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Mihara57/2010
欢迎
您好,我也是台南人,已经参与维基百科六年。有编辑上的问题欢迎与我讨论。--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7月1日 (四) 08:53 (UTC)
嗯您好,你怎么知道我是台南人?怎么看出来的?我不知道怎么留言给你,所以只好打在这里。--Mihara57 (留言) 2010年7月1日 (四) 09:07 (UTC)
- 签名后方的(留言)就通往我的对话页。以后若要与特定对象留言,可以在搜寻栏位打上 user:用户名,就可以找到对方。--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7月1日 (四) 10:04 (UTC)
邀请您参加第八次动员令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ihara57/2010您好:
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数量及品质,第八次动员令会于2010年7月1日开始,8月28日结束,我们竭诚邀请您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小动员令,中动员令的四个主题分别是世界各地、自然与自然科学、最多语言待撰写条目和基础条目,小动员令的二个主题分别是战争及军事武器以及侵权待拯救条目。
-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信息请您参见:第八次动员令。
-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利用 {{subst:动员令/8}} 指示,将此动员令转贴到其他还未收到此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及品质!感谢您!
- 邀请人:Berting Li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03:49 (UTC)
邀请您加入2010年台湾秋聚讨论
文件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Lusia.jpg已列入Wikipedia:档案存废讨论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Wing (留言) 2010年7月24日 (六) 14:47 (UTC)
英寸(in)
请将日文版的単位系换算模板(自动)移植过来,这样大家都省时省力,英寸的问题,我也没意见。(当年我们一堆人就是没移植成功)
资料在此:ja,请努力吧。(因为事情都是有前因后果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7月24日 (六) 17:18 (UTC)
对,是这样(香港艺人做得很彻底,台湾艺人却非常罕见)。因为那时候是艺人模板刚建立,虽然当时本条目已经存在,但条目是比较乱的,当时大家大规模在更换到艺人模板(统一规范化 格式化 以前用的演员资讯框是比较乱的),顺便做了条目资料扩充和维基化,基本算是推倒重来的,虽然不能算真的新条目,不过其实也差不多了。这个是我们当时挂上去的。这个是转换成英制的作用。我们都是自己手工算好,然后再做成统一的格式。究其原因,上面我说了,是因为日文那个自动计算的转换模板,我们尝试移植到中文来使用,结果失败了。如果有人能完成移植工作,那这个(in)无疑是可以移除的,在有人完成移植之前,还请按照标准格式来做吧。
至于源码问题,放心,有简繁转换和NoteTA,只要读者正确设置了阅读编码,一切都是全自动的,若是发现转换错误,可以到简繁转换去报修,虽然我也承认简繁转换经常坏—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7月25日 (日) 13:22 (UTC)
用in还不是有部分考虑照顾不懂厘米的海外华人(相信两岸没这问题,但华侨或者华人都有这问题 而且人不少)。
“第一次打开条目的页面时,是未转换的状态”这是明显的系统设置没做好嘛,做好设置不可能是未转换状态的。除非整个系统坏掉了。
“之前在编辑中国大陆的条目,也会细心地将繁体转成简体,心底想的是当地阅读者的方便”这没必要,真的没必要。在维基的人,即使是大陆这边,对繁体BIG5的识别率也接近百分百。除了康熙字典等等里面刊载的极少数极端冷僻字。可以说,完全做到了马英九提到的一句话 识繁书简。这没问题的。我们这边就是写繁体很麻烦而已,毕竟从小开始就是简体了。只有老一代才系统学过怎么写繁体字,1949年之后出生的人都不行(于是写不好)。
按你这样的话,香港全部人都可以回粤语版去了,有几个会转换成当地编码照顾读者的。
这个问题么 算是编辑量不大的人最容易的一个错误吧(我开始和你一样 结果被人处理过两次就是),其他一些问题,需要澄清,稍等—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8:33 (UTC)
