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档8

最新留言:59.39.124.213在8年前发布在话题优良条目评选(第五次)

编辑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段(严谨化语句,维基化模板等)

  请求已拒绝

多谢 --134.148.65.116留言2015年4月28日 (二) 19:37 (UTC)

编辑请求:国家机构是政府的子集,请求反调段落层次如下

  请求已处理

政府

国家机构

--134.148.65.116留言2015年4月28日 (二) 19:47 (UTC)

编辑请求:修正一些错误、调整语句、表达严谨化、格式维基化,谢谢

  请求已拒绝--Wcam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21:47 (UTC)

草稿:中华人民共和国/35535061 --134.148.70.2留言2015年5月3日 (日) 11:11 (UTC)

需要讨论共识。--Wcam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21:47 (UTC)

关于共产党击败国民党

中国人民解放军击败中华民国国军的说法比“共产党击败国民党”严谨的多。1947年行宪之后,也不能由国民党代替中华民国政府。

有用户说中国人民解放军是1949年出现的,这是错误的。中华人民解放军是1946年就出现的,1947年夏正式命名。 退一步说,就算是1949年出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击败中华民国国军”也没有任何问题。再退一步,就算有什么问题,比“共产党击败国民党”的说法强得多。 这个“共产党击败国民党”有点像街头巷尾老百姓的闲谈说法,放在维基百科太粗陋。Howitzer留言2015年5月19日 (二) 22:00 (UTC)

这是两个党、两个政权的胜败,说成是两支军队的胜败就太狭隘了。--Lucho留言2015年5月20日 (三) 14:18 (UTC)

@Fxqf 先给您出一道思考题:您所写的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击败(。。。。), 于1949年10月1日在中国大陆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这句话是有语病的,请您仔细看看语病在哪里,如果您看不出语病,就建议您先学一下语法,暂时不要编辑维基百科了。另外中华民国国军已经军队国家化,不是某个党领导的,请您不要加入个人观点。 Howitzer留言2015年5月21日 (四) 16:13 (UTC)

语病

@Fxqf, 很奇怪,您的编辑总是有语病,这让我觉得您可能需要提高语法,然后再来编辑维基百科更好一些。 例如说,您编辑的“中华民国政府搬迁到现在的首都台北市。 ”,这句话是有语病的,本条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默认的一切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的。您直接使用“现在的首都”,请问这个“现在的首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的首都还是中华民国现在的首都? 您觉得这是废话,但是很多政治盲读者可能什么都不知道,您这种语病式的描述只会误导读者。

上一次您编辑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击败(。。。。), 于1949年10月1日在中国大陆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样也是有语病,不知道您看出来没有。

我建议,您以后要么不要再编辑,先学习语法,或者编辑也可以,但是反复检查语病。 Howitzer留言2015年5月25日 (一) 15:49 (UTC)

  • (:)回应,1、在中国大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因为它从来就没统治过台湾,当时也没统治香港、澳门。2、废话,当然是民国的首都,自己读不懂,怪别人语法不通。中华民国历史上有多个首都。3、默认一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违反中立原则,我不接受。--Fxqf留言2015年6月16日 (二) 13:09 (UTC)
维基百科不是你家开的,还“你不接受”,你以为你是站长? Howitzer留言2015年6月21日 (日) 04:22 (UTC)

请停止条目审查

@蘇州宇文宙武停止内容审查,尊重其他编辑,谢谢!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5月31日 (日) 15:01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无礼发言,已由Gszq于2015.6.2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请针对条目讨论,不要对他人人身攻击扣帽子,谢谢。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5月31日 (日) 15:25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无礼发言,已由Gszq于2015.6.2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为什么中国的地图可以列出其他国家没有的?疑地域中心

[1],基本上像塞尔维亚主张科索沃但没有实际管辖,那为什么只有中国可以列,其他国家都不能列?请限时改进。--❦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04:17 (UTC)

维基没有编辑义务,所有编辑都是自发的,“请‘限时’改进”是句很奇怪的话--Liaon98 我是废物 2015年6月6日 (六) 04:39 (UTC)
那我先改回来[2],本来以为是全保护,事实上只是半保护,疑似这编辑和苏最近被封禁有关,不过应该是所有国家条目都只用实际管辖的地图吧,不应该有例外吧?--❦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04:48 (UTC)
File:Europe-Serbia.svgFil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都是将主张但没统治的地区画成浅绿色啊--Liaon98 我是废物 2015年6月6日 (六) 05:36 (UTC)
印度没有实际控制巴控克什米尔阿克赛钦,但它的地图上也把这两地纳入(浅绿色)。我劝廖博士不要再自己打自己脸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6月6日 (六) 10:19 (UTC)
对方跟你要求要先讨论,搁置争议话题,你连理睬都没理睬,最起码先做回应再去作修改,难怪你顾人怨,整个互助客栈几乎都是看到跟你有关的人事物在吵架或者搞编辑战,从最根本的态度就有问题了,从封禁日志的历史来看,你的毛病就那几样,讲难听一些就是死性不改,个性要改啦!回退员身份方便你蛮干也不要把这个权限用到尽,你脾气不改有一天你会搞死自己,有管理员罩你不代表你可以一直不改死性的蛮干或乱来。PS:除了你骂对方放置原创内容以外的编辑都没意见,理由详见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本来中国的主权问题就是有争议的(无论规模范围大小),讲成原创内容就是你不对,请抛弃地域中心的思考逻辑,你的个人主页有着浓厚的地域中心气质你自己没注意到?--神奇宝贝留言2015年6月9日 (二) 16:24 (UTC)

只有列实际控制的国家:

  1. 中华民国:没列其宪法所释之“固有疆域”
  2. 阿根廷:文说只有列实际控制,但似有福克兰群岛(比较:英国列实际控制福克兰群岛

若要处理,请一视同仁。--❦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11:24 (UTC)

阁下是说这张吗File: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以前曾放在中华民国条目上,不过后来换掉了--Liaon98 我是废物 2015年6月9日 (二) 16:32 (UTC)
阿根廷的地图是没有对地图标注说明,现在已加上。而且其他国家地图怎么样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应该怎么样没有关系。——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6月9日 (二) 15:39 (UTC)
@苏州宇文宙武:“其他国家地图怎么样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应该怎么样没有关系?”这不是地域中心需要globalize?特别是从一个在用户页明说是大中国主义者的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言,您现在的说法更证明你的作法有违方针。--❦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10日 (三) 09:26 (UTC)
针对某一条目,任何用户都可以表达自己对方针的看法,但这不表示其就有义务为践行其看法去修改维基百科所有其他条目。希望您能体认到这一点。—Chiefwei - - 2015年6月10日 (三) 10:31 (UTC)

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海峡两岸政治第五段:“台湾不应被叙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而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第六段:“按惯例,维基百科不会赞成或反对以下两个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称台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中华民国条目目前的地图就是用实际控制区,北韩韩国的地图也没有把彼此的领土列入。--ひろし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11:31 (UTC)

简单陈述事实,地图上可以标示宣称的内容,就算这张地图把全世界都画成浅绿色也无妨,因为那是宣称,根本无关事实,硬要挑毛病的话,绿色跟浅绿色的辨识度太低,颜色应该换掉。另维基百科不会对台湾的主权表达任何立场,但明确的表示中华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对等的存在,且不支持非事实的存在,例如明确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台湾的统治权,这个在地域中心都有提到。--神奇宝贝留言2015年6月9日 (二) 07:50 (UTC)

针对本案,用浅绿标示宣称领土应是维基百科普遍共识。中华民国的特殊性众人皆知,所以如何处理需要仰赖共识。—Chiefwei - - 2015年6月10日 (三) 10:34 (UTC)
既然如此,那是否应该把中华民国的地图改回这张File: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呢?--ひろし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12:18 (UTC)

(?)疑问: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讨论的。这套绿色地图是人家英文维基的标准地图,奉劝某些人不要没事找事,发明学说,对共识置若罔闻,企图营造争议分为,拿多年没有异议的地图开刀;是不是下一步就要企图将自己的观点输出到英文维基,再出口转内销,以达到自我宣传的目的。至于某种“浅绿深绿不好辨识”的说法,其人已被查傀儡而封禁。--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00:51 (UTC)

(~)补充:楼上所说的那张ROC全图,只在en:List of sovereign states and dependent territories in Asia被使用,en:Taiwan使用的是那套红色的;在“第三方”英文维基都是如此,我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红色的地图,projection是歪的,不是很美观;若是要换成绿色我无意见。但请某些人不要“死缠烂打”,年年唠这点破事,港台是爷爷,中国大陆垃圾,行了没?我看你们也是不敢回应我。--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12:54 (UTC)

@SzMithrandir:我有说和没说的事很清楚,若绿色系列地图的作法是Commons的惯例(请区分英文维基、中文维基和Commons的分工和采用的关系),那么较一贯的作法应该是在中华民国使用同一套地图系列,如File:Republic_of_China_(orthographic_projection).svg。 请也参考

由于争议区域必定是有两方政治实体以上有不同宣称和控制的,所以在百科全书的内容一致性上,一个政治实体图中的浅绿色范围应该也会对映到另外一个政治实体图中的浅绿色范围。在上面的巴基斯坦和印度例子就很明显,一方有控制,另外一方没有,但都有主张,所以浅绿。那么下一个问题就会是:若中华民国未放弃其宪法模糊定义的固有疆域,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际控制区域但也变成争议区域是不是全部也要变成浅绿色?

所以我将中华民国暂时改回同一套地图系列。--❦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11日 (四) 16:17 (UTC)

另外可以参考英文百科的讨论en:File_talk:Europe-Ukraine.svg

...it is a disputed territory. It is in light green on Russia's map, so it should be in light green on Ukraine's map...

若一方标出浅绿色,另一方也要使用浅绿色... ,那么就会出现在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颜色不够用的问题。--❦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11日 (四) 16:36 (UTC)

行吧,你要这么说,也能“自圆其说”,也可以;我保持(=)中立,或者说“简约主义”,希望这个对条目质量并无帮助的议题能速速pass。--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22:50 (UTC)

国家通称是否需要加中国?

