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江浙行省,是直属元朝中央政府的一级行政区。
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军攻占南宋都城临安府(在今杭州市),俘5岁的南宋皇帝宋恭帝。此时的南宋几乎全境已纳入大元版图,元朝在南宋的核心地区置江淮等处行中书省,统两淮(淮南东路、淮南西路)、两浙(两浙东路、两浙西路)地。省会治于原淮南东路首府扬州。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以地理民事非便,徙省治于杭州。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割江北扬州等地隶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改曰江浙行省。此为元史卷九十一原文所载。原江淮行省江北部分,自此至元亡(1368年)都属于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并入江浙行省。辖境包括今江苏南部、安徽南部,浙江、福建二省全境及江西部分地区。
江浙行中书省为元朝的11个行中书省之一,辖境包括今长江以南之江苏南部、安徽南部、浙江、福建全省江西东北部及上海。统有杭州路等三十路,江阴州等二十一州及松江府一府[1]。福建泉州的澎湖寨巡检司也隶属于江浙行省。今江苏、安徽江北地区隶属于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管辖。
行政区划
下辖路三十、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六,属县一百四十三。附郭县加粗。
江南浙西道
- 杭州路(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治所)
上。唐为杭州(余杭郡),南宋时为临安府。至元十三年(1276年)立两浙都督府,又改安抚司。二十一年自扬州迁江淮行省来杭州,改名为江浙行省。
上。唐为湖州(吴兴郡)南宋时为安吉州,至元十三年升为湖州路。
上。唐为苏州(吴郡),南宋时为平江府,至元十三年升为平江路。
下。唐为润州(丹阳郡、镇海军),北宋设镇江府,至元十三年升为镇江路。
上。唐为睦州(严州、新定郡),南宋升建德府,至元十三年改建德府安抚司,十四年改为建德路。
- 直隶府州
浙东道宣慰司都元帅府原治婺州,大德六年(1302年)移治庆元。
上。唐为鄞州(明州、余姚郡),宋升为庆元府,至元十三年改置宣慰司,十四年改为庆元路总管府。
- 婺州路(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治所)
上。唐初为东嘉州,后改温州(永嘉郡),宋升为瑞安府,至元十三年置温州路。
上。唐初为海州,后改台州(临海郡、德化军),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台州路总管府。
上。唐初为括州,后改处州(缙云郡),至元十三年立处州路总管府。
江东建康道
- 宁国路(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治所)
上。唐为宣州(宣城郡、宁国军),宋升为宁国府,至元十四年升为宁国路总管府。
上。唐初为白下县,隶润州,贞观九年(635年)复名江宁,至德二载(757年)置江宁郡,后改为升州,杨吴时改金陵府,南唐改江宁府,北宋时降为升州,南宋改建康府作为行都,至元十四年升建康路,天历二年改集庆路。
下。唐初以秋浦县置池州,贞观元年(627年)废,秋浦县隶宣州,永泰元年(765年)复置池州,宋为太平州,至元十四年升为池州路。
上。原属衢、饶、抚、建四州之地,唐乾元元年(758年)置信州,至元十四年升为信州路。
下。原绥安县,后改为广德县,宋为广德军,至元十四年升为广德路。
- 直隶州
福建道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置泉州行宣慰司,治泉州,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十五年(1278年),改泉州行宣慰司为泉州行中书省。十七年(1280年),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治福州;同年五月,泉州行省并入福建行省,同时福建行省迁治泉州[3];同年七月,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并入福建行省,置江西道宣慰司,福建行省又迁治隆兴(今南昌)。十八年(1281年),还治福州;同年十月前,复设泉州行省。十九年(1282年),泉州行省并入福建行省,福建行省还治泉州;同年,罢江西宣慰司,复设江西行省。二十年(1283年)三月,还治福州。二十一年(1284年)二月,复设泉州行省;同年九月,泉州行省并入福建行省。二十二年(1285年),福建行省并入江西行省,置福建道宣慰司。二十三年(1286年),复置福建行省,旋即并入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二十五年(1288年),复置福建行省。二十八年(1291年),福建行省并入江西行省,置福建道宣慰司;二十九年(1292年),复置福建行省,治福州。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为谋图攻占琉求(今台湾岛)[3],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泉州。三年(1299年),福建行省并入江浙行省,置福建道宣慰司。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年),恢复福建等处行中书省。
- 福州路(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治所)
注释
参考文献
- ^ 元史/卷091. [2009-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2).
- ^ 《元史·志第三十六·百官二》:“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十四年,始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杨州,寻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迁于建康,以监临东南诸省,统制各道宪司,而总诸内台。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员,统淮东、淮西、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九员,以监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统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令史一十六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库子、台医各有差……”
- ^ 3.0 3.1 建置沿革. [2022-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