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根
生平
歐根幼年在家鄉讀私塾和小學,後到雲南省立昆華中學讀初中。1936年秋,考入雲大附中高中部。1938年,加入雲南青年抗日先鋒隊(中國共產黨外圍組織),逐漸成為當地學生運動的骨幹之一。同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9年畢業,受派到《雲南日報》社工作,並在中共雲南省工委的指示下從事地下工作。[1][2]
1947年,離開報社,到昆明南菁中學任教。1948年1月返回劍川。同年5月,滇西工委成立,歐根任副書記。1949年,由歐根具體領導,在劍川舉行了「四二」武裝暴動,建立起了劍川人民自衛大隊(後改劍川人民自衛團)。5月下旬,滇西工委後勤總部成立,歐根兼任總部主任。同年6月上旬,滇西工委集中滇西北地區的人民武裝整訓,組建人民自衛軍,歐根任第一支隊前線委員。1949年7月,任新成立的滇桂黔邊區黨委執行委員。同年9月,任新組建的滇西北地委副書記兼宣傳部長、行署專員。1949年12月,盧漢起義後,歐根奉命前往大理工作。1950年後,先後擔任麗江地委書記、副書記、麗江行署專員。[1][2]
1953年10月,調到北京,任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54年,當選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任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委員。[2]
1956年,調回大理,先後擔任大理地委第一書記、州委書記,州長,州委副書記、書記,州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主任,雲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等職。[2]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雲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人物誌編輯組編撰. 云南省志 卷80 人物志. 昆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 2002: 238–239. ISBN 7-222-03576-1.
- ^ 2.0 2.1 2.2 2.3 2.4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纂. 大理白族自治州志 卷9. 昆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 2000: 362–364. ISBN 7-222-03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