  • (-)反对:根据WP:BIAS_POLITICS方针海峡两岸政治第一段:“纵然联合国及世界上大部分独立国家都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维基百科应该反映中立的现实,从而应认为‘中国’一词不应该与任何单一独立政治实体或政府相同。尤其‘中国’一词不应被用作与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现单以“中国”作为通称可能有违反方针的疑虑。我之前为了要能够符合方针对“中国”称呼的规定,把讯息框的通称改成了“(共产)中国”,不过有其他用户质疑说这不是通称。因此为符合BIAS方针,我建议在讯息框模板的通称处不填写“中国”的写法,而在首段中稍加提及即可。--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15日 (三) 06:59 (UTC)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世界各国的政府公文、历史典籍、新闻报道中广泛被称为中国,本是事实。至于所谓“共产中国”的称谓,世界各地都极少有人使用,属于少数派观点,根据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原则,不应写进条目,尤其是信息框和导言区。更何况提出和使用“共产中国”称谓的人,其立场往往都属于少数派。使用少数派观点来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称谓以及性质,是不符合维基方针的错误编辑行为,请立即停止。--Lucho留言2015年7月21日 (二) 14:30 (UTC)
    • 以方针为主还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呢?上面那段方针再看一遍吧。至于“共产中国”的称呼,在冷战时代可是国际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那时的“中国”指的是中华民国,国际社会并非少数派,只是此称呼在今日使用较少。不知道你的“少数派观点”是如何得出的?使用量吗?还是…?提醒一下,乱扣帽子并无助于讨论喔。--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1日 (二) 15:04 (UTC)
第一,““共产中国”的称呼,在冷战时代可是国际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从何而来?是你在发明历史吗?第二,这个条目应该反映现状,无论如何都没必要提到冷战时如何。第三,事实就是“世界各国的政府公文、历史典籍、新闻报道中广泛被称为中国”,你也可以看下China词条作为参考(这里更没有出现所谓的"communist china"),简单比较就能知道,你提出的那些就是少数派观点。--Lucho留言2015年7月21日 (二) 15:20 (UTC)
另外,我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为了提醒你,“共产中国”这个概念,既是少数派观点,又是为了故意歪曲中华人民共和国性质而提出的词汇。--Lucho留言2015年7月21日 (二) 15:24 (UTC)
第一,这称谓是历史常识,不是我发明的,我才不会去发明这么委婉的词来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这个词虽然主要是在冷战时所用,但在现今仍有一定的使用量,我提供的来源就可证明这一点。第三,这要依据方针来处理:“纵然联合国及世界上大部分独立国家都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维基百科应该反映中立的现实,从而应认为‘中国’一词不应该与任何单一独立政治实体或政府相同。尤其‘中国’一词不应被用作与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为避免违反方针,讯息框模板的通称处不填写“中国”是较恰当的做法,否则就必须改用其他称呼来代替。--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0:43 (UTC)
有很多来源可以证明中国(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常用简称,英文版移动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到China的讨论就列出了很多。但是User:广氏一直没有给出任何能证明“共产中国”是通称的来源,我只看到了有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共产中国的来源。--E8×E83422015年7月21日 (二) 15:33 (UTC)
中华民国#名称章节用的来源是来自《黄花岗杂志》,但被Lucho指为不可靠,我只好再另找其他的学术来源,没想到又被Lucho指称台湾来源不中立,我也别无他法。证明“共产中国”是通称的来源, 张其羽. 紅星照耀斯諾: 從新聞作家到天命信差的跨文化轉變. 秀威出版. 2005: 21. ISBN 9867263715, 9789867263711 请检查|isbn=值 (帮助).  被撤销的这个不就是了吗?如果想要外文,我再补上一个纽约时报报导英国首相丘吉尔的国会质询答复:Drew Middleton. Cairo Formosa Declaration Out of Date, Says Churchill. United States: New York Times. February 2, 1955 (英文).  这个来源来自开罗宣言条目。--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0:43 (UTC)
1. 秀威出版是台湾出版社,这你也能狡辩?2. 并非是台湾来源本身就一定不中立,而是你不顾全世界的普遍称谓,只根据部分台湾来源就硬要写入条目,是你的编辑违反了维基中立方针。3. 即使在台湾,“共产中国”也是少数派观点,远不能成为“通称”。4. 你举了纽约时报的报道为例,但仍然是少数派观点,远远不能说明“通称”。5. 我之前就说了,应该反映现状,结果你又把1955年的陈年旧事翻出来举例,你难道不知道纽约时报现在是如何报道中国的吗?--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1:23 (UTC)
1. 我是有说过秀威出版不是台湾出版社了?台湾出版社又怎么了?拿台湾来源就是狡辩?我说过我是台湾人,用的都是台湾网站,能找到的当然也都是台湾来源,不然你去找其他的非中文来源给我看?2. 有台湾来源写说这是通称,当时确实是国际社会的普遍称谓,是你故意找碴,说这个不可靠啦,那个不中立啦,然后硬要通通移除,却无视我提出的都算出自学术资料的WP:可靠来源,没有不中立的问题。3. 被中华民国教育部普通高级中学历史学科中心采用的用词,你还要继续当没看到说这也是少数派观点?4. 英国首相丘吉尔在1955年亲自答复质询的话也算少数派观点?不管是什么你都可以说是少数派观点来挡就对了?5. 我之前也说了,这个词虽然主要是在冷战时所用,但在现今仍有一定的使用量,我提供的来源已经证明此词在1993年的广告文案用语乃至2014年的论文都有使用。--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2:50 (UTC)
你狡辩了这么多,最终还是说明了同样的事实:综合全世界(包括台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称谓,“共产中国”是少数派观点,远远不是“通称”,根据中立观点原则,不应写入条目。--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2:59 (UTC)
一个细节,从1955年纽约时报的报道中看不出丘吉尔的用词,请勿歪曲原意。当然,一则几十年前的个别案例和当前国际社会的普遍通称,肯定是风马牛不相及了。--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3:03 (UTC)
另外,从你刚才的发言中,仍然可以看出你对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原则的理解是错误的,请认真学习。--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3:16 (UTC)
只会一直说是少数派观点、少数派观点,不知道你到底从哪里可以看出这是少数派观点了?这些来源不是正好证明了与你相反的说词,有多数使用的用例吗?你的综合解读岂不是在睁眼说瞎话?
你可以到联合国、各国政府,各大国际新闻媒体的“China”专题里去看一看,现在哪篇公文或者新闻报道里不是用中国(China)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用称谓?你挖空心思就找到这么几条个别案例,还不承认是少数派观点?眼界狭隘到这种地步,还敢在这里自以为是,也真是够奇葩了。--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4:54 (UTC)
我说过了讯息框模板里的中国称谓要依据上面提到的WP:BIAS_POLITICS方针来处理,要点摘录:“纵然联合国及世界上大部分独立国家都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维基百科应该反映中立的现实,从而应认为‘中国’一词不应该与任何单一独立政治实体或政府相同。尤其‘中国’一词不应被用作与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所以为避免违反方针,讯息框“通称”处应不填写“中国”,否则就必须改用其他称呼来代替。我提出的来源最好就这几条个别案例,起码也有十个以上,是你每个都不愿意用,每个都说是少数派观点,每个都说不中立,感觉像是硬要找借口,这样到底是谁眼界狭隘,谁在自以为是?--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2:52 (UTC)
我已经说了“联合国、各国政府,各大国际新闻媒体的China专题”,从这些地方找出成千上万和你那少得可怜的十来条来源同等或者更重要的来源根本不成问题。你的眼睛就会盯着那十来条来源看,而且自己找出的来源自己也不见得能读懂,这不是眼界狭隘还是什么?--Lucho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8:23 (UTC)
方针有明文规定的东西,除非直接提出修改方针,否则你拿再多来源要违反也没用。至于我给的共产中国来源,跟BIAS方针无关,请别拿方针禁用的China的来源来比较,而我所做的正是改用共产中国的称呼来代替以符合上述的方针。--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33 (UTC)
那就请你严格遵守明文规定的中立观点方针,不要再将少数派观点“共产中国”写进条目。--Lucho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55 (UTC)
你错了,我之所以这样写就是为了要符合BIAS方针,中立观点方针并没规定不能用“共产中国”,也没说这是不中立的,相反的,这正是有大量来源支持的中性称呼。--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1:23 (UTC)
请遵守中立方针,维基中立方针没有具体地说不要写哪个词,但是中立方针明确告诉你不要将少数派观点放在重要位置,也不要将极少数派观点写进条目。只要你会基本的逻辑推理,就应该遵守方针,不要将“共产中国”写进条目。我觉得你没有任何理由说你看不懂这句话。--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3:14 (UTC)
但BIAS方针已明确具体的说不要使用“中国”一词,麻烦请遵守。至于“共产中国”,跟你说了多少遍这不是少数派观点,我都已经给出大学学位论文、季刊论文、学术论述基础的书籍、中华民国教育部历史教材纲要、纽约时报、丘吉尔和艾森豪、英国议会……这些可靠来源和google学术、书籍的上百万项搜寻结果,你还嫌少?和你说的正好相反,这些都已经证明是多数用法,而非少数派观点。--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4:46 (UTC)
请不要扯到其他话题上去,先讨论“共产中国”。现在,你根本没有证明“共产中国”不是少数观点,如果具体查看这些搜索结果,难道不是很容易地发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国才是普遍情况吗?我跟你说的各国政府和媒体每天使用的通称,你为何一直无视?你的谷歌图书搜索结果与我大相径庭,我无法采信。至于你具体指出的十来个例子,当然是极少数观点,这有什么可以否认的?--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所以搜寻结果少于"中国"就是少数了?"中国"的搜寻结果是判定多数少数的标准?既然你要先讨论"共产中国",怎么后面又马上扯到"中国"去了?既然BIAS方针已明确具体的说不要使用“中国”一词,你觉得普遍情况和大量来源能构成违反方针的理由吗?google搜寻结果我都已经给出三个不同语版的截图了,为什么在实际证据面前还是要选择不相信?这些已证明有多数用法的可靠来源,为什么你就是硬要说是极少数观点?睁眼说瞎话难道就会因此变成事实吗?--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维基方针并没有告诉你“少数”是靠谷歌学术的搜索结果确定的。当然,以搜索结果远少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事实为参考,也可以看出来“共产中国”就是少数派观点。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会用搜索引擎,我凭什么要相信一直在睁眼说瞎话的你?如果把眼界放宽一些,不要像你一样眼睛只能盯着几个点,去看一看联合国和各国政府的公文和国际媒体的报道,发现根本没人使用“共产中国”、“共产中国”是少数派观点这个事实是非常容易的,然而你就是不愿去做,让我有什么办法?--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4:46 (UTC)
维基方针也没有告诉你“少数”的标准是以“少于国名”来判定的。我的搜寻结果有给出截图来证明,简体繁体英文版我都搜过了,反而你的只是在自说自话,依你的标准,我又凭什么相信你的?方针有规定联合国和政府公文才算多数吗?联合国和政府公文以外的可靠来源就不是多数?你对多数少数的标准也太狭隘了吧?国际媒体的报导我又不是没给,只是被你以少数派观点拒绝了。--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1. 多数和少数的前提当然是可靠来源。很显然联合国、各国政府公文,国际媒体报道等等都是可靠来源,必须考虑。2. 我已经多次提醒你,不要自行脑补维基方针里没有的东西。绝大多数可靠来源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国,这就是多数,相对地,共产中国极少出现,就是少数,你不能只举极少几条的个例就硬说“也是多数”。多数少数这个问题你没有什么狡辩的余地,我看你也不必再说了。--Lucho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4:10 (UTC)
1. 是,联合国和各国政府公文都算可靠来源,但我给出的那些使用共产中国的来源一样也是可靠来源,你不能说联合国和政府公文以外的就不是可靠来源,或是唯有联合国和政府公文的来源才能算是多数,这并不符合WP:可靠来源的定义。2. 你的意思还是在说,非多即少,非少即多,可是实际上方针里并没有这样写,况且多数少数的标准也根本不是以"中国"的数量来判定的,请你不要在歪曲、脑补。--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05:26 (UTC)
1.我从来都没有说可靠来源只有联合国、各国政府公文,国际媒体报道,请勿造谣。2.还要我引用几遍?维基百科旨在按比例表达某一主题的竞争观点,而这种比例是根据竞争观点在可靠来源中出现的次数来拟定的。--Lucho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12:16 (UTC)
1.既然如此,你一直拿联合国和政府公文来源来反驳的目的何在?又为何一直叫我一定要去联合国、各国政府的网站找?能找出来的太多所以其他的就通通算少数?你这不就是在说只有这些才算是多数的可靠来源吗?2.按比例表达不代表不该表达,也更非你所声称的非多即少,再者这也不是竞争观点。--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3:18 (UTC)
统一回复在最后。--Lucho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4:04 (UTC)
开罗宣言#支持方第6点是这样写的: 纽约时报曾经记载:1955年2月1日丘吉尔在英国国会答复质询时,明白拒绝将一个叫做“Formosa”的对象交给“共产中国”(Communist China)。1955年2月2日纽约时报记者Drew Middleton报导前一天丘吉尔拒绝将“Formosa”交给“共产中国”
所以这应该是丘吉尔的用词没错。上面第5点我说了,当前仍有使用,你还要继续无视来源吗?
通篇报道都是间接引语没有直接引语,充其量说明这是纽约时报的用词而已,你具备基本的阅读能力吗?仍有极个别人使用能说明是通称吗?还搞不懂?--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4:48 (UTC)
现在我查找到了1955年2月1日丘吉尔在英国下议院接受多名工党议员质询台湾问题的问答记录(FORMOSA (SITUATION)),你自己看吧,哪里有什么"Communist China"?(我已经特地标注了涉及到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5:56 (UTC)

HC Deb 01 February 1955 vol 536 cc900-2 900

47. Mr. Emrys Hughes asked the Prime Minister if he will make a statement on his recent interchange of views with President Eisenhower on the question of Formosa.

The Prime Minister I have nothing to add to the very full statement made by my right hon. Friend the Foreign Secretary on 26th January, and his reply to Questions yesterday. A new fact has however occurred.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decided to send an invitation to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attend the discussion. Her Majesty's Government regard the Security Council's action as a genuine attempt to seek a peaceful solution and they therefore very much hope 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ill accept the invitation.

Mr. Hughes In view of the powers which have now been given to President Eisenhower, and the intense interest in this country in what events in Formosa may bring, will he make it clear to, and press on, the President that feeling in this country is strongly against any development of war in the Far East, and that this country wishes to have no participation in it?

The Prime Minister I do not think it would be my business through any channels to convey that kind of message.

Mr. Noel-Baker In view of the great gravity of the situation and what the Prime Minister has just said, will he consider whether the Foreign Secretary should not sit as our representative in the Security Council at its meeting next week? Is it not plain that debates in the Council and negotiations outside cannot be adequately dealt with by an official acting on cabled instructions?

The Prime Minister I certainly do not think we have any reason to complain of the way in which our affairs have been conducted.

Mr. Strachey Does not the Prime Minister agree that it would be most valuable if the British Government made it publicly known that they regard the early withdrawal of Nationalist troops, at any rate from the offshore islands, as the most important practical step towards a cease-fire in this area?

The Prime Minister I have no further statement to make on these subjects at the present time.

48. Mr. Sorensen asked the Prime Minister to what extent his joint declaration with the late President Roosevelt and the late Marshal Stalin that Formosa should be restored to the Chinese Government, remains the policy of Her Majesty's Government.

The Prime Minister There seems to me to be a misprint in the hon. Member's Question. To correct it the words "Marshal Stalin" should be left out and the words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inserted. This was, in fact, the Cairo Declaration of 1st December, 1943. It contained merely a statement of common purpose. Since it was made a lot of things have happened. As the right hon. Member for Lewisham, South (Mr. H. Morrison) explained to the House on 11th May, 1951—and I shall be very glad to send the hon. Member a copy of what he said—the situation has changed. The problem of Formosa has become an international problem in which a number of other nations are closely concerned. The question of future sovereignty over Formosa was left undetermined by the Japanese Peace Treaty.

Mr. Sorensen With apologies for the error, may I ask the Prime Minister whether the declaration made on that occasion was to the effect that Formosa rightly belonged to China? In view of the fact that we recognise the present Government, called the People's Republic Government of China, does it not follow that that seems to be an assurance that Formosa should now revert to the control and sovereignty of the present Government, called the People's Republic Government?

The Prime Minister I think the hon. Member would do well to read the reply given by the right hon. Member for Lewisham, South when he was responsible in this matter.

Mr. S. Silverman Would the right hon. Gentleman not make it clear that in everybody's opinion—that of all contending parties—Formosa is part of China and that Chiang Kaishek's presence in Formosa purports itself to be in exercise of this very declaration to which my hon. Friend the Member for Leyton (Mr. Sorensen) has referred? Is not the real question not whether Formosa belongs to China, but who is China?

The Prime Minister I think I should have to have notice of that.

Captain Waterhouse Does my right hon. Friend think that the interview given by the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yesterday—

Mr. Dodds A very good interview.

Captain Waterhouse —accords closely with the speech of the then Foreign Secretary of December, 1950?

Mr. Harold Davies Things have changed since then.

The Prime Minister I have no wish to add to the difficulties of the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Mr. Sorensen On a point of order. Can the Prime Minister merely refer me to an answer given by one of the Leaders of the Opposition rather than to his own answer, which I did not receive?

Mr. Speaker I understood that the Prime Minister was referring the hon. Gentleman to a statement made in the House.

