地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行署专员。1949年12月,卢汉起义后,欧根奉命前往大理工作。1950年后,先后担任丽江地委书记、副书记、丽江行署专员。[1][2]
1953年10月,调到北京,任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任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2]
1956年,调回大理,先后担任大理地委第一书记、州委书记,州长,州委副书记、书记,州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2]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人物志编辑组编撰. 云南省志 卷80 人物志. 昆明: 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2: 238–239. ISBN 7-222-03576-1.
- ^ 2.0 2.1 2.2 2.3 2.4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大理白族自治州志 卷9. 昆明: 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0: 362–364. ISBN 7-222-03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