这个...随便你了,因为这个转换系统,本来就是为了解决这种问题而开发出来的(也只有中文一家用 汉字实在博大精深)—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17:15 (UTC)
文件正在编辑请使用inuse模板
就是这样:{{inuse}}避免编辑冲突。--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7日 (六) 10:37 (UTC)
邀请参与2010年台湾秋聚
Re:大度桥
你说的是不是微缩影资料?据知,很多旧报纸都被微缩影,但目前我还不知道怎么利用这一份资料,也就是说怎么查询我要找的资料是在哪一份报纸与第几版上,如果有人肯教我,当然是乐见其成,这便是我手上写出来条目,其来源都全是期刊、论文、书籍,当然是少部分条目是有用报纸做为来源,但实在很少,我当初要找八七水灾的资料也觉得苦恼中,这便是大度桥条目里没有提及八七水灾的原因。-yiken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15:46 (UTC)
感谢状
从编辑纪录得知,经敝人查阅文献后,确认纯属敝人的笔误,感谢阁下修正,特此告知。—yiken (留言) 2010年9月4日 (六) 13:45 (UTC)
我写的条目
已清理。--Mihara57 (留言) 2010年9月4日 (六) 16:13 (UTC)
Re:提醒阁下最近出的纰漏
Mihara57 君,您好:
有关本人在石桌条目的修改“失误”,已回复于User_talk:Yiken#Re:提醒阁下最近出的纰漏,敬请参考。-Kolyma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3:18 (UTC)
- 别人跟他讲,他倒似乎明白,唯独我向他交谈一番,他却是不明白,这代沟从以前就存在,对我而言,无论公事或私事,与他谈起来等于跟没谈一样,他讲他的,我讲我的,既气又好笑,不免因为我表达出问题才这样吗,这值得我省思一番,只见这事上,唯有阁下与他直接交谈,可谓“路见不平”。(这则回复属私事)-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18日 (一) 15:14 (UTC)
Mihara57 君,您好:
上回忘记谢谢您的提醒:我当时的确没有注意到 yiken 君已留下“→交通: 2月还是9月?通车日待查”的编辑摘要,否则就不会惹出这些问题。-Kolyma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13:12 (UTC)
谢谢你的提醒
2009年5月,这个模板就在互助客栈里讨论过,形成的共识就是将其只放在讨论页里,请看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09年6月#关于图片请求模板。当时Liangent已经用机器人批量的处理过这些条目,而我隔一段时间也会定期清理一下,因为条目数比较多就没有一一写原因了,我以后尽量加多一点编辑摘要吧。--长夜无风 (留言) 2010年10月1日 (五) 14:01 (UTC)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请求已处理,故将原文清理,原文见历史存档。--Mihara57 (留言) 2010年10月7日 (四) 19:37 (UTC)
关于TOTW候选
目前该页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长但语文版本数目过少(少于十个)的候选只有提名人投票或反对票占总票数三分之一以上,如en:Chemical database、en:Star Wars sequel trilogy、en:Lucifer Chu、en:Consumer capitalism、en:Mamoru Miyano、en:Pet food、en:Glebe, New South Wales、en:Kurganmashzavod、en:Product certification、en:Test method、en:Government-sponsored enterprise,希望能参与TOTW候选投票,毕竟先前已经有一些这类的候选落选(如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Science education、en:British comics、en:United States of Africa、en:Artistic license、en:Customer experience、en:List of deadly fungi、en:Genna crime family、en:Go Ask Alice、en:Four Freedoms (Norman Rockwell)、en:Sino-Albanian split、en:Physics and Star Wars、en:CD-Text、en:LGBT tourism、en:Smart power、en:Second Superpower、en:Nomenclature codes、en:Basketball (ball)、en:Kick-Ass (comics)、en:WoWWiki、en:Asian Century、en:Tofurkey、en:Comparison of Star Trek and Star Wars、en:Bo (dog)等),我并不希望类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0月7日 (四) 19:25 (UTC)