至于纽约时报,当时美国麦卡锡主义大行其道,写出"Communist China"的称谓不足为奇。然而这既是陈年旧事,也是少数派观点,根本证明不了什么。--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5:56 (UTC)
题外话:开罗宣言词条中的翻译有偏差,报道原意是,丘吉尔否定了工党提出的依据开罗宣言将台湾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案,丘吉尔对下议院称,根据旧金山和约,台湾主权归属未定。而台湾可靠来源、台南市议会官方网站和李文正议员将纽约时报报道中的Communist China解释为中华民国,不知你作何感想?--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5:20 (UTC)
国会质询的部分既然有来源为证,那应该就是如此。至于把Communist China解释为中华民国的议会官网来源,可靠来源应该照着来源写,网页里明写着:“发稿单位:市议员李文正 ”,可见台南市议会官方网站只是作为李文正的发稿平台,并非是议会的解读,所以只能算作李文正的个人观点,或许不能算可靠来源,开罗宣言词条是写说“在记者会上被解释为“丘吉尔否认台湾交还中华民国””,虽然写的有点模棱两可,但这样还算照着来源写,应该是可以的。--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2:52 (UTC)
不过我倒是找到了关于丘吉尔的另一个来源(Message From Prime Minister Churchill to President Eisenhower),丘吉尔首相给艾森豪总统的讯息,里面四次提到了“Communist China”,丘吉尔确实有亲自使用该词。
这又说明什么?丘吉尔给艾森豪威尔写信使用“共产中国”,但“共产中国”连成为英国议会里的通称都做不到。总之,我早就说过本条目要反应现状,陈年旧事可以退出当前的讨论了。--Lucho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5:29 (UTC)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丘吉尔给艾森豪的信也算少数派观点啰?眼界也太狭隘了吧?况且你真的确定“共产中国”没有成为英国议会里的通称吗?要反应现状是没错,但难道就因此不用反应过去了吗?现状和历史并不矛盾吧?--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33 (UTC)
当然算少数派观点,你知道1949年以来英国有多少任首相吗?其他的英国政客又有多少?有几个说过共产中国?凭什么你的眼睛就盯着丘吉尔?你的眼界真是狭隘得可怕。历史和现状有矛盾当然以现状为准,这还要我教你?--Lucho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55 (UTC)
除了丘吉尔,我也在上面给出英国议会其他政客的谈话纪录,你还是要当作没看到吗?丘吉尔作为两任二战期间和冷战时期的英国首相,虽然不能算多数,至少也不应该算是少数派观点吧?请去看一下丘吉尔条目:“丘吉尔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领袖之一,对英国乃至于世界均影响深远。”把丘吉尔当作一个普通的英国政客来看,才是眼界狭隘。还有谁跟你讲历史和现状有矛盾了?反应现状的同时,难道不用反应过去的历史吗?--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1:23 (UTC)
首先,你既然搜索了英国议会的议事录档案,就应该知道“共产中国”即使在1950年代也没有成为通称,当然确定,不知道你还有什么侥幸心理。其次,你认为丘吉尔重要,他写一封信就能抵很多人?他的重要性能够体现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上吗?我看不行。即使你硬要认为可以,那我举一个斯大林也就足以把丘吉尔给抵消了。就算只看英国政客,从艾德礼到卡梅伦,包括撒切尔夫人和布莱尔在内的十几任英国首相,难道还不比丘吉尔一个人占多数观点?你是怎么计算重要性的?你眼光就放在丘吉尔一个人身上,非把他写给美国总统的一封信当成重要论据,这就是不折不扣的眼界狭隘。--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3:14 (UTC)
搜寻连结可能是顺序摆错了,导致搜不出结果... 抱歉这是我的失误,已更改连结顺序,你再重新点击看看。其次,我给的来源不是只有丘吉尔一个,我并没有认为他一个人能抵很多人,只是想反驳你的“少数派观点”,他一个人虽然不能算多数,但以一个英国首相的身份和世界史上的地位来说,绝对不会是属于“少数派观点”。不是我要把这当成重要论据,而是你先硬要当成“少数派观点”的。--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4:46 (UTC)
英国议会的议事录数据库有自己的搜索系统,不用你提醒我,早搜过了,这个问题请你放弃侥幸心理。--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所以就算你已经搜过,你还是要选择无视搜寻结果?我又是哪里侥幸了?你一直刻意当作没看到,你才应该放弃这种刻意无视的侥幸心理吧?--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你讲这些大话有什么用?你搜过吗?即使只搜1950年代,也能发现使用“共产中国”的议员是少数。更不用说近年,有几个议员不是在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时直接说中国的?哪里还有使用“共产中国”的?一直在回避无视现实的,就是你。--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4:46 (UTC)
我当然搜过啊,"Communist China"1950年代的结果可是多达34页 ,你仍然要嫌少吗?甚至我以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搜寻1950年代(而且还是不加引号),只有2页结果,远少于"Communist China",你还有什么话好说?--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1. 我就知道你的侥幸心理会有什么表现,果然是想靠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搜索结果来狡辩。但请注意,如果只搜索China,则1950年代有487页,其中大多数China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经贸、外交、军事等议题中表现的非常明显,谈到这些问题的时候都必须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如果只说China自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方面是因为英国不承认中华民国,另一方面从上下文可以看出来)。在这个问题上你也没有狡辩余地。2. 我说过好多遍要讨论、反映现状,现在还说共产中国的英国议员,可以说是几乎没有。综上,这个问题可以到此为止了。--Lucho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4:10 (UTC)
1. 之前我提出"Communist China"的google学术和书籍结果时,你同样也拿过"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搜寻结果来狡辩,这次我凭什么就不能拿与你之前用过的相同搜寻字词来反驳?你难道也要说自己其实是在狡辩吗?搜寻结果中有些China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能代表487页的所有China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多数只是你个人的说法,你至少也应该指出China是指prc的确切结果数是多少,而不是只因英国政府的承认与否就以整个China来概括prc。2. "Communist China"若只搜21世纪仍可以搜到少数用例,可见现状仍有使用,相反的"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则在21世纪搜不出任何结果,所以依你说法,为反映现状,"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不应该出现在条目中,这样不觉得自己说法可笑吗?--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05:26 (UTC)
1.使用抽样统计,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这1950年代的这487页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国的超过80%,远远多于共产中国。2. 为什么"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在21世纪搜不出结果?很简单,因为英国议员现在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不这么说的人屈指可数。长了脑子是用来分析的,不要老是问这些天真的问题。3.对Goggle学术的搜索结果也可以作类似分析得出类似结论。我在Google学术中搜索"China"的结果也给你看了,结果你到现在你还不知道是为什么。再做进一步的分析比较,可以得出中国是通称,共产中国是少数的结论。4.怎样才是全面考察比较可靠来源,我已经教过你了,结果现在你又说要以Google学术、甚至英国议会议事录的搜索结果为准,简直不知道你在想什么。英国议员们所说的是通称而不是全称,你也不要偷换概念,不要再作这种可笑的狡辩。--Lucho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12:16 (UTC)
1.至少要给出确切的真实数量,而不是模糊的估计。况且就算中国的数量真的比较多,也没有人告诉你说方针中的少数多数是以"中国"的数量为标准。2.所以依你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少数派观点,比"共产中国"更不应该写入条目中,你觉得你的这种标准能成立吗?3.我说了"China"不一定是指"prc",比如历代中国都叫"China",你怎么不知道有些论文是在探讨其他China的历史?还有谁告诉你分析比较是以"中国"数量为标准了?分析比较是用非多即少的观念去理解的吗?以你这种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结果数比"中国"少,同样也可以得出中国是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少数的结论。4.教过我?你不是说唯独这个要找出全世界的来源,结果其他的条目自己一个也找不出来?你根本就是在强人所难和找碴,你是在教我怎么找别人的碴吗?我又什么时候说过要以英国议会纪录为准?拿来当作来源不行?可靠来源都你说了算?--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3:18 (UTC)
连抽样统计是正常的学术研究手段都不知道,真是无知可笑,井底之蛙。其余的统一回复在下面。--Lucho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4:04 (UTC)
那你是以正式的学术研究手段来进行抽样统计的吗?八成不是吧?--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07:48 (UTC)
当然是。有空自己验证去,别在这耍嘴皮子。--Lucho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11:35 (UTC)
谎言,该死的谎言,统计数字。连正式的学术研究手段都不一定可信了,你的统计能提得出你所谓“正式学术研究手段”过程中的任何资料收集、分析、归纳?你的统计手法是如何?样本多少?误差多大?信赖区间多少?以什么标准来抽样?ISO或ASTM?--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4:42 (UTC)
我还要指出,你一直在故意曲解中立方针中的“少数”,请你正视。方针里的“少数”指的就是观点或持某观点者的数量处于少数,没有更复杂的含义。既没有所谓虽然少数观点出现次数明显少于多数观点,但也有一定数量,所以也可以叫做多数观点,你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更没有所谓丘吉尔是重要人物,所以他写了一句话也可以当做多数观点,你这样就成了制造一种看似势均力敌的假象。--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共产中国"的数量我已跟你说过好多遍了,我给出的那些可靠来源、以及google搜寻结果,恰恰证明了有多数用例,符合中立方针说的数量处于多数,你却硬要一直说是少数,我也是不懂你到底对“少数”这个单纯的词到底赋予了多少的延伸复杂含义,让你一直说瞎话。还有我没有说丘吉尔是多数观点,请不要故意曲解。至于你后面所说我可是完全没说过,不知道你怎么脑补的,我只是说丘吉尔不会是属于“少数派观点”,没说他是多数派观点。--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你给出的少得可怜的可靠来源和搜索结果,只能说明有部分用例,如果与其他可靠来源(联合国、各国政府公文,国际媒体报道,等等等等)和搜索结果比较,则明显是少数派观点,请你正视事实。--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4:46 (UTC)
照你这么说,联合国和政府公文以外的可靠来源就全都不能用啰?方针有规定不是联合国或政府公文的来源就一定是少数派观点吗?--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参见讨论上下文中介绍和解释多数少数观点的部分。--Lucho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4:10 (UTC)
在我提醒你不要歪曲维基方针后,你仍然我行我素。1. 你说“符合中立方针说的数量处于多数”,然而中立方针里从来没有告诉你多数观点是由其搜索结果的某个绝对数量来确定的。观点A出现的次数比观点B多,则A为多数,B为少数,含义就是这么简单。你认为你搜索到了一定数量的“共产中国”,不加比较,就硬说是多数,这就是在歪曲方针,“对“少数”这个单纯的词到底赋予了多少的延伸复杂含义”,“一直说瞎话”,自打耳光。2. 维基中立方针中根本没有说过还有除多数观点(包括极大多数)、少数观点(包括极少数)之外的第三种观点。现在你说丘吉尔的观点既不是多数也不是少数,你这已经不仅仅是在“脑补”维基方针里没有的内容了,你这是明目张胆的歪曲维基方针。--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4:46 (UTC)
方针并没有这么说,没有你提到的AB观点,“观点A出现的次数比观点B多” ,并不能简单二分法说A就是多数,B就是少数,非多即少,非少即多,这些根本不是方针的内容,请你不要在歪曲、虚构。--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事实上中立方针还拿地平说来举例,并在维基百科:边缘学说列举了真正“少数派观点”的例子,比如说伪科学阴谋论神创论等等,这些才是方针中所称的“少数派观点”。另外我还发现了一点,你提到的那部分是针对观点学说而来的,但“共产中国”根本不是观点学说,而是一个事实上的称呼,所以根本不适用针对观点的方针。你这是在明目张胆的歪曲加上蒙骗。--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你仍然在明目张胆地歪曲维基方针。1. 不合理的比重一段,第一句话就是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竟然被你歪曲成只对所谓的边缘学说起作用。你与此相关的狡辩全都无效。2. 政府,组织,个人……如何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什么是通称,怎么会不是观点?钻什么空子?3. “维基百科不应表现出少数观点应比多数观点更受重视的争议……维基百科旨在按比例表达某一主题的竞争观点,而这种比例是根据竞争观点在可靠来源中出现的次数来拟定的”,这句话很容易理解吧?不要再臆想多数少数有什么复杂的含义了。--Lucho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4:10 (UTC)
1. 你说过共产中国是极少数观点且根本不应该出现在条目中,而能够符合你这种定义的观点,恰恰就是方针中所称的边缘学说,但曾被广泛使用的国家称呼则明显不符合,你把国家称呼歪曲成如同边缘学说的极少数观点加以挞伐,并不会就真的因此变成少数,你这种歪曲不会是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2. 根据WP:可靠来源#相关的定义:“事实是事件的一个真实的状态,说一段句子或者一个命题是真的,就是说它是一个事实;观点是某人持有的看法,这个看法的内容可能是可供查证的,也可能不是 ”。“被称为XX”是在陈述事实,不是观点;“XX的称呼是不妥的”才是一种观点。摘引WP:中立#明确表达一段举例:“有一个星球叫做火星也是事实。柏拉图哲学家同样是事实。”这些都不是方针所定义的“观点”,而是“事实”。3. 这不是观点,而是事实,更不是少数,而是多数。再者,"中国"和"共产中国"也不是竞争关系,两个称呼并不冲突,同样都是中国。--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05:26 (UTC)
已回复在下文,不重复分散写了。--Lucho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12:16 (UTC)
另外,“"Communist China"”的Google学术搜寻结果有5万多项,Google书籍搜寻结果更有140多万项,其中21世纪的资料也不下几万项以上,你还要说这是少数派观点吗?--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2:52 (UTC)
Google学术"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有110多万项,Google学术"China"有660多万项;同时,我这里在谷歌图书上的搜索结果和你的大相径庭:Google图书"Communist China"约3900项,Google图书"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2万多项,Google图书"China"17万多项。现在你还有什么要说的?还不承认是少数派观点?--Lucho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5:05 (UTC)
"China"的结果不能算进去,因为该单词有诸多歧义,不一定是指prc。至于"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我这里的学术结果是103万项,书籍结果是294万项。"Communist China"的搜寻结果我可以截图为证:繁体中文版简体中文版英文版。纵然"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比"Communist China"多,但"Communist China"的结果合计也有了上百万项,这样应该算多数。--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33 (UTC)
我给出"China"的目的是让你知道一下出现“中国”次数的总体状况。至于“共产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现次数一比就知道了,当然是少数派观点,在实际数据面前还要这么嘴硬,脸皮厚得可以。--Lucho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55 (UTC)
但"中国"不一定是指"prc"。"共产中国"的搜寻结果有上百万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结果数并不影响共产中国的多数事实,我都给出截图了,你还要继续嘴硬吗?--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1:23 (UTC)
这诡辩的水平也太低了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目数显著多于共产中国,说明用共产中国来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少数派观点,远远不是通称,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你说“不影响共产中国的多数事实”,到底是不会分析搜索结果,还是厚颜无耻睁眼说瞎话?我提到“中国”的目的已经告诉你了,看来你还是有没看懂。--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3:14 (UTC)
所以你的意思是上百万项仍算少数啰?是不是通称有规定这个称呼的使用量一定要多于国名吗?“多数”和“多于国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吧?难道前者的成立还需要建立在后者之上吗?搜寻结果是这样分析的?至于“中国”的搜寻结果,我确实是看不懂你说的“总体状况”是什么意思,不过为了怕你再误解,所以再说一次。--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4:46 (UTC)
在丘吉尔和英国政客一段解释过了,不再重复。--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我给出的来源都是没有偏见的来源,符合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原则,至少都是学术研究论文和书籍,最初给的新闻媒体(大纪元)、杂志(黄花岗杂志),这些一般可以引用的可靠来源你都说不行,我才另外找的,没想到找齐了你立刻换个理由,改称台湾来源不中立了。另外,从你的大部分发言中,可以看出你仍需要去看一下wp:文明wp:礼仪wp:善意推定,请谨慎发言。--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3:53 (UTC)
你真是学习能力堪忧,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又不是只有偏见这一段内容。要点摘录: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通常来说,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中立方针要求,当同一主题存在多个或相互抵触的观点时,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应被平等表达。不应让某一个观点具有不合理的比重,或声称它被判定为“真理”中立要求将观点不带偏见地表达出来。你的编辑将少数派观点硬说成是通称,并写入导言区和信息框,就是典型的“让某一个观点具有不合理的比重”,“带偏见地表达出来”。而根据“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所谓的“共产中国”根本就不应写进条目,明白了吗?
你在讨论中故意歪曲别人原意,更是令人不齿的行为,不得不让人怀疑你的立场。我从来就没有说过台湾来源有所谓“不中立”的问题,我一直是在指出你的编辑不考虑全世界的观点,仅考虑部分台湾来源,违反了中立观点方针。你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wp:文明wp:礼仪wp:善意推定,请你自己反省。--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4:27 (UTC)
所以让中国共产中国两个称呼一起放在开头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有什么不对吗?我给出的可靠来源(包括外文的那个)已经证明有多数用例了,并不是你所声称的“少数派观点”,所以可以符合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下略。中华民国条目开头还写中华台北呢,也不见有人去质疑比重问题。
中国是真正的普遍通用称谓,“共产中国”是极少数观点,你将二者并列,恰恰就是典型的不公平、“让某一个观点具有不合理的比重”,“带偏见地表达出来”,还没搞明白公平和中立的真正含义?--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6:03 (UTC)
维基方针中,公平的真正含义是: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通常来说,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请你再学习一遍。--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6:15 (UTC)
“共产中国” 虽然比“中国”少,同样是普遍称谓,将二者并列,恰恰才是公平地表达,是合理的比重,而且这两个称谓本身也都是不带偏见的中性称呼。--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2:52 (UTC)
“共产中国”不仅是比“中国”少,而且是远远少于,说是极少数观点也不为过。通常来说,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我把维基方针一而再、再而三地放在你眼前,你就是看不懂吗?学习能力怎么这么差?--Lucho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4:44 (UTC)
“共产中国”不带偏见?你自己看过你找出来的那些少得可怜的资料吗?--Lucho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4:46 (UTC)
请不要直接无视那些可靠来源和搜寻结果,黄花岗杂志和大纪元你说是极少数观点也就罢了,不过大学学位论文、季刊论文、学术论述基础的书籍、中华民国教育部历史教材纲要、纽约时报、丘吉尔和艾森豪、英国议会 ……这些你仍然要说是少数派观点吗?我已把这些来源一而再、再而三地放在你眼前,你就是看不懂吗? 理解能力怎么这么差? --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33 (UTC)
你也不要无视我已经看过你的这些少得可怜的来源了,而你自己倒是未必仔细看过,而且你还潜在地认为丘吉尔一个人就能抵很多人,真是笑话。赶紧去各国政府和新闻媒体哪里开拓一下眼界吧。--Lucho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55 (UTC)
是喔,我给的来源只有丘吉尔一个吗?上面都已经写这么清楚了,还是继续视而不见吗?加在条目中某个称呼后方的可靠来源,十几条仍然还要嫌少的可怜吗?我才建议你先去多读些近代中国史的资料来开眼界呢。--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1:23 (UTC)
这几十年来连英国首相都有十几任,你这十来条还不是少得可怜?真是太可笑了。能够证明全世界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国的论据,每天都在数以万计地增加(不知道我说少了没有),只要会上网就不难发现,还用我找给你看?况且我已经向你提示过各国政府和媒体了。--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那要找几条你才满足?放在条目中某段文字后方的来源,十来条不是已经很够了吗?你看过哪个条目哪段文字的后方会有这么多来源?对这称呼要求就特别严苛?--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4:46 (UTC)
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是少数派观点,不再细说;另一方面,你这些来源无论单独看,还是加在一起,都根本无法说明是“通称”,也不符合事实,作为“通称”的参考来源是根本不够格的。--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又说是少数派观点,每个可靠来源你都要说是少数派观点,不管多数少数你都要是少数派观点,可惜你这句话根本不成立,因为这已证明有多数用例,你想继续故意唱反调是没有意义的。秀威出版的书籍来源写明了说共产中国是“通称”,单独看是通称成立;加在一起看,明显有了多数如此称呼的用例,说明了这确实是通称成立。参考来源够格不够格是依WP:可靠来源来决定,不是你说了算。--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少数”已在上面解释清楚,只要会判断多少就不难看懂,你不要再作狡辩。信息框和导言区的通称,是全世界的通称,要考虑全世界的观点,不是在台湾地区或中华民国的通称,还要我跟你说几遍?你到现在还在举张其羽书中脚注做论据,我随便找个香港杂志中的文章就足以抵消(争鸣)。然而这些都不过是个例而已,要证明“通称”远远不够。--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4:46 (UTC)
