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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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刑,是死刑的一种,意即将犯人绑在柱上用火活活烧死。历史上,火刑在全球各种文化中均是常用的死刑之一,是为极其残酷的刑法。例如:古中国的炮烙;还有西方的中世纪到近代早期,异端裁判所用此方式处决死刑犯。自十九世纪起全球所有国家已因人道理由废除火刑,即使仍保留或执行死刑的国家亦无再使用。现代仍有发生的火刑均全属非法私刑,例如恐怖组织伊斯兰国曾以此法杀害人质。
用语
著名人物
施刑
受刑
- 司马乂(304年3月19日)
- 悉加列利(1300年7月18日)
- 雅克·德·莫莱 (1314年3月19日)
- 彼得罗妮拉·德·米斯(1324年11月3日)
- 扬·胡斯(1415年7月6日)
- 圣女贞德(1431年5月30日)
- 萨佛纳罗拉(1498年5月23日)
- 乔治·布劳罗克(1529年9月6日)
- 塞尔维特(1553年10月27日)
- 托马斯·克兰麦(1556年3月21日)
- 焦尔达诺·布鲁诺(1600年2月17日)
- 凯瑟琳·蒙瓦森(1680年2月22日)
- 杰西·华盛顿(1916年5月15日)
- 王添灯(1947年3月)
- 卡萨斯贝(201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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