讨论存档
阁下可以为讨论存档来代替清理,虽然在维基百科:讨论页指导里没有方针明文规定需要强制执行,但阁下有需要的话,可参见维基百科:如何将讨论页存档,我刚在别人的讨论页协助存档,这倒是可以做为范本供阁下参考。—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17日 (日) 15:37 (UTC)
大度桥来源造假事件
关于以下这段原文:
“ | 清代已有居民利用竹等材料兴建便桥,构成一座竹篙仔桥。 | ” |
首先我得告知阁下一项坏消息,我抽空翻查文献后,虽然还在查,但近乎可谓“造假”,目前我查无另一文献有此记载,故无法以误植论之,这表示是本人对此有着失去学术精神的行为,为此深表遗憾。当今之计,我只能勿一错再错,以及尽力避免重蹈覆辙,谨此向阁下与读者们致歉。-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17日 (日) 16:56 (UTC)
大度桥来源误植事件
误将《台湾演义》节目中台湾百年天灾 水灾史播出大肚溪铁桥与大肚桥视为现今公路桥梁的大度桥,本人承认创建大度桥条目之前,已经阅过有关影片,这部影片是其中之一,会误植原因是节目播出的大肚桥与这张图片所示大肚桥是一样,加上《台湾演义》节目是先播铁路桥梁的大肚桥,之后就播公路桥梁的大肚桥,并且节目旁白没有明确讲出哪个大肚桥是被冲断而阻绝救难人员往南前至彰化救灾,未注意到而两者混之才误判。当今之计,我只能勿一错再错,以及尽力避免重蹈覆辙,谨此向阁下与读者们致歉。-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17日 (日) 16:56 (UTC)
关于第14期台湾条目质量提升计划讨论
本期提升条目为:蒋渭水,目标为提升至乙级以上(参见维基百科:条目质量评级专题)。虽然仍沿用旧版特色,但仍有做些微修订补强,期盼您能关注相关条目并请至〖条目提升讨论〗留下您宝贵的意见。--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21日 (四) 10:36 (UTC)
拜托
以下这段话来源于此:
举个例,Yiken曾进行一次中彰大桥的大改写,2010年10月17日 (日) 19:32 Yiken (讨论
——贡献) (7,476字节) (加入来源并改写),原资料为“初建于1979年(民国68 年)10月[来源请求]”,改写后的资料为1979年11月,所据资料为《台湾道路发展史》。其实我本来想改写回10月,因为我看到有些资料是写10月底(10月8号的《经济日报》预计的完工时间,不知后来有没有逾期,但后续的报纸几乎都说是10月完工),不过想想差一月的两种版本我觉得比较没关系,而且11月是通车仪式,就算了。
拜托,阁下留这段话在我的讨论页是做什么?阁下是否查阅《台湾道路发展史》?别忘了,阁下对我编辑有所质疑,建议参阅Wikipedia:可供查证,履行实地查阅并亲眼目证此动作,不就可以确实知道是文献记载上问题或是我编辑笔误的问题,恳请阁下留话的措辞可以先对事再对人,以免阁下招来非议。-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24日 (日) 14:33 (UTC)
舍之择用
回复阁下对我的这则留话。对我而言,这情况确实履见不鲜,但在维基百科是颇少人关注此学术分歧上议题,往往在条目撰写上,只能采折衷方式以替之,但仍难免会出现主观性择用,这是无可厚非,可惜在维基百科就是曾经有人抓着这柄,一直猛戳( 指不当言语 )我所撰写条目里头的这一个毛病,因此曾与这位维基人有此纠纷,后来对方似乎看我无理取闹而没有继续讲,所以这怎么可能完全避得开主观,令我至今不解,回想起来是不禁无奈感叹。-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24日 (日) 15:50 (UTC)
- 回复这则留话(绿色)。阁下回复不就是呼应了我之前的答复(绿色),这似乎是暗示我不明白阁下的话,请恕我的愚昧,我自认为明白阁下的话,若阁下认为我有不明白之处,恳请指点。-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24日 (日) 16:36 (UTC)
- 我所说的折衷,阁下似乎与《阁下被误导了》这则讨论混淆了。折衷是呼应阁下给我这则回复(绿色),简单来说,我说的折衷就是阁下所提出平息编辑争议可能的方法,阁下不正是举出注释这一个方法吗?-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12:27 (UTC)
阁下被误导了