可惜你的解释是在明目张胆的歪曲、虚构方针里没有的内容,方针可不是你说了算。我当然知道要考虑到全世界的观点,并且我提出的不管是台湾来源或其他外文来源也都证明了这是多数用例,然而你却还是要硬说少数而不采用。还有我并没有否认中国是通称,你要抵消应该是找共产中国不是通称的来源,而不是找中国是通称的来源给我看。--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1. 你这次发言仍然在明目张胆歪曲维基方针,而我给出的理由都是以维基方针作为依据,已在上面的讨论中说明。2. 你提出的极少数来源绝不是所谓“多数”,请不要嘴硬。3. 本条目中的通称当然是世界上的通称。张其羽书中脚注没有写明所谓通称的范围,不知是他的学校,还是他的学术圈,你也无法证明,我最多推断他说这是在台湾地区范围内的通称。而我所举的论文,反倒直说了是“国际上”通称。--Lucho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4:10 (UTC)
1. 原话奉还。2. 我提出的来源都已符合WP:可靠来源的定义,并且后面的来源都是没有偏见的学术来源,搜寻结果也已证明有多数用例,哪来少数?3. 即使是全世界,就算你认为台湾来源的间接证明不行,我提供的外文来源(丘吉尔、纽约时报等)和英文搜寻结果也都直接证明了世界上的实际用例,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一直无视。--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05:26 (UTC)
从没说过你不符合可靠来源,不用再三“喊冤叫屈”,否则我只能认为你在造谣。我清楚地说过,比较各方可靠来源,可以得出“共产中国”是少数,请你正视。--Lucho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12:16 (UTC)
一开始时你确实说过,黄花岗杂志和大纪元这些被你指为不可靠的来源明明都是在其他条目都是可以使用的可靠来源,在这边你却不准使用。而且你的比较明显的很有问题,难道只要比"中国"少,就通通都算少数?这算什么比较各方?比较各方可靠来源,"共产中国"非但不是少数,反而有大量用例,请你正视。--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3:18 (UTC)
统一回复在下面。--Lucho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4:04 (UTC)
首先就你之前的表现,我可看不出来你懂什么中国近代史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而且我也非常不明白中国近代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究竟有多大关联。如果说是各国人士在了解了中国近、现代史之后,都很自然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国,那我同意。如果你自己想要学习历史开拓眼界,那我也不反对。--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3:14 (UTC)
这通称是在中国近代才出现的(毕竟古代没有共产国家),而且一般的中国史教科书应该都会提到,所以才叫你去多读点中共历史。--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4:46 (UTC)
我可不需要你提醒我去学习你根本不了解的东西。现在的问题是,即使你之前一无所知,现在也应该能够明白你所说的“共产中国”的来龙去脉,以及这是少数派观点了。--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你要不要学习是你的自由,当然我权干涉,不过建议基本的历史常识还是要知道一下比较好。后面多余的话就省了吧,说别人无知并不能显得自己很有学问。--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请你给瓶子里装点水再出来晃荡。到此为止。--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4:46 (UTC)
给瓶子里装点水是什么意思?--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要考虑全世界的观点,所以必须给出全世界的来源吗?以台湾来源来描述世界观点不行吗?只要是可靠中立的来源,应该没有地域限制吧?世界观点使用某一地域的中立来源来描述就突然变不中立了,这不是在说台湾来源不中立那是在说什么?--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4:55 (UTC)
当然是要以全世界的来源来描述全世界的观点。描述全世界的观点时仅考虑台湾来源,当然违反了中立方针。你还没搞清楚中立方针的含义吗?--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6:02 (UTC)
所以我必须给出全世界的来源吗?你把我当什么了,这未免太强人所难了吧?你自己难道就能找出任何一段资料的全世界来源吗?维基百科里的几乎所有资料都没有给出全世界的来源,依你的说法,这些全都是违反中立方针的,你要不要将这些条目的内容都一起删除?--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2:52 (UTC)
我不要求你能找出全世界的来源,你也没这个能力。我只要求你找不出来就不要强词夺理,这个要求很简单。--Lucho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4:41 (UTC)
当然不能要求,因为这要求包括你我根本没人能做到。全世界的来源会找不出来本来就非常的正常,强词夺理的是你。真是荒谬至极,依你的说法,维基百科上的每段资料、每个编者(包括你自己)都是强词夺理的,就因为他们没有给出全世界的来源。--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33 (UTC)
1. 我们在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这理所当然要考虑全世界的观点,根据维基方针也是如此。2. 确实不见得每个话题都要考虑全世界的观点。3. 你在这里无端指责其他条目的编辑者没有给出全世界的来源,我认为你冒犯了其他编辑者,应当道歉。--Lucho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55 (UTC)
1. 哪一条维基方针说要给出全世界的来源?考虑到全世界的观点为什么需要找出全世界的来源才能表示?北韩条目的参考来源几乎没有一条是来自北韩,所以这就代表北韩条目不该写吗?2. 所以维基百科的来源标准是你订的?什么话题要用什么来源都由你来决定?3. 我只是举例,没有指责,你眼睛有问题吗?你才应当道歉,这可是依据你自己的逻辑应用到其他资料上的结果,没有给出全世界来源的资料依你自己的说法就是强词夺理,搞清楚是你冒犯了其他编辑者,应该道歉的是你。--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1:23 (UTC)
朝鲜条目怎么了?顾左右而言他?恕我不能总是陪你跑题。请你遵守中立方针。你之前的编辑为何违反方针,我也早已指出,我并不觉得别的条目一定存在和你相同的问题。至于你胡乱指摘其他所有条目的编辑者,我觉得责任当然在你。--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3:14 (UTC)
那是举例,难道我举例前都要先说声这是举例,你才看得懂吗?我拿北韩举例,北朝鲜条目的参考来源几乎没有一条是来自北朝鲜,完全没有考虑到北朝鲜本身内部的观点,所以依照你“考虑到全世界的观点就必须给出全世界的来源”的说法,北朝鲜条目根本不应该写,因为没有给出全世界的来源,并且其他的诸多条目依此说法几乎也都是如此,我没有针对哪个条目哪个编者,只是拿来举例而已。“我并不觉得别的条目一定存在和你相同的问题”可是你指的“问题”就是“没有给出全世界的来源”,每个条目几乎都存在你所说的这个“问题”。--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4:46 (UTC)
当然知道你是举例,然而与本条目并没有关系,而且你写的话前后矛盾,不知所云。你看过维基百科所有条目?你敢说“每个条目几乎都存在”?我认为你这就是在胡乱指摘其他编辑者。--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哪里矛盾了?哪里不知所云了?我这样说加上举例你还看不懂?
我当然敢说每个条目几乎都存在,不必看过所有条目,因为你说的“给出全世界的来源”这个条件本身就是几乎不可能达到的,不然你找出任何一个有给出全世界来源的条目给我看看?根本完全找不出来吧?你会认为自己是胡乱指摘很正常,我也认为你是在胡乱指摘,因为你提出的这个来源条件本身就是在胡搞。--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很显然你没看过所有条目的具体情况,那我说你是说大话胡乱指摘一点不冤。也到此为止吧,离题太远了。--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4:46 (UTC)
你先找的出来能符合你条件的条目再说,不过很显然你找不出来,那我说你提出的严苛条件是在胡搞也一点不冤。只要会简单的逻辑推理,就该知道这个条件本身就是不可能达成的。--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 作个小结,编辑者Hiroshi提出了十余条参考来源个例以及一些搜索结果,试图说明“共产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我也举出了一些搜索结果,以及提示Hiroshi参阅为数众多的联合国和各国政府公文以及国际新闻媒体报道,说明“中国”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而“共产中国”本身是少数观点甚至极少数观点,根据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方针,不应写入条目。目前,Hiroshi不承认我的解释,我也不同意Hiroshi的主张。在此期间也有编辑者同仁认为Hiroshi没有证明他主张的观点。--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 你是不是认为通称只能有一个?中国是通称没错,我又没有否认,只是依据BIAS明文方针,不应写进条目。试问中立的观点方针有规定不能使用共产中国吗?有说共产中国是少数派观点了吗?根本没有,而且事实正好相反,有多数用例,你作的小结根本不成立。--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 中立观点方针规定不要将少数观点放在和多数观点一样显著的地位,也不该写入极少数观点。只要会简单的逻辑推理,就该知道不应把“共产中国”写进条目,尤其是信息框和导言区。--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4:46 (UTC)
        • 请不要歪曲方针,第一,这不是观点学说,而是一个事实上的称呼,所以自然不适用你提到的针对观点学说而来的方针;第二,少数多数的标准不是由你订的,你的逻辑推理实际上是在歪曲方针,创造出中立方针不存在的东西;第三,我提出的来源和搜寻结果皆已证明"共产中国"有多数用例,所以算是多数派;第四,信息框的部分我已说了,使用替代称呼是为了要避免违反BIAS方针。--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 1. 请你不要将观点和更为特殊的学说混为一谈。政府,组织,个人……如何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什么是通称,当然都属于观点。2. 摘引中立观点方针原文: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维基百科不应表现出少数观点应比多数观点更受重视的争议……维基百科旨在按比例表达某一主题的竞争观点,而这种比例是根据竞争观点在可靠来源中出现的次数来拟定的。3. 依据维基方针,比较各方可靠来源,“共产中国”是少数观点,说是极少数也并无不妥。4. 根据中立观点方针,不应把“共产中国”写进条目,尤其是信息框和导言区,BIAS方针并没有对此产生任何矛盾。--Lucho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4:10 (UTC)
            • 1. 摘引WP:可靠来源#相关的定义:“事实是事件的一个真实的状态,说一段句子或者一个命题是真的,就是说它是一个事实;观点是某人持有的看法,这个看法的内容可能是可供查证的,也可能不是 ”2. 这不是观点,更不是少数,彼此也非竞争关系。3. 只看了联合国和政府公文的来源,不能算作比较各方可靠来源,WP:可靠来源没有规定联合国和政府公文的来源才能算多数,其余通通是极少数。4. 若不愿意改用其他称呼来替代,根据BIAS方针,讯息框的中国通称必须拿掉。--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05:26 (UTC)
              • 1. 世界各国政府、组织、个人等等如何称呼中国人民共和国,以及什么是通称,当然是“某人或某组织的观点”,而且并不符合可靠来源方针中的“就百科全书而言,事实是工作在某个主题上的学者或专家达成共识的一个陈述”,也不符合中立观点方针中的“所谓‘事实’,是指‘不涉及严重争议事物的一段信息’”。很明显,Hiroshi主张的“共产中国是通称”,既不是共识,也引发了争议,并不是一个“事实”。2.根据中立观点方针,尤其是我在前面一段引用的内容,“共产中国是通称”就是少数观点;少数观点不应也没有资格与多数观点并列,也不应出现在重要位置。这不是你所谓冲突、竞争的问题。3. 我说得很清楚,是比较各方来源得出多数与少数的结论,而且我在本段刚开始就交代了你我给出的来源,从未将某部分可靠来源排除。4. 和BIAS方针相关的内容,之前基本没有涉及,可以继续讨论。--Lucho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12:16 (UTC)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又被称为共产中国”这是一句事实命题,而不是某人持有的看法,就跟方针中举例的“有一个星球叫做火星也是事实。柏拉图哲学家同样是事实。”是一样的。而且这称呼并不是某人或某个组织的用法,而是源自于冷战时期国际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你如果要写这是国际观点我也不反对,可是有这个称呼是事实没错。2.错,根据中立方针和可靠来源,"共产中国"不是少数观点;而且没有资格与多数观点并列的是WP:边缘学说,不是少数观点,就算是少数,也应该依方针按比例表达,而不是消音。你引用的部分也是针对竞争观点而来的,如果这没有所谓冲突、竞争的问题,自然也就不适用了。3.事实上你就是一直在排除,只看自己的无关联合国等"中国"用法的来源,我给的来源却一直以"中国"的数量来排除。4.和BIAS方针相关的内容,基本上一开始就已经提过了,讨论过程中我也提了数次,请见此讨论串的开头。--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3:18 (UTC)
                  • 1. 玩弄语法游戏?改成被动形式的表达就能改变问题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被哪个国家/组织/个人称为什么称呼?“通称”你怎么不敢提了?这就是观点,不是事实。2.根据按比例表达,少数观点当然没有资格和多数观点写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而极少数观点不应写进条目,这些都在方针里表达地很清楚。即使你想不按方针行事,也并不能改善条目质量,所以我不能同意你一再提出违反中立方针的意见。3. 请学会分析可靠来源中的中国是不是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并没有排除任何可靠来源,“共产中国”是少数观点。4. “共产中国”与BIAS方针没有任何关系。其余再谈。--Lucho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4:04 (UTC)
                    • 1.一切都按方针来,在我看来是你在玩弄语法,一直在歪曲方针。按照方针对于事实和观点的分别定义,这是事实,不是观点,请你正视。2.问题是这称谓并不是你所声称的少数观点,不违反方针,而且我已一再的跟你说有大量用例,来源和搜寻结果都证明了这一点,你却选择性的无视,只挑你想回应的部分来回,这样看来不想按方针行事的应该是你才对。3.既然分析就应该要确定,而不是以编者个人的模糊估计去推测整体的数量。而且我也已经告诉你多数少数不是以"中国"的数量来确定的,请不要排除"中国"以外的可靠来源,而且我们讨论的"共产中国"基本上也和这没有关系。4.要我引用几遍?WP:BIAS_POLITICS海峡两岸政治第一段:“纵然联合国及世界上大部分独立国家都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维基百科应该反映中立的现实,从而应认为‘中国’一词不应该与任何单一独立政治实体或政府相同。尤其‘中国’一词不应被用作与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为避免违反方针,讯息框模板的通称处不填写“中国”是较恰当的做法,否则就必须改用其他称呼来代替(例如"共产中国")。但在首段中可以提及。--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07:48 (UTC)
                      • 1.你一再玩弄语法游戏,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诡辩你所提出的“共产中国是通称”是事实,然而我再提醒你一遍,这既不符合可靠来源方针中的“就百科全书而言,事实是工作在某个主题上的学者或专家达成共识的一个陈述”,也不符合中立观点方针中的“所谓‘事实’,是指‘不涉及严重争议事物的一段信息’”,绝不是事实。2以及3.全面考察可靠来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国才是真正占大多数的,这是你一直故意忽略的真实情况,根据中立观点方针,少数观点没有资格与多数观点并列或出现在重要位置。4.BIAS方针根本没有告诉你应该写什么“共产中国”,请不要故意歪曲。--Lucho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11:35 (UTC)
                        • 1.我没有玩弄语法(况且这对我来说实在也满难的,以我目前的语文能力还没办法做到),也提出了足够充分的引用方针理由和来源,请不要又无视了。你不是“学者或专家”,你个人对此的无理找碴也不能算的上是一种“严重争议”,相对的你也找不出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被这样称呼或是被其他学者质疑的来源,正好就证明了这个主题原本就是没有争议的东西,符合方针中的事实定义,而你却仍然执意要找碴,并且还一再歪曲诡辩方针内容,然后再把你自己所做的这些罪名全推到别人身上,这种行为实在不可取。2+3.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国才是真正占大多数”,到底跟“共产中国”什么关系?我们在这讨论的是是否要加“共产中国”的称呼,而不是删掉“中国”的称呼,这两个称呼并不抵触,请不要跳针。4.但方针明确告诉你不应用“中国”,如果你不想用替代称呼的话,那就是不填写了。--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4:42 (UTC)
                          • 很显然你还是不能否认“共产中国”不是事实以及是少数观点。没必要和你继续讨论了。--Lucho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5:33 (UTC)
                            • 1.存在这个称呼是事实命题,而不是某人持有的看法,根据WP:可靠来源#相关的定义WP:中立#明确表达方针的定义(详细请见上面之前的的讨论),这是事实,并非观点。2.“少数”的标准不是以“中国”来源的数量来界定的,我们这里讨论的是加上“共产中国”,不是删掉“中国”,故“中国”的数量多寡与“共产中国”无关;如果你这种荒谬的说法能够成立,也同时就代表所有“中国”以外的称呼全都不能放入条目中,包括“中国大陆”、“中国内地”、“新中国”等,甚至连“中华人民共和国”也都不该列入,因为全面考察可靠来源,这些其他称呼的数量全都比“中国”还要少,都属于你所谓的“少数派观点”,没资格出现。这些我之前都已经说过很多次了,然而你都不愿意正面回应,只会一直说少数就是少数、没资格就是没资格等等的,然后人家说的就通通是诡辩,只有自己说的才是真实情况,根本不把别人的意见放在眼里。这些真的有那么难以理解吗?你若要放弃讨论,将视同对此议题弃权。--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08:49 (UTC)
                              • 为什么我觉得你难以理解、诡辩?我再引用一遍。可靠来源方针:“就百科全书而言,事实是工作在某个主题上的学者或专家达成共识的一个陈述”;中立观点方针:“所谓‘事实’,是指‘不涉及严重争议事物的一段信息’,你非要说“共产中国是通称”是事实,当然是蛮不讲理的诡辩。而你即使放弃“共产中国是通称”的主张,根据中立观点方针,也毫无必要提到这一称呼,更不应该写在导言区和信息框的“通称”这个位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被某组织或个人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是在建国时由立法机构表决通过的正式国名,与他人的观点和称呼无关,这才叫事实。你连这点都拎不清,难怪会颠倒黑白地把“共产中国是通称”当成所谓的事实。实际上你多次发言都在原地打滚,根本没有新鲜观点,要说放弃讨论,恐怕你早就放弃了,你真的是在讨论吗?--Lucho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0:58 (UTC)
                                • 为什么你要一再的把已经被打脸过的东西重复放上来说?关于事实,我先前就已说了,“被称为XX”是在陈述事实,不是观点;“XX的称呼是错误的”才是一种观点,这里我并不特别强调是"通称"。可靠来源方针已经明说了是“在某个主题上的‘学者或专家’达成共识的一个陈述”你是所谓‘学者或专家’吗?你又能找出任何这称呼没有达成共识的来源吗?;中立观点方针同样也已经明说了是“不涉及‘严重争议’事物的一段信息”你个人对此的质疑算得上是‘严重争议’吗?这段中立方针后面举例的“事实”:“有一个星球叫做火星也是事实。柏拉图是哲学家同样是事实”、“‘美国是全世界唯一一个曾在战争中使用核武器的国家’是事实”如果有其他编者去质疑这些不是事实,你觉得他们的质疑能算得上是‘严重争议’吗?或是这些就因此不再是事实?至于中立方针,哪里有说什么毫无必要了?在你的心中,按比例表达’=毫无必要提到?方针就字面上的意思有那么难理解吗?所谓“事实”需要用的到立法机构来表决吗?不是立法机构通过的事物就全都属于观点?方针中有规定事实需要由某个国家的立法机构来界定?我在上一段提出的少数标准质疑你仍然不愿正面回应我,只会一直回到原地拿着已被打脸无数次的无关理据来反驳,这样的讨论你又要怎么期待有进展呢?从以上讨论来看,首先提出放弃的是你吧?--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3:48 (UTC)
                                  • 无知而无效的诡辩,你这是搬石砸脚、自打耳光。我不是学者或专家,然而“共产中国是通称”根本不是学者或专家的共识,任何一个正常的编辑者都应该看得出来。绝大多数可靠来源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国,鲜有“共产中国”出现,这还不是严重争议?跟后面那些例子是一回事吗?或者确实没有争议,因为大多都是直接称为“中国”。你的狡辩是厚颜无耻地颠倒黑白。同时,我再一次警告你停止玩弄拙劣的语法游戏,中华人民共和国被其他组织或个人称作什么称呼,是一个观点。否则依照你的诡辩,维基百科里的内容都应该是事实,也就无所谓观点了,所以才要按照方针里的定义严格区分。至于我为什么说不该写进条目,尤其是信息框和导言区,你的脸早就被我打肿了,再给你看一遍:“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好好想想是怎么回事。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号是立法机构通过,这当然是事实。然而我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国号这个问题所作的发言。能把我的话漫无边际地推广到“事实需要用的到立法机构来表决”,“不是立法机构通过的事物就全都属于观点”,“事实需要由某个国家的立法机构来界定”这样的荒谬言论上去的人,逻辑思维是有多差劲?就你这水平,我还真是要好心劝你早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为好。--Lucho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5:23 (UTC)
                                    • 再说一次,我这里并不特别强调是共产中国是“通称”,只是当作普通的称呼。我给出的那些学术来源还不能证明这是学者达成共识的陈述吗?一般的论文都需要经过同行审核吧?你能找出任何相反意见的来源,以证明此称呼的存在尚未达成共识或有争议吗?为什么绝大多数可靠来源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中国”=“共产中国”有严重争议?“中国”称呼的来源数量多寡与“共产中国”何干?争议在哪里?依你这种说法,我是否也可以说“绝大多数可靠来源都将柏拉图视为哲学家,所以柏拉图是数学家有严重争议”?因为“大多都是直接称为“哲学家”,所以柏拉图不会是“数学家””?你这种荒谬说法看起来才更像“厚颜无耻地颠倒黑白的狡辩”吧?至于事实和观点,依你说法,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称呼不都全都是观点了?包括你自己一再强调的“中国”,以及条目内提到的“中国大陆”、“中国内地”、“新中国”等,这些国名以外的所有称呼全是“其他组织或个人的一个观点”?我甚至可以说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式国名也只是该国政府自身的一个观点而已,依照你的诡辩,维基百科里的内容都应该是观点,也就无所谓事实了?方针的定义区分难道是这样告诉你的?多数少数都你一个人说了算?你之前提的现在怎么反而不敢引用了:“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 ”至于立法机构,你原本不是说:“在建国时由立法机构表决通过的正式国名,与他人的观点和称呼无关,这才叫事实 ”,怎么被打脸了就马上否认?既然你也同意事实的定义不是根据立法机构的表决,为什么同时又要说立法机构表决通过才叫事实呢?这样不是前后矛盾吗?我逻辑思维就算再差,总比某个说话前后不一致还自以为是的人要好太多了。--ひろし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07:34 (UTC)
                                      • 看来你的脸已经肿得撑不住了,终于承认你之前是在歪曲方针,以及“共产中国是通称”根本不是事实了。其他废话也就无需再与你这号自以为是之徒争辩,浪费时间。--Lucho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1:19 (UTC)
    • 在下个人倾向于支持Lucho的意见。如果你们需要征求更多意见,可以考虑在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征求社群意见。--Wcam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5:17 (UTC)

关于导言区的“日本在二战投降后”

首先,用日本两字指代日本国,显然无可挑剔。至于二战投降时的日本国号,固然是大日本帝国没错,然而从中国的角度和立场来阐述史实,仅使用日本二字,在两岸三地都是正式通行的正确写法,无需强调所谓“大日本帝国”。某编辑者硬要改成“大日本帝国”,令人费解,不知是其政治立场有问题,还是眼界狭隘、思维僵化所致,也不禁让人怀疑其为何有底气在编辑摘要中指责别人应该“回到朝鲜”。请该编辑者反思自己的观点和立场。--Lucho留言2015年7月21日 (二) 14:49 (UTC)

维基百科要以中立的角度和立场来阐述史实,而不是从中国的角度和立场,使用国名全称较正式。我编辑时不会把个人的政治立场观点写入条目中,“大日本帝国”可是人家官方文件和宪法里的正式通用国号,依名从主人使用,我看政治立场有问题的明显是你。至于“回到朝鲜”,则是你先指责我要“滚回日本”的,要反思自己观点的应该是你,不要随便乱贴别人标签。--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0:43 (UTC)
1. 称呼日本国为日本,显然既符合客观史实,同时又是绝大多数历史书籍所通用的描述。就二战史而言,无论中国还是世界的历史书籍,大都是直接说日本国或日本,无需强调“大日本帝国”,根据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原则,应该直接写“日本”。综上,使用“日本”才是正确且中立的表述。2. 我指出你的立场是和所谓“大日本帝国”一致的,倒并不是说你违反了中立方针,而是说明你作为一个中文维基百科的编辑者,政治立场出现了莫名其妙的严重偏差,非常可疑。因为你三番五次硬要作这种无谓的修改,所以这种怀疑有理有据,你自己在毫无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将别人同朝鲜联系起来,才是捕风捉影,“乱贴标签”。如果你一再粉饰你的政治立场,我反倒真要怀疑你是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中国存在利益冲突。--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1:40 (UTC)
另外有个小细节,我本意并不是让你滚回日本,而是让你滚回至今还存在于你心目中的“大日本帝国”。--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1:47 (UTC)
1. “显然既符合客观史实,同时又是绝大多数历史书籍所通用的描述使用”我同意,因此我认为使用正式国名较恰当,这样符合当时的客观史实。至于二战史的历史书籍部分我就不清楚了,如果你所言为真,大多数二战史资料都是直接说日本国或日本,那就按照大多数的写法,这边我就不改了。2. 这修改并不是我最先加的([3]),而我觉得他的修改并没有什么问题,所以撤销时没有把他的修改也一起撤掉。我不懂我的立场到底有何严重偏差,这根本就和政治立场无关吧?我硬要作这种修改,还不是你先硬要撤的?我贴你朝鲜的标签,不是因为你将别人同日本联系起来,甚至还说是别人的精神祖国,是谁先捕风捉影的?至少我还没拿你的祖国开玩笑。我的确有我的政治立场,在我的用户页都写得很明,没有粉饰,你有空的话欢迎来参观,不过我也说了我编辑时不会把个人的政治观点写入条目中,这点你大可不必担心。至于小细节的部分,我都说过了我没那么老了,那国号早在我出生前的约50年前就没了,又怎么会存在于我心目中?--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2:50 (UTC)
就最近的编辑记录而言,在我改回“日本”之后,甚至当我在讨论页说明理由之后,只有你一人坚持三番五次改成“大日本帝国”,也是事实。我既然说了是精神祖国,你也明白是什么意思,却还要以年龄来推脱,这就是粉饰,当然可疑。当然我没有兴趣深究下去,请注意遵守维基方针便是。--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3:14 (UTC)
我也不懂你为何要坚持三番五次毫无必要地硬要撤销人家的合理编辑。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修订历史,你是在讨论页说明理由之前改的,不是之后,在此之前你撤销的理由是“大日本帝国是你的精神祖国”、“破坏”,可见你纯粹只是想扰乱而已,我当然把它改回来。光从年龄来看上就已经不符了,这又怎么可能会是我的精神祖国呢?可见你是在瞎说、无理取闹,只是我不想讲的这么直接。没想到这样还要被你指为粉饰推脱还质疑,我看你真的是疯了才会这么说。--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3:53 (UTC)
还在诡辩,粉饰。世界各地把所谓第三帝国,也就是纳粹德国当做精神祖国的新纳粹分子有的是,这和年龄有什么关系?我认为你把所谓大日本帝国当做精神祖国,是从你的言行中推断出来的,当然与你的年龄无关。看你歇斯底里、气急败坏、毫无逻辑的发言,我发自内心地觉得你荒唐可笑呢。--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4:35 (UTC)
而且你到现在还在坚持诡辩所谓大日本帝国是“合理编辑”,说明你根本没有认真反省过自己的立场问题,恐怕已经不仅仅是可疑二字所能概括了。--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4:38 (UTC)
所以呢?新纳粹分子能够证明我的祖国是大日本帝国了?“我认为你把所谓大日本帝国当做精神祖国,是从你的言行中推断出来的”我看你是脑袋有洞,我到底什么言行跟祖国有关了?我有表现过出任何日本军国主义的言行吗?自己祖国被别人这样乱说谁不会生气啊?我祖国哪里干你屁事?你到底是疯了还是喝醉了?
“大日本帝国是你的精神祖国”、“破坏” 我撤销以这种不知所云的理由来扰乱的毁损性编辑,不算合理编辑吗?我祖国是哪国跟我的编辑是否合理到底有何关系?照你说的,你拿的出任何可靠来源支持你的观点吗?我是否也可以说,直接称呼大日本帝国为日本,这显然是少数派观点?像你这种不可理喻的强国人,恐怕已经不是疯一字所能概括了。--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2:52 (UTC)
首先你没有资格质疑我的编辑摘要有问题,更没有理由说我的编辑本身是不合理编辑。我是质疑了你,但我又没有把这些写在任何条目当中,与可靠来源方针何干,你恼羞成怒思维混乱了吧?直接使用“日本”来称呼二战时的日本,显然是通行做法,你有什么资格胡说这是少数派观点?我指出你的编辑有错,全都是根据维基方针进行的,指出你把所谓大日本帝国当做精神祖国,不过是善意提醒而已。你脑子有洞,居然把早已灭亡的所谓“大日本帝国”当成自己的精神祖国,先是百般粉饰,连所谓年龄这样无用可笑的理由都搬出来了;现在狡辩不下去,又在这里连续歇斯底里的嚎叫,是你疯了才对吧?我看你,早认错,早给自己一个台阶下,才是正确选择。--Lucho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4:38 (UTC)
你歇斯底里地说“我祖国哪里干你屁事?”,哈哈,这才是疯人说实话,酒后吐真言了吧?--Lucho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15:31 (UTC)
我“没有资格”质疑,你却反而有资格,你以为自己是谁,当维基百科是你家开的吗?你撤销我编辑时所用的理由和人身攻击,又与你说的可靠来源方针何干了?你可以直接无视我提出的众多学术来源说是少数派观点,我凭什么不能以相同理由说你没有“半个字的可靠来源能支持你所谓的观点”的说法是少数派观点?你说指出我有错,是根据维基方针进行的,那么方针里哪里有说到祖国了?乱说别人祖国,还敢硬拗成是善意提醒?脸皮也太厚了吧?要不我说你是愤青、五毛党、纳粹走狗、法西斯份子、帝制拥护派,然后再跟你说这些都是“善意提醒”?我早已说过我的祖国不是大日本帝国,你却仍然要坚持这种毫无根据的荒谬标签,不管我怎么说你仍然要坚持认为我是在粉饰狡辩,我不晓得你是在坚持什么?你是头壳坏掉吗?还是说我认大日本帝国为我的祖国会让你有愉悦感吗?硬要用这种激将法逼其他国家的人民认大日本帝国为祖国,我看你才是日本右翼组织派来的卧底吧。应该要叫共匪当局把你这种投靠日本的叛国份子抓起来才对。--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33 (UTC)
首先请你不要说谎,你提供的所谓来源,其实少得可怜,你并没有提出“众多的学术来源”,你硬要主张的观点已经讨论清楚就是少数派观点。其次,我质疑和提醒的是你的精神祖国,而不是你真正的祖国,请你不要总是自作多情,引起进一步的怀疑。第三,我的质疑有你毫无理由的坚持改动,以及你在讨论页里的歇斯底里表现和无效狡辩为依据。而你今天无视提醒,继续对我进行无端攻击,才是毫无根据。你如果不想让我说你是粉饰,那就不要每次都硬要狡辩自己不是少数派观点,也不要每次都作这种歇斯底里的无效发言。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真正的讨论和辩护。最后,让我觉得愉悦的,并不是你的精神祖国,而恰恰是你这种“歇斯底里、气急败坏、毫无逻辑的发言”,让我“发自内心地觉得你荒唐可笑呢。”--Lucho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3:10 (UTC)
我没有说谎,请不要又开始再胡乱指控。我提出的众多学术来源就在上方的通称章节讨论串里,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放在你眼前,请不要故意当作没看到,并以实际搜寻结果数据说明有多数用例了。再来,你先突然毫无根据的质疑别人的精神祖国,就算我不多想,这种明显放话井里下毒的行为,我会无视才怪。第三,这也是毫无根据的质疑,也许我的语文表达能力不太好,不过我可完全没有任何狡辩,既然你要把别人的解释当成粉饰狡辩,那你就继续坚持吧,反正说了这么多你仍然继续要一厢情愿的坚持我的精神祖国我也没差,不要带到上面通称的讨论就好。最后,看到这里我只能说,把挑衅别人当作是一种乐趣,然后牺牲自己让对方一起被封禁就感到爽,这种行为真的很白目。我或许应该考虑请管理员多关注一下你的。--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1:23 (UTC)
我早已看过你的来源,并未无视,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你,你那十来条来源当然是少数派观点,有上面的讨论记录为证,为何你总要说谎不承认?你说我没来由质疑你的精神祖国,然而你到现在都没有合理解释清为何你在没有提出理由的情况下三番五次地将原先的“日本”改为不合理的“大日本帝国”(当然你之前那一次更改也没有提供理由,那位编辑者也有责任),而且再三在讨论页做出歇斯底里的发言?这可不是理直气壮的表现,也不是“语文表达能力不太好”的问题,当然会引起怀疑。况且,最初我将“大日本帝国”改回日本,特意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分两次进行,这两个话题也没有联系,为何你要一并回退?你难道不需要解释吗?--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3:36 (UTC)
既然你已看过我的来源了,怎么还一直说是“少数派观点”呢?那些来源不是正好证明了有多数用法吗?为何你总要睁眼说瞎话?“称呼日本国为日本,显然既符合客观史实,同时又是绝大多数历史书籍所通用的描述。就二战史而言,无论中国还是世界的历史书籍,大都是直接说日本国或日本,无需强调“大日本帝国” ”要是你能早早提出这个改回来的真正“解释”,而不是当作破坏加上人身攻击来回退,我撤销你干嘛呢?--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4:46 (UTC)
“少数派观点”见上一项讨论。你和另一位编辑者在没有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做出这种不合理改动,当然要负首要责任;甚至在我试图按照你的想法,更改为日本这样的写法之后,仍然坚持无理由回退,我认为是你在破坏的理由显然比你的充分得多。--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40 (UTC)
你自己在撤销就有提供理由了?以不符事实且不知所云的人身攻击来当作理由撤销别人无理由的改动,这样谁该负首要责任?[[大日本帝国|日本]]这样的写法不是多余吗?正常情况下难道你会写像是[[納粹德國|德國]]或[[蘇聯|俄羅斯]]这样的的写法?根本没必要吧?不过我倒是不会像你对破坏采取这么宽松的标准,只当你是扰乱。--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无论是会退到之前长期达成共识的版本,还是撤销破坏,我都可以选择不说明理由。至于后面的狡辩更是可笑,照你的逻辑,改成原先的直接写“日本”不就对了?有谁闲着没事做去把二战或其他相关条目中的“德国”改成“纳粹德国”的?即使在纳粹德国条目,也没有人言必称“纳粹德国”。还有谁竟然会把苏联和俄罗斯混为一谈的?--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5:01 (UTC)
长期无人修改不代表不能更动,选择不说明理由时你就已经错了。我的意思是后面的“|日本”是多余的,而不是前面的主连结是多余的。没有说要言必称,不过在导言区只有提到一次的情况下,我认为这种区别是有必要的。既然你觉得不能把苏联和俄罗斯混为一谈,那难道大日本帝国和日本、德国和纳粹德国就可以了吗?--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既然你先作了修改,“选择不说明理由时你就已经错了”。你既然知道都是直接写德国,那为何还要写“大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国是日本历史上的国号,纳粹德国对纳粹执政时期的德国的称呼,粗略地说大日本帝国是日本或纳粹德国是德国,都不构成问题。而苏联和俄罗斯显然没有这个关系,苏联不是俄罗斯,俄罗斯也不是苏联。--Lucho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4:18 (UTC)
请你搞清楚,应该是撤销者要优先给予随意撤销他人编辑的理由,而不是修改者在修改原本没有争议的文字时要先给出理由。根据WP:条目所有权方针:“无充分理由之下,您不应该撤销他们的编辑。 ”不应该纯粹只为了阻止他人修改而随意撤销。苏联同样是俄罗斯历史上的国号,由俄国共产党建立、执政,一样也可粗略地说苏联是俄罗斯,这样跟日本或德国的情况有什么不同呢?俄罗斯方块也是苏联发明的,那么应该改名叫苏联方块吗?--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05:26 (UTC)
1.我没写编辑摘要是我的不对,但我没写并不等于是无理由。同时也请你注意,维基百科:编辑摘要并没有说明你的编辑不需要编辑摘要,更不是不需要理由。2.苏联不是俄罗斯的国号,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是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之一。你举的其他例子也是漏洞百出,俄共(布)这个名称定于苏联成立之前,苏联成立后整合各加盟共和国的共产党组织后更名联共(布),1950年代又改为苏共。俄罗斯方块的原名Тетрис并没有包含任何“俄罗斯”的意思,发明人当时既是苏联人也是俄罗斯人,有这个中文名的时候苏联已经解体。这些都说明苏联不是俄罗斯,俄罗斯也不是苏联。--Lucho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12:50 (UTC)
1.你总算承认你同样也没提出理由了,看看你在上面的“歇X底里的发言”,你对你这种“毫无理由的坚持改动”会怎么看,你自己最清楚,我就不多说了。说别人以前最好先稍微照下镜子,不要到时对待自己的相同行为又是另一个标准了。2.换个方式说,现今的俄罗斯是苏联的继承国,主要国土也在俄罗斯,粗略地说苏联是俄罗斯应该没问题吧?至少在成立后到1922年以前都是,但我们也不会把这段时期的苏联,以[[蘇聯|俄羅斯]]来表示吧?--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3:18 (UTC)
1.首先不注明理由的是你。2.俄罗斯是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这一条事实就已经足以说明苏联不是俄罗斯,俄罗斯也不是苏联。苏联是1922年成立的,成立时就已有包括苏维埃俄国在内的若干加盟共和国,请不要歪曲事实。除了当今的俄罗斯之外,其余14个苏联加盟共和国的领土居然会被你当做可以忽略,实在难以理解,请你去看看地图。除国土以外,苏联的遗产也不是完全由俄罗斯一家包揽的。这些基本的知识,你不懂就去学,书籍、史料之类我就不提了,最起码,明明你就在维基百科上发言,都不知道去相关词条查一查,你的大脑里安装了防火墙吗?--Lucho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4:30 (UTC)
1.先修改者默认没有争议,在没有争议和其他反对的情况下,小幅度修正几个字的正常编辑基本是不需要提供理由的。WP:编辑守则#编辑方针:“基本上没有人怀着征询上一位编者意见的想法,就去编辑条目”、“相反,有些人认为根本不必如此:一发现问题就应立即去改正。讨论只是最后的工具。”、“中庸的意见是:讨论固然要尊重,不过小改动亦需被接纳”。但你选择在撤销其他人的编辑时不提供理由,甚至还加以人身攻击,这恐怕就不只是注不注明的问题而已了。2.苏维埃俄国不是苏联的加盟国,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才是,苏维埃俄国应该就是苏联本身,它的成立时间是1917或1918年。我只是说苏联的主要国土在俄罗斯,并没有说其他加盟国领土可以忽略,请勿造谣。除国土外,遗产应该只是继承的一小部分吧?我指的继承主要是指政治上的。我是去相关条目查过了才发言的,请不要乱指控。拿1922年以前的苏维埃俄国来说,粗略地说这时候的苏俄是俄罗斯没问题吧?但在一般情况下,你会直接用[[蘇維埃俄國]]的连结,还是选择用[[蘇維埃俄國|俄羅斯]]这样的写法?--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07:48 (UTC)
1.在你的潜意识里,将日本改为所谓“大日本帝国”是一个小幅度的修改,你让我说你什么好?我看我之前的判断就是正确的。WP:编辑守则#编辑方针也没有告诉你无需写编辑摘要。2.你真是让我哭笑不得,我之所以特别说了苏维埃俄国,是因为你昨天非要先提到1918-1922年间所谓“苏联”(你的原话:“至少在成立后到1922年以前都是,但我们也不会把这段时期的苏联……”),然而这段时期既没有苏联,也没有后来作为苏联加盟共和国正式国名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这段时期的俄罗斯,笼统地叫做苏维埃俄国(曾在1918年分两次先确定了国名“苏维埃俄罗斯共和国”,后确定了一个和后来不太相同的国名“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在苏联成立时才确定了正式国名“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是苏维埃俄国的后继(其实是一回事),苏联不是苏维埃俄国,苏维埃俄国也不是苏联。说苏俄是俄罗斯可以接受,说苏联是俄罗斯是错的。国土的继承就不只是一小部分,其余的农业、工业、军事等方面的继承也是如此,比如乌克兰就继承了相当一部分的军工产业。至于你所说的政治上的继承,当然是从俄罗斯帝国—俄罗斯共和国(临时政府)—苏维埃俄国(1917-1922)—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俄罗斯联邦的顺序。--Lucho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12:39 (UTC)
1.这的确是小幅度的修改啊,怎么了?你还认为你之前的判断就是正确的,可见在你的潜意识里,你仍然觉得只有自己是对的、有理的,别人全都是错的、无理的,这样的极端思想已经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了,我也懒得再跟你吵这些了。2.好吧这部分算我错了,感谢你的解说。我之前错把苏俄当苏联了。但苏联的成立毕竟起源于1917的苏维埃俄国,当要表达十月革命后的苏俄时,难道你会直接写[[俄羅斯]]吗?别忘了十月革命后已经造成俄罗斯共和国(临时政府)解体,所以不宜将两者混在一起谈,而且这对于两者确切年份不那么了解的读者来说,也可能会造成混淆。至于继承,俄罗斯条目是这样写的:“是苏联及其最大加盟共和国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继承国”、“是俄罗斯沙皇国……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以及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国际义务的继任者”,而且加上俄国也继承了苏联在联合国的成员资格,所以俄罗斯除了是苏维埃俄国和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继承者外,应该也可算是苏联最主要的继承者。--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4:42 (UTC)
1. 那我也是小幅度的回退破坏。多说无益。2. 当今的俄罗斯不是苏联的唯一继任者,苏联不是俄罗斯,俄罗斯也不是苏联。--Lucho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5:55 (UTC)
1.你至今仍然要继续认为将“大日本帝国”和“日本”这种战前和战后无关政治意识的正确区分写法对你来说算一种破坏,从这里就可看出你强烈恶意推定的个性。依你这种荒谬的说法,我同样也可以说你所有没填写编辑摘要的全部编辑都是破坏,可以看出光你自己就几乎天天都在执行你所谓的“破坏”编辑。2.我没有说苏联是唯一继任者,也知道苏联不是俄罗斯,重复的话就不必一直多讲来逃避问题,麻烦请你回答我的问题。如果有人坚持要将十月革命后的苏俄写为[[俄羅斯]],并且还认为其他读者的可能混淆不算问题,非要采取较模糊不清的方式来表述不可,甚至还质疑修改编者的祖国是苏俄、改为苏俄的编辑是种破坏,而且至今仍然还认为自己是对的,我只能说这种奇特之人的心态真的是非常难以理解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多说无益。--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08:49 (UTC)
1. 还在对所谓“大日本帝国”耿耿于怀?你的名字叫蔡世能?2. 我自引一下:“称呼日本国为日本,显然既符合客观史实,同时又是绝大多数历史书籍所通用的描述。就二战史而言,无论中国还是世界的历史书籍,大都是直接说日本国或日本,无需强调‘大日本帝国’,根据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原则,应该直接写‘日本’。综上,使用‘日本’才是正确且中立的表述。”对待十月革命后的俄罗斯,我也是同样态度(当然我现在不确定直接称呼俄罗斯或者苏俄,哪种称呼算主流),但总之我不相信会引起读者混淆,我也没见过有编辑者非要像你说的那样进行编辑,“大日本帝国”的立场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场也无法混为一谈。另外你可不要说得轻巧,如果不是我耐心教育你好几次,你能“知道苏联不是俄罗斯”?--Lucho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1:34 (UTC)
1.蔡世能是谁?我google出的结果是“大日本帝国重建政府”,为什么你至今还认为我是日本军国主义份子?这种变相的暗示攻击会让你感到开心吗?唯一合理的解释恐怕就是你“硬要用这种激将法逼其他国家的人民认大日本帝国为祖国,我看你才是日本右翼组织派来的卧底吧”。你的名字是不是叫汪兆铭?我建议你去组个“大日本帝国伪北京人民解放共惨强国政府”吧!2.这部分你能提得出任何可靠来源吗?如果提不出,我是不是也可以按照你说的,说这些用法其实是“少数派观点”?至于苏俄,你不会混淆那是你个人的事,你怎么知道其他的大多数读者都不会混淆?俄罗斯共和国(临时政府)—苏维埃俄国(1917-1922)—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 这三者之间间隔的年份都不多,读者至少也需要知道一下这些政权时期的确切年份才能搞清楚吧?就算不会混淆,你认为这种区分会没必要,甚至破坏吗?如果直接[[俄羅斯]]来连结,连结到的条目将是现在的俄罗斯联邦,这样不会让读者觉得困惑吗?我的编辑方式之前已经说过:“没有说要言必称,不过在导言区只有提到一次的情况下,我认为这种区别是有必要的。”你确定其他编辑者都不会在意这种差别吗?做这个编辑的毕竟我也不是第一个,那位编者显然就是因为正确区别才做的,你也要说他有什么立场吗?至于“知道苏联不是俄罗斯”并非什么难事,我自己用维基就可以查到,之前看到比较直白的解释是在某个条目的注释里,完全用不着你来“耐心教育”,而事实上你也没有这么做,只是纯粹的引用俄国历史时间线来笔战而已,但可以说因为这次的讨论引发我去了解苏联和俄国差异的机缘。--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3:48 (UTC)
你看看你的丑态,一戳就跳。说老实话我真不想看到你们这种令人反胃的东西。至于孙中山的“好学生”、蒋介石的“老朋友”、国民党员汪精卫,跟我有什么相似之处?对不起我忍不住又笑出来了,你如果还认识别的汉奸,不妨都报上来。算了,我再说一遍,“多说无益”,就此打住吧。--Lucho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5:39 (UTC)
先看看你自己吧,一说中就马上忙着否认,你如果真的想重建你心目中的真正祖国的话,建议你最好先去加入稲本虎翁的那个党再来谈这些吧。他们会不会录取你这种盲目的支那人就很难说了,但相信你应该会很乐意当他们的傀儡的。唉,算了,果然还是夏虫不可语冰。--ひろし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07:34 (UTC)
一被说中就马上忙着用一些自以为得计、其实幼稚可笑的污言秽语来否认的,从开始到现在都只有你。搜肠刮肚一星期就想出来这么点司空见惯的东西?真是无知到家。你忠心耿耿被录取,正式将名字改为与当代常用日本汉字相同的异体字,之后竟然还嘲笑正常人不能被录取,这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就下周继续把你同行的名字都一一报上来吧。--Lucho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2:03 (UTC)
至于后一个问题,如果我编辑有关条目的时候,自然会按照可靠来源方针行事,不用你替我考虑。你认为苏俄和日本对于读者来说是相同的情况,我也没法同意,我不相信会有读者把二战时的日本混淆成别的国家。至于你说“知道苏联不是俄罗斯并非什么难事,我自己用维基就可以查到”,那我为什么教了你好几次你才明白?你这不是主动承认自己之前不会用维基嘛。--Lucho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5:39 (UTC)
所以你所谓的“称呼日本国为日本,显然既符合客观史实,同时又是绝大多数历史书籍所通用的描述。就二战史而言,无论中国还是世界的历史书籍,大都是直接说日本国或日本,无需强调‘大日本帝国’”从何而来?可靠来源方针在导言区就已提到了:“请牢记任何没有标明可靠参考来源的编辑内容均有可能被其他编辑者移除”。如果直接[[日本]]来连结,连结到的条目将是现在的日本国,你觉得这样不会让读者觉得困惑吗?就算不会,你认为将这两个不同时期的日本混在一起谈是必要的吗?在维基百科中,连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称呼都要小心的依方针来使用中立准确的名称,日本就不用了吗?我实在是搞不懂你这种坚持有何意义,不只是苏俄,当你要说清朝时,难道会是连结到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提到纳粹德国时,用[[德國]]来连结到现在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难道会是比较正确的作法?--ひろし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07:34 (UTC)
你又在混淆是非。到底是能力有限还是别有用心?清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不同历史时期,大日本帝国是日本的一个历史时期的,“日本”既是日本这个国家的总称,也是当前的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清朝”的关系,同“大日本帝国”和“日本”的关系是两码事,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都是常识。当然,像你这样的人对中国的常识缺乏了解,也在我意料之中。同时请你注意,日本这个条目的主题不仅仅是当前的日本国,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有着根本性的差别。如果连这么简单的事都看不出来,只能认为你的学习能力实在差劲。后面不同历史时期的德国也是同理。你越是故意混淆是非,越是暴露你自己的无知可笑。--Lucho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2:03 (UTC)
至于我的质疑本身,当然有理有据,而且有中华民国当前的政治现实依据。这与你对我的无端攻击是截然不同的。--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3:44 (UTC)
无端攻击就是无端攻击,你说的都并非事实,怎么会有理有据?--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4:46 (UTC)
你的不正常表现实在有点多,怎么不能作为依据?中华民国目前存在某些旧势力旧思潮死灰复燃的迹象,也是事实(参见邱毅张亚中等),而你一直没有采用合理态度辩护,说是歇斯底里并不过分,怎么会不引起怀疑?--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40 (UTC)
既然如此,对你这种麦卡锡主义者我也不好说什么了, 动不动就要怀疑,这种人应该说再多也没用。--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麦卡锡主义虽然是我教给你的,但我实在没能力对你实行什么“麦卡锡主义”,你不要有受迫害妄想。如果你认为邱毅、张亚中等人表达合理意见是在中华民国实行“麦卡锡主义”,那我觉得是你在乱扣帽子。--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5:01 (UTC)
事实上麦卡锡主义并不是你教给我的,在我的历史课本上就有写,只是维基百科上的条目讲得更详细些。如果你认为邱毅、张亚中等人是你的偶像,那你的行为也确实不难理解了,我就不再跟你计较了。 --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哪里来的偶像?希望他们的话你能听得进去,不要当成耳旁风。--Lucho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4:18 (UTC)
谁的话不好听,要我去听这两个无聊政客说的话?劝你多去接触一下其他意见开拓眼界吧,如果你会翻墙的话。--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05:26 (UTC)
听不进去就说别人是无聊政客,那你是什么?最近你们各种天真幼稚和荒诞可笑的表现,甚至连“考虑过日本人的感受吗”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我看你们的“无聊政客”应该多出来讲讲话才行。另外GFW对我没有作用,不用你担心。倒是你的眼界狭隘和知识匮乏程度实在可怕,以至于你们的政府根本就用不着任何防火墙。--Lucho留言2015年8月9日 (日) 12:50 (UTC)
不要因为觉得自己渺小就把他们看的那么伟大,实际上那两位的说法有点太夸大了些,我也不想理会,但我尊重他们表达意见的自由。至于"考虑过日本人的感受吗",你只要稍微去看一下台湾网站和媒体对此事的报导,台湾人的评论几乎都是一面倒在骂他,由此可见这只是他个人的表现而已,请别以管窥天。既然GFW对你没有作用,那还是建议你不要太常看着一些政府或亲政府网站媒体的内容,那只会让你的眼界更加狭隘和匮乏。知识匮乏不用墙很好啊,这样才能促进知识交流,但真正可怕的是知识匮乏还要用墙来挡,连维基百科都挡,我看你们政府这辈子的程度也只能这样了。--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3:18 (UTC)
啧啧,据我所知,GFW并没有阻挡大陆网民访问维基百科,只要查查中文维基各条目的匿名编辑者的IP地址就知道了。你说出这种话,一是说明你无知,二是说明你不具备分析问题的能力。另外你的表现比那个发出极端言论的女生好不到哪里去,请不要五十步笑百步。--Lucho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4:30 (UTC)
中国大陆对维基媒体的封锁,不是从今年5月又开始挡了吗?你说出这种话,说明你真的很无知,连自己祖国政府挡了哪些网站都不知道,反而其他国家的人都比你还要清楚。“发出极端言论的女生”是指姓洪和姓蔡的那两位吗?如果是,你好像太抬举我了,我不是当总统的料,也从没想过以后要参选总统;如果不是,那我还真不知道你在说谁,但麻烦请不要用这种突然冒出或极端隐喻/暗喻(模糊不清)的方式来让别人去猜你普通话里的真正意思,比如你之前在上面的“给瓶子里装点水”,我就不知道那是啥意思。--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07:48 (UTC)
就我所知,大陆网民现在可以访问中文维基。当然对于我来说,联系朋友查证这个事实比较容易,我当然比你这种既无知又不动脑的人清楚得多了,你要是不服气,就想办法去找大陆网民询问。我昨天告诉你的“中文维基各条目的匿名编辑者的IP地址”这条线索,你也可以去调查,不要告诉我你不会查。你自认是“其他国家的人”,是要证明我之前对你的判断是正确的?你昨天还让我去了解你们的媒体报道,结果似乎连你自己都没有看过。虽然我只是说了个大意,没有准确引用原话(原话出自某台湾女生所说的“如果说这件事传到国外去,被日本政府知道,他们会不会愤怒?会不会觉得不公平?”),不过如果你自己注意过你们的媒体报道,自然不难联想到我所说的发出极端言论的女生是谁。而你这时候倒是首先联想到你所谓的“无聊政客”了?--Lucho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12:39 (UTC)
维基百科讨论:状况回报,可看出直到7月为止都还有人连不上,或许现在没有挡了,但只从历年来这几波的不断封锁基本就可以看出你们政府的程度。无知又不动脑被人家无意说中了,只好以这种对号入座的方式来推给别人,殊不知这样才正好显露出了自己的愚蠢。匿名编辑者、IP地址一样可以翻墙,不要搞得好像翻墙技术是维基百科注册用户的专利,中共墙又不是只有挡维基。我不是你祖国的人,这样不算“其他国家的人”吗?至少我说你无知还是有凭有据的。至于日本的感受发言,我以为你在说名嘴主持人郑弘仪,他是说“对我爸爸来讲,我爸爸是读日本小学,我爸爸是当日本海军。(来宾:那时候他是日本人? 郑弘仪:是)你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对我爸爸的感情怎么样?你晓得吗?……当时的中国军队其实是在打包括台湾在内的日本……也就是说,与我爸爸为敌,现在你这些人来到台湾,你要庆祝它赢了,那你觉得我爸爸的心情怎么样?”这段原话被以“我爸是日本人,纪念抗战胜利,想过我爸的感受吗”放到网上转载。你自己看一下google的结果,我以“考虑过日本人的感受吗”搜寻,出来的都是郑弘仪的内容,谁会知道你是在说反课纲的学生?媒体报导我当然会注意,但我不会特别去注意哪些名嘴/学生说了些什么话,无聊政客同样也是,不过看来你倒是很爱关注这些人。--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4:42 (UTC)
既然修改hosts就能访问,那就别说被GFW阻止。匿名编辑者使用VPN翻墙,怎么可能不选择隐匿原本大陆的IP地址?我也没兴趣在本讨论页教你这样那样的知识。关于某些言论,我是没说清楚,但我两次本来也没在说同一个人。--Lucho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5:55 (UTC)
修改hosts才能访问还不是一样代表被墙挡了?翻墙是只有VPN一种而已吗?封锁期间的大陆IP流量你从何统计?看来你对翻墙的知识简直一无所知,还想教我?你两次言论没在说同一个人,那是在说谁?我说东你跟我说西,耍我吗?--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08:49 (UTC)
真是搞笑,修改了hosts就能翻墙,GFW岂不是形同虚设?告诉你吧,修改hosts不是自己翻墙,而是等同于把墙外的东西搬进来,和网民自己的IP地址当然无关。你自己去看看你上次给我的那个列表里,如果不是直接访问或通过修改hosts来访问的,他们的IP地址对应的地理位置都在哪里。我不认为这就叫阻挡,无非是干扰,连敏感词过滤限制访问都不如。我如果同一次先说东后说西,那当然有问题。然而我本来就是在不同的两天说的,你们那里奇怪的无知言论又比较多(最近又见识了不少),看到了新言论就说新的,难道不是很正常?我说过这一次就是上一次吗?当然连续两次说的内容确实容易让人误解,我承认是我没表达清楚,我也并不是故意要耍你。--Lucho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1:34 (UTC)
高墙低墙都是墙,对懂翻墙的人本来就形同虚设,因为GFW主要针对的是那些不懂翻墙技术或没兴趣翻墙的人,对他们来说这就能算是很大的阻碍。至于奇怪言论,我国是民主自由的多元社会,出现多元的观点也是很正常,请以包容的态度来理解,而不是每个跟你意见不同的都要批评成奇怪无知。阁下在贵国生活惯了,对于这种独裁国家的洗脑教育制度教出来的人民,变得激进强硬情绪化我也不是不能理解。--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3:48 (UTC)
大陆或者其他地方的奇谈怪论我又不是听不到,只不过不同地方的奇谈怪论各有特色罢了,难免会产生新鲜感。只有你这样没见过世面的无知之徒,才会认为世界各地的奇谈怪论都是一个样。--Lucho留言2015年8月29日 (六) 15:44 (UTC)
我没有这样说,你能自行脑补成这样,逻辑思维是有多差劲?--ひろし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07:34 (UTC)
鹦鹉学舌。--Lucho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2:03 (UTC)
你在你自己讨论页的辩词,仍然是故意歪曲我的原意,而且理由完全站不住脚,难道只要加上“如果”二字,就可以毫无根据地随意使用人身攻击语言了?你难道不需要反省你的态度?如果你再不注意,恐怕需要关注管理员的就是你自己了吧。--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3:36 (UTC)
请搞清楚应该是你歪曲我的原意,我的原意很明显的并非是使用这些词来攻击你,而是拿来当你“善意提醒”的举例。我的态度或许是不太好,不过跟你一开始的态度相比嘛... 你比较需要注意一下自己。--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4:46 (UTC)
你的意思还是,只要有“如果”“要不”字样,那无论如何使用人身攻击词汇,都只是举例。这是狡辩。--Lucho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6:40 (UTC)
你还是要认为狡辩就随你吧,反正我的用意确实不是打算要用那些词汇来攻击你的,不过要是你这么喜欢当作被攻击我也没差,毕竟习惯会恶意推定的人总是也有自己的问题。--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3:04 (UTC)
那我第一次在编辑摘要里使用“如果”时也是在举例,谢谢理解。至于你之后为何做出种种不合理的反应,我就不得而知了。--Lucho留言2015年7月31日 (五) 15:01 (UTC)
你的攻击可是毫无根据,请不要故意歪曲“举例”的定义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不是有使用“如果”就是举例。--ひろし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2:04 (UTC)
原话奉还。--Lucho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4:18 (UTC)
Hiroshi最新的歇斯底里狡辩和人身攻击摘录:“你以为自己是谁,当维基百科是你家开的吗?”,“愤青、五毛党、纳粹走狗、法西斯份子、帝制拥护派”,“还是说我认大日本帝国为我的祖国会让你有愉悦感吗?硬要用这种激将法逼其他国家的人民认大日本帝国为祖国,我看你才是日本右翼组织派来的卧底吧。应该要叫共匪当局把你这种投靠日本的叛国份子抓起来才对。”--Lucho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3:10 (UTC)
Hiroshi最近半个月涉及政治的歇斯底里人身攻击摘录:“日本右翼组织派来的卧底”、“大日本帝国伪北京人民解放共惨强国政府”、“稲本虎翁的那个党”、“支那人”。--Lucho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2:03 (UTC)

在使用名称方面我觉得Lucho有点想多了,强调“大日本帝国”而非“日本”正如强调“第三帝国”而非“德国”一样,都是为了区分战前和战后的“差别”罢了--No1lovesu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2:03 (UTC)

不同意。根据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原则,使用“日本”才是正确中立的写法,也是本条目原本的写法,同时并没有必要作这种区分。中国抗日战争条目里一直都是采用“日本”、“日本军”的正确通用写法,难道读者就看不出差别?第二次世界大战条目里强调了“第三帝国”?而编辑者Hiroshi三番五次毫无必要地硬要改写成“大日本帝国”,当然是十分可疑的。--Lucho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12:46 (UTC)

果然还是很热闹嘛,来提一些建议。

1,部分内容需要更新。中国政府已解除对LINE的封锁,对中国的签证免签国家也已达55个,等等。 2,部分章节过于繁琐,包含许多不必要的内容。

望解除保护后予以改正,提高条目质量。

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5年7月29日 (三) 13:55 (UTC)

问题

“由于选举制度的未完善,中国地方选举中容易出现问题,但总体来说区县、乡镇级的人大代表选举均是正常进行的。” 大陆地区的人大选举也只有最低一层是通过直接选举选出来的。大陆的选举除了这个就只有选村长和街道办主任了呃。这个表述似乎存在问题。而且人大代表选举也没有正常进行,详见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SCR-510シャナ俺の嫁 中華民國 104年 2015年8月2日 (日) 12:11 (UTC)

可能引发争议内容

建议删除"海域邻接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 原因是,在日本和菲律宾之间是否应该加入中华民国?如果加入,就是两个国家,如果不加入,就是一个国家。维基百科在此问题上的方针是,不表示态度。所以不应该写这一句。 Howitzer留言2015年12月30日 (三) 05:34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

中国的管辖不包含台湾及蒙古香港西藏 --刘小青刘千顺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7:06 (UTC)

同行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评审期:2016年1月17日 (日) 13:52 (UTC) 至 2016年2月16日 (二) 13:52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属于维基百科的基础条目,基础条目是社群认为所有维基百科都应该有的1,000篇条目。维基媒体基金会希望把所有基础条目的质量提升至特色条目的水平,以成为其他条目的典范。

本人最近对本条目进行了大幅改写。在提交“特色条目”评审前,希望在“同行评审”获得改进意见,以争取达到特色条目的标准。@KOKUYOAi6z83xl3gJarodalien谢谢!—Cq521留言2016年1月17日 (日) 13:52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

语法错误 --Taiwanno1best留言2016年2月17日 (三) 04:35 (UTC)

弄完DYK的话,是否考虑冲GA

我认为现在的质量基本上足够满足GA的要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2月18日 (四) 03:12 (UTC)

:如果存在编辑争议怎么办?我认为现在的质量基本上能够满足GA的要求。可能还有少量细节需要完善,所以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要求。@KOKUYO你觉着呢?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8日 (四) 06:23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一些小错误

行政区划部分,“省级行政区分别是23个【省分】”应为【省份】。

对外合作部分“中国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亦是【金砖四国】之一”应为【金砖五国】或【金砖国家】。

人口部分,只更新到2013年“单独两孩”,2015年已放开“全面两孩”。

通讯部分,【财富通】应为【财付通】。

繁简问题,建议参照 Help:中文维基百科的繁简处理 :

【财星】简体一般为【财富】,【福布斯】简体一般为【福布斯】, 【航空航太】-【航空航天】,【替代能源】-【新能源】……不再一一列举

夜眼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03:21 (UTC)

讨论:个人认为,需要改善的地方。

由于直接修改会被KOKUYO退回,因此采用这种方式和大家讨论。

表达方式

  • 语法错误(主语)
    • 由于练习气功、太极拳、广播体操、广场舞等能提升身体体适能能力,而在中国广受欢迎。
    • 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于1994年成立后,便成为亚洲最大的职业足球市场。
    • 20世纪和21世纪间,西方乐曲的引入而发展新类型音乐。
  • 不严谨
    • 篮球则是2014年中国最多社会大众欣赏的运动。
    • 在航空航天、高速铁路、复合材料、电子技术、核技术、替代能源、生物工程学有许多成果[613][614],但部分投资仍落后美国、日本等国家。——部分投资指的是什么?
  • 不通顺
    • 在近几年随着体育竞赛水准不断提高,中国因赢得金牌的数量而有时被誉为“体育大国”。
    • 许多流行音乐结合过去传统元素,而有中文流行音乐(华语流行音乐、粤语流行音乐等)、中国摇滚乐和华语饶舌等。
    • 过去历史也与神话、寓言、传说成为小说的基础。(现在历史不会成为小说的基础?)
    • 在18世纪时,中国的书面著作远比世界各地还要多。
  • 标点
    • 包括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及11世纪的《宋四大书》。(似乎应该写成“包括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11世纪的《宋四大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岸对于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不同。)
  • 语义重复
    • 著名的作品为四大小说名著
  • 语序问题
    • 胡适和鲁迅成为现代文学先驱[730],并出现许多杰出的小说家、戏剧家、诗人、杂文家。

内容方面

  • 元宵节重阳节中国文化中的地位甚高,文中应该有所提及。不知为什么@KOKUYO把本人的编辑删除?
  • 宋朝因重视科学发展...[来源请求]
  • “中国还有世界最多的互联网和宽频互联网使用者。”“互联网使用者规模达6.68亿人,普及率为48.8%。”两句话相距太远,应当合并。

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06:00 (UTC)

       (+)支持 机器翻译痕迹较重,建议先修改用词错误、语序错误、语法错误等,内容方面建议充分讨论后修改。
    PS.(?)疑问 中国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内容划分是以历史时期还是地域为标准的?历史文化内容是统一置于中国条目下还是三个条目都使用?
                                                                                   ——夜眼留言) 2016-2-21 11:07 (UTC)(:)回应中国中华民国 (大陆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按照历史时期划分的。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2日 (一) 20:13 (UTC)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讯框的地图图片叙述

现在地图使用Fil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并且在正常萤幕上能够明显看到深绿和浅绿的不同。然而当我想要写上“深绿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控制的领土,浅绿色为声称具主权、但未实质统治的地区。”时,则遭到User:Cq521回退,并说这样很啰唆、优良特色没有如此作法、该地图就仅有标记中国位置的功能。但我认为基于图片特性(已经有用不同颜色为疆域做区分,因此应当解释)、及其他条目乃至于其他语言常见用法,当然是可以添加。不知各位觉得如何?--KOKUYO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1:05 (UTC)

(:)回应:在我参阅了日本韩国美国印度巴基斯坦之后,发现如下事实:

  1. 竟然没有一个条目在图片下加文字叙述。
  2. 日本、印度、巴基斯坦条目虽然也是有深绿、浅绿的区别,竟然也没有文字加以解释说明。

因此,我认为,该图片最主要的功能是告诉读者,该国家在地球上的位置所在。如果细心的读者发现颜色上的区别,会更有兴趣继续阅读内文。不影响维基百科的正确性。用词不当,实际上想说没有不良影响--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1:26 (UTC)

照你这种理论,模板框的图片叙述的参数都直接删除算了,因为其他条目没有用(:)回应其实不能说没有条目用。中华民国条目就在用(属个例、特例、未被普遍承认的国家)。模板框的图片叙述的参数属于有备无患吧。点亮台湾留言) 2016年2月19日 (五) 12:14 (UTC)。而加入这段也不会影响维基百科的正确性,但(此字后来补)加上就只会让人有看不懂的问题,因为内文根本就不会提到颜色区别的意义。--KOKUYO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1:35 (UTC)
: 我的编辑维基百科的标准有:
  • 语言精练(不要啰嗦)
  • 句子通顺有逻辑(不是东拼西凑、堆砌资料和句子,要考虑到句子本身及上下句之间的连续性)
  • 主题鲜明(你要表达什么、想要告诉读者什么,你自己要先弄清楚)。
: 如果“内文根本就不会提到颜色区别的意义。”我只能说要么是这个人眼睛有问题,要么是这个人脑子有问题。我会把他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章节那儿,指着图上的不同颜色的区块,告诉他其中的含义。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1:46 (UTC)
: 如果内文不提,是内文不合格。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吧?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1:51 (UTC)
喔。原来你觉得还是你说我们要用一张图去告诉另外一张图,那还不如直接加入这句就可以,方法上更不啰嗦、简洁、而且马上一点进画面就知道图片的意思(因为首段就有更细部提到那些地方是争议领土,直接搭配一旁模板框的图片,马上就让人知道这些争议领土的位置在哪里)。--KOKUYO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1:54 (UTC)
并不是“要用一张图去告诉另外一张图”。两张图的功能不一样。内文中的区划图里,如果不描述不同颜色的含义,是不完整的。区划=区域划分。1要告诉读者区域在哪里2是要告诉读者怎么划分的。 如果“内文根本就不会提到颜色区别的意义。”是不合适的。
每一个部分都有自己的功能。模板框 并不需要承载太多的信息。 其实,关于把56个民族所占的人口比例列入模板框,我也是不太同意!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2:02 (UTC)
我强烈反对在正文中不讲,却把信息放入模板框里的这种编辑风格。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2:04 (UTC)
我想可能我少打字,让你看不懂?但尽管我已打错字的方式思考、又或者用你有想到我打错字了,我仍然觉得你论点矛盾。
  1. 我原本要说“加上就只会让人有看不懂的问题,因为内文根本就不会提到颜色区别的意义”(对不起,我之前少打字了)。但即便如此,依照此意你的原文,似乎仍说要把不懂者引到“我会把他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章节那儿,指著图上的不同颜色的区块”,但又说两张图片又不同,明显矛盾。
  2. 你说“区划图里,如果不描述不同颜色的含义,是不完整的”,但是同样有也是用颜色分区的地球图,你就只想让它不完整,实际上根本就是两套标准。
  3. 你说模板框不须承载太多讯息,又说可以视情况添加可以添加。所谓的视情况是看个别国家问题性,例如印度、巴基斯坦这些有大片争议领土是明显看得到,英语维基百科就有添加。同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贵为强国,但仍然有在地球图上可以轻易看到的主权争议领土,同样应当添加。
  4. 就只加上“深绿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控制的领土,浅绿色为声称具主权、但未实质统治的地区。”一句,根本没有太长、或太多内容,根本就是你过度反对。--KOKUYO留言

因此我认为在只加上我上面所提的内容,你的强烈反对完全无理由。因为加入了可以告知人们一定资讯,并藉正文的确有更多可以告诉读者争议领土的个别情况。但是不加入,不会带来正面影响,甚至连所谓的节省空间的影响也极小。--KOKUYO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3:50 (UTC)

加入注解方式 体积 解释能力 视看过程 增加读者兴趣 正确度 不良影响(新补)
不加入注解 减少两行的空间,但对节省空间多大没帮助 无法解释地图深绿与浅绿的涵义,当然也就无法跟内文合在一起看 就只是看到一张图,上面有个领土范围,但无法知道深绿和浅绿含意。在往下看后,才能从核心利益地图看到浅绿色的含意。 纯推测,完全只是个人猜测。 根本没有写,所以不用讨论。 无法让人理解深绿色跟浅绿色的意义,徒留一开始没必要的疑问。
仅加入“中国在地球的位置”注解 增加约一行的空间 无法解释地图深绿与浅绿的含意 知道这是张中国地图,但无法知道深绿和浅绿含意。同样从核心利益才看到浅绿色的含意。 纯推测,完全只是个人猜测。 实际图片状况,没有正确与否问题。 无法让人理解深绿色跟浅绿色的意义,徒留一开始没必要的疑问。
如建议,添加“深绿色代表....” 多了两行,但对条目长度没有很大影响 能解释图片的深绿=实际统治、浅绿=主权声明 马上知道这是中国领土,以及深绿色和浅绿色的含意。并在首段就有提到争议领土有哪些。 直接告知对方答案,这跟增加读者兴趣无关。 实际图片状况,没有正确与否问题。 仅添加少数内容,便能满足应得内容,并让图片得以连结内容,未有所谓不良影响。
KOKUYO君并没有支持在正文中不讲,却把信息放入模板框里的编辑风格唷!明明就是在正文讲了,infobox再提示一遍,infobox是正文的懒人包嘛!我支持KOKUYO君的作法。-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2月19日 (五) 14:08 (UTC)(:)回应请往上看KOKUYO君在11:35 (UTC)的留言(我已经加粗了)。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4:49 (UTC)
内文不会讲“深绿色是指什么,浅绿色是指什么”(图片所指涉的的内容),所以才要加注释。让人知道深绿、浅绿是什么,才可以引导人去跟正文连结,这样你看懂了吗?--KOKUYO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4:59 (UTC)
绿色也罢(地球图)、灰色也罢(区划图)在我眼里没有区别。深绿、浅绿的区别,一样可以再区划地图上找到。那么大的地图,有那么明显的标注,却不说明所谓“未实际管辖领土”的问题,当然台湾谁管已经说了地域中心嘛。只管把相关说明放到模板框简图上,不合适啊。已经说过好几次了,地球那个图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让人知道这个国家在哪儿。不需要掺杂太多的东西在里面。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5:18 (UTC)

“深绿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控制的领土,浅绿色为声称具主权、但未实质统治的地区。”可以简化成,未实际控制的领土为浅绿色。——什么声称主权,深绿色实际控制都是废话!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5:33 (UTC)

  总结争议焦点

  1. 地球图片该不该加图片描述。
  2. 区划章节的地图中该不该对争议地区进行描述。
  3. 地球图片所加描述的措辞与内容。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5:36 (UTC)
这个地球图的功能本来就有区分实际控制与未能控制的领土,因此这根本不是参杂太多东西,而是对图片做适当篇幅的介绍:
  1. 有其必要
  2. 本来没有打算要开启这讨论。
  3. 当然有其必要性,如此才能在合适篇幅下做出较比较,并且能持平介绍之。--KOKUYO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5:45 (UTC)
那我也表个态:
  1. 没有必要,但是为了表示和谐、友好、合作的态度,愿意做适当让步。
  2. 有必要,是关联性问题。上面讨论中已经有叙述。
  3. 已经提出了一个极简版本。——用最少的文字,表达出最想表达的内容。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5:58 (UTC)
地球那个图最重要的功能的确是让人知道这个国家在哪儿,但不是唯一的功能吧!?否则何必涂成两个颜色?涂成一个颜色就足以让人知道这个国家在地球的哪个角落了。那句话不能简化成"未实际控制的领土为浅绿色",因为浅绿色是不是“领土”是有争议的。-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2月19日 (五) 16:04 (UTC)
已经发现这个问题了,领土属于敏感词,脱敏版浅绿色区域未实际控制。更简洁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6:09 (UTC)
我仍认为原始版本都比这个更好,所谓简化版本根本接不上去。--KOKUYO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7:28 (UTC)
我仍认为加图解根本没有必要。日本是特色条目,也存在北方四岛的争议,但是没有啰里啰嗦的加图解。中文版如此、日文版也是如此。我还真按照你的说法看了其他语言的版本,刚好日本其他语言版本的优良、特色条目有很多。。。。。多说无益,你自己去看吧!你自己地域中心观念太严重,我这么说你,你肯定不服气,你看完日本条目以后,自己反思一下吧。。。。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9:52 (UTC)
又再任意指恐别人地域中心了,那你这种反对添加的就不是另外一种地域中心,尤其是在需要添加的时候,不愿承认实际情况是这样。再者,我已经说过这张地图在条目显示时,会有很明显的浅绿色图片,而日本的地球图的浅绿色部分根本很难看见,当然就没有天不添加的问题,请别胡乱比较。--KOKUYO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03:51 (UTC)
又在嘴硬、死犟了。我举中文印度巴基斯坦的例子说明,你狡辩称他们不是特优条目;我举特色条目日本作证据,你又狡辩称浅绿色区域根本很难看见。真是说你什么好!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06:30 (UTC)
所以你有新的理据吗?还是没东西可以讲了,就只会批评人呢?特色优良是个条目的参考判准,但是并不是一昧套上就好,连这个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还有我把你之前加在我表格内的内容删掉了,因为修改别人的回话本身就是不礼貌、而且妨碍其他人阅读的行为。--KOKUYO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18:58 (UTC)
所以,我说你是要凸显主权争议。你承认不承认?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20:19 (UTC)
你只剩下质疑别人这招了吗?我说过多少次,照来源、实质内容等,而这跟你想质疑我照意识形态,完全八竿子不相干的。--KOKUYO留言2016年2月22日 (一) 04:03 (UTC)
我不是在质疑。我说你是要凸显主权争议。这是我对你行为的个人理解。需要向你确认一下,我理解的对不对。你可以承认,你也可以否认。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3日 (二) 08:28 (UTC)
我在询问苏州兄后,他另外建议使用颜色框框更快区别。--KOKUYO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05:34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统治的领土。
  声称具主权而未实质统治的地区。/主张有主权而未实际统治的地区(cq521添加)
(:)回应我并非要掩饰存在的主权争议(但KOKUYO的的确确却是要凸显主权争议),我前面已经讲过了,我强烈反对在正文中不讲,却把信息放入模板框里的这种编辑风格。包括:
  1. 在信息框的简图、小图中描写,却在区划章节的大图、详图中忽略的作法。
  2. 类似的还有,少数民族人口占比,也是仅在模板信息框中添加,在正文中忽略。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06:23 (UTC)

关于首段的叙述

  • 当前原文:

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取得绝对优势后,于北京市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则在同年底迁往台湾地区。中国领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陆地面积第二大、总面积第三大的国家[注 7][15]。当中划分为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但因为将中华民国实际统治地区列为领土而引发主权争议[16],而在东海、南海、藏南等地亦与邻国有领土争端[17]。

  • 两个建议版本
  1. ...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则在同年底迁往台湾地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否认其合法性,并将其实际统治的台湾地区列为领土而引发主权争议[16],而在东海、南海、藏南等地亦与邻国有领土争端[17](cq521根据KOKUYO提出的异议修正)。中国领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陆地面积第二大、总面积第三大的国家[注 7][15]。当中划分为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
    理由:内在逻辑是原代表中国的中华民国政府迁到台湾,中国不承认此后的中华民国政府,引发台湾主权问题争议。
  2. ...当中划分为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当中台湾地区藏南地区以及部分东海、南沙岛礁但因未被中国实际统治却被列为领土,而引发主权争议[16]。
    理由避免地域中心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08:35 (UTC)
首先,当前原文本是将提到行政区划后,将台湾省划定问题延伸到台湾问题,然后在类推是其他主权争端上。再者,目前首段全文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是一个位于东亚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13],首都位于北京市[14]。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取得绝对优势后,于北京市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则在同年底迁往台湾地区。中国领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陆地面积第二大、总面积第三大的国家[注 7][15]。当中划分为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但因为将中华民国实际统治地区列为领土而引发主权争议[16],而在东海、南海、藏南等地亦与邻国有领土争端[17]。
如果将争议领土放前,我们都还没有讲到领土范围,就急着说那些是争议领土,哪个主要、哪个次要关系混乱。最后,台湾问题本来就跟西藏地区、东海、南沙群岛问题的等级、重要度不同。一个是有独立统治的政府存在,一个是在边疆上的划定问题上,很明显地依照重要度 / 特殊度将其独立出来,并不违背地域中心。--KOKUYO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08:59 (UTC)
涉及领土主权的问题,在我看来一样重要。KOKUYO认为台湾问题更重要,这不是地域中心,什么是地域中心?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10:09 (UTC)
你知道改别人话语很不礼貌吗?我明明讲得是等级、重要度与特殊性,只是同属于中国主权争议的大范畴中。台湾问题不仅跟西藏、新疆搞独立的性质不一样(虽然有点离题,然而这两者具民族主义、且争取自治/独立地区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又跟将东海、南海这种边境领土主权争端不一样(在该领土上,具有自己的宪法、政府、军队、法律、经济、货币等),我想这不仅是常识问题(光从争议主体的性质判别),而且还有对于资料的搜集能力问题。另外将台湾问题等同国内其他主权问题,这不是以中国为首的地域中心,那还有什么是地域中心?--KOKUYO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11:03 (UTC)
(:)回应你是在强调台湾的特殊性吗?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16:32 (UTC)
我讲事实,而这事实基于比例原则足以让它列出来。你因为你的意识形态否认事实,就是这样。--KOKUYO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18:52 (UTC)
你上面罗列这些事实的目的,就是要说明台湾问题重要性和独特性。我理解的对吗?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23:05 (UTC)
还有我是不知道你看不懂还是怎样,我明明是说“都还没有讲到领土范围,就急着说那些是争议领土”,争议领土当然还包括台湾地区。你连正常的领土范围都还没讲,何必急着告诉别人这是争议领土?--KOKUYO留言) 2016年2月21日 (日) 11:25 (UTC)——(:)回应我是在讲历史(建国部分),你是在说地理疆域。你没有理解我提出的两个版本的区别。第一个建议是归于历史,第二个才是归于地理疆域。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16:32 (UTC)
我当然理解你的版本,并且针对你最新的更改进行批评,还是要我逐一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是一个位于东亚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13],首都位于北京市[14]。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取得绝对优势后,于北京市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则在同年底迁往台湾地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否认其合法性,并将其实际统治的台湾地区列为领土而引发主权争议。中国领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陆地面积第二大、总面积第三大的国家[注 7][15]。当中划分为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而在东海、南海、藏南等地亦与邻国有领土争端[17]。
这个版本(也是你后来有修正的版本),正如我上面所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否认其合法性,并将其实际统治的台湾地区列为领土而引发主权争议”一句,已经与争议领土有关。所以我才回说“连正常的领土范围都还没讲,何必急着告诉别人这是争议领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是一个位于东亚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13],首都位于北京市[14]。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取得绝对优势后,于北京市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则在同年底迁往台湾地区。中国领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陆地面积第二大、总面积第三大的国家[注 7][15]当中划分为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当中台湾地区、藏南地区以及部分东海、南沙岛礁因未被中国实际统治却被列为领土,而引发主权争议[16]。
这个版本你没有另作更改,所以我没有更新批评。但我亦已经在上面回复说并不存在你所谓的地域中心问题。我想上面已经讲很清楚了,并以实例告诉你说等级、重要度与特殊性的不一,依照比例原则本来就可以另外安排,而不是在那边假中立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是一个位于东亚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13],首都位于北京市[14]。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取得绝对优势后,于北京市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则在同年底迁往台湾地区。中国领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陆地面积第二大、总面积第三大的国家[注 7][15]。当中划分为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但因为将中华民国实际统治地区列为领土而引发主权争议[16],而在东海、南海、藏南等地亦与邻国有领土争端[17]。
另外补上原始版本,可以看见这三者在长度上差距不大。在这情况,多种版本的比较,内容拣选是越多越好、阅读顺序是越方便阅读越好。而无论是第一个建议或是第二个建议,都已经告诉你不洽当、假装中立的地方在哪里了,另补上表格方便弄懂。--KOKUYO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18:52 (UTC)
版本 语句顺序 内容完整度 历史与主权争议的连贯 地域中心
建议一 在讲完两岸分治后,直接接到争议领土,然而这时根本还没提到领土疆域,不妥 提到两岸分治后,亦提到主权争议问题 由于接在历史后方,因此能够串连;但时空跳跃幅度甚大,连结在一起并没有其必要性 依照台湾地区的重要性、独特性等特性,在相近篇幅之下,与其他单纯和邻国间的领土争端区隔。同时塞入更多资讯,并且符合正确的比例原则,然而此写法将台湾地区问题,与其他领土争端在位置上有所区隔
建议二 同原版本,在简单介绍完历史后,跳到地理简介,并且在后方补充争议领土 在同样篇幅下,选择将所有领土争议一视同仁,而忽略个别事实的重大差异 同左栏,完全忽视这一块 此方案决定平均每个写法。然而忽视比例原则,必须兼顾到的实际差异问题,其实乃是形式上的地域中心观点。
原始版本 在简单介绍完历史后,跳到地理简介,并且在后方补充争议领土 在同样篇幅中,同时提到具有实质政体的主权争议、及与邻国间的领土争议 虽然两者有所分隔,但是在同一段落中可以串联。同时历史与当下的领土主权声索句子,本身亦没有直接连在一起的必要性,因此并无所谓连贯性问题 依照台湾地区的重要性、独特性等特性,在相近篇幅之下,与其他单纯和邻国间的领土争端区隔。同时塞入更多资讯,且符合正确的比例原则,而未违反地域中心的问题

我说你是在强调台湾的重要性和独特性,你承认不承认?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20:21 (UTC)

你是故意看不懂?重点是借由来源、常识、逻辑判断等,可以证实确有重要性和独特性,所以依比例原则(而这属于中立方针的一环)本来就要独立列出。你是不是已经没有其他新理据还可以讲,所以又开始把跟你讨论的对象标签化,而不去讨论问题了?--KOKUYO留言2016年2月22日 (一) 03:53 (UTC)
我看了你的叙述,理解是你在强调台湾的重要性和独特性。我理解的对不对?你不给一个正面答复?反问我有什么用!啰啰嗦嗦说一长串。其实你简单的回答三个字“我承认”或者“我承认,我在强调台湾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大家其实都能看出来,只不过需要你确认一下而已。点亮台湾留言

优良条目评选(第五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点亮台湾 2016年3月3日 (四) 16:20 (UTC)

投票期:2016年3月3日 (四) 16:20 (UTC) 至 2016年3月10日 (四) 16:20 (UTC)
  1. 部分段落可能需要大幅改动或重写:比如“舞台艺术”一节,个人觉得音乐部分的内容可以移出独立成节,而戏曲曲艺部分的篇幅显然过少,并且将相声放入舞蹈那段显然不合适。再比如“教育制度”一节,高等教育部分个人觉得需要扩充,且需考量中立性问题。再比如“科学技术”一节,请对科学技术研究整体情况进行描述,不要太过关注信息技术及航天技术这两方面;个人觉得该节中立性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叙述科学技术发展同时,还请叙述目前存在的问题;另外在写出论文、专利数量同时,还请写一下这些文献的质量。
  2. 部分可能存在争议言论还望进行多方查证:比如“北京市清华大学长期被视为中国排行第一名的大学”等等。
  3. 一些语句需要进一步编修:比如首段的最后一句,再比如“领土疆域”一节第三段的第一句等等。
以上是个人的意见。由于前一段时间忙于现实事务及自己主编的条目,未能在同行评审时给出这些意见,望见谅。上述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有一定的改进空间,还望主编继续努力改进该条目。--W留言2016年3月3日 (四) 22:50 (UTC)
  • (:)回应谢谢@LeoTschW给出的修改意见。
  1. 舞台艺术一节,标题更名为“歌舞曲艺”。第一段讲音乐、第二段将舞蹈、第三段讲戏曲相声等其他曲艺表演形式。
  2. 教育制度、科学技术以及其他所提及的问题,在下根据阁下的修改意见都做了相应的改写。希望阁下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复查,并继续提出条目的不足之处。点亮台湾 2016年3月4日 (五) 09: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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