回复阁下对我的留话( 绿色 )。我现在没打算回复他的话,只见阁下留话给我可知是被他给误导了,我文中提及此一方法仅适用于条目是有文献,又有{{vc}}模板,但这样的情况出现是不多的,所以我个人是认为他顾虑这种条目出现情况很多是多虑了,我找了两个条目做为范例说明:
上述两种版本并无{{vc}},所以请阁下想像成具有{{vc}}即可。我原意是此一方法仅用在条目有{{vc}},但阁下提及{{fact}},这效果与{{Unreferenced}}相近,{{fact}}好处在于整个条目对某段话有疑可用之,因此照他清理做法来看,推断若此举是看到黑影就开枪(见模板就清除掉),确实是有必要将此一方法套用于{{fact}}情况上,不过讽刺是这么做最不好,因为失去{{vc}}、{{fact}}用意,所以提议选择保留条目贴著{{vc}}或是{{fact}}原状(指不要清除模板),若选择清除就得将{{vc}}、{{fact}}两模板删除,因为失效而无实质用处。-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24日 (日) 16:24 (UTC)
阁下的修订
阁下的修订我看过了,其实这两本文献,因为我都看过,而我引用的部分又恰好这两本文献都有记载,所以我选择其中一种文献,但不知阁下的修订是为了什么?-yiken (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13:51 (UTC)
Re: 关于讨论:台北市道路列表的渭水路
说实话,这么久远以前的讨论其实我也忘的差不多了,现在我对这个讨论自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见,既然你已经在条目讨论页中提出,建议是观察几天后若是没有其他人的回应,就先照你的想法进行编辑,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见,自然就会再跳出来一起讨论。—Alberth2-汪汪 2010年10月31日 (日) 15:50 (UTC)
- 原先是123.192.22.56,换isp了,目前仍然不太打算使用账号,你可能不会理会
- 不过还是提一些可注意之处:
- 在1946年(郑定邦到台北之“前”)那一版的台北市路名表中有四个非常值得注意的路名→清芳街(指余清芳),永福街(指刘永福),渭水街(指[[蒋渭水]),福星街(指罗福星)。这四条除了清芳街在现代台北市找不到影子外,另外三条在1947年(郑定邦到台北之“后”)那一版的台北市路名表都找得到,渭水街换到光华商场那边变渭水路,福星街被福星国小替代(福星国小就在福星街旁边,这两者都在中央市场近邻,中央市场就是西宁电子商场),永福街换到老松公园那边。
- 在1946年(郑定邦到台北之“前”)那一版的台北市路名表就已经有延平路,中山路,中华路,中正路,大同路,光复路,东园街,西园街,新生路,三民路,民族路,民权路,民生路。郑定邦到台北之“后”,延平路改成延平北路,中山路改成中山北路,中华路换位子,中正路改成中正东路(1954年改回中正路,1970年再改成忠孝东路一段及八德路),大同路改成大同街(1990年再改成昌吉街跟民族西路的巷子),光复路换位子,东园街不动(万大计划时后半段并入万大路,前半段保持东园街),西园街改成西园路二段,新生路改成新生北路,三民路取消(民生社区开发时找别的位子再度起用),民族路换位子,民权路换位子,民生路换位子(1970年郑定邦命名的民生路拓宽后改成民生西路,同时旧的、1946年命名的民生路辟建,从道路预定地变成真正有路,叫民生东路)
- 在1946年(郑定邦到台北之“前”)那一版的台北市路名表有开罗街(指开罗会议),罗斯福路(指小罗斯福),郑定邦到台北之“后”,罗斯福路换位子,旧的罗斯福路改南昌路,郑定邦拿罗斯福路这个名子命名南昌路西侧尚未辟建的道路预定地,这个制度被台北政府沿袭,旧的信义路四段改名文昌街,旧的基隆路改名嘉兴街及舟山路皆沿袭自此
- 在1946年(郑定邦到台北之“前”)那一版的台北市路名表有双连街及民生路,郑定邦到台北之“后”,双连街改名民生路,民生路因为尚未辟建所以没取名,但是台北市政府出版的文宣刊物《绝版与复刻》中收有一份1948年的改名对照表写说双连街改名民生西路,民生路改名民生东路,1970年已经改名为民生路的双连街在拓宽后果然再改名民生西路,没取名的民生路道路预定地在辟建后果然命名民生东路,1980年代民生西路旁边的一条小巷命名双连街
- 在1946年(郑定邦到台北之“前”)那一版的台北市路名表有中华路,郑定邦到台北之“后”,中华路改名建国南北路,然后把台北城西城墙命名中华路,台北城南城墙命名爱国西路,这表明郑定邦的命名方式是沿袭上海的命名方式,上海县城拆掉被命名为中华路和民国路,郑定邦只是将‘民国’换成更具有教条训示意味的‘爱国’
- 在1946年(郑定邦到台北之“前”)那一版的台北市路名表有复兴街、仁爱街、和平街,郑定邦到台北之“后”,复兴街、仁爱街、和平街都换位置变成大路,再加上建国南北路、信义路、忠孝路(1970年改成忠孝东路二及三段),把复兴街扩张成复兴南北路加上建国南北路是从上海带来的命名方式,上海有复兴东西路加上建国东西路,甚至北平(“北京”)的复兴门内外大街加上建国内外大街也是1946年国民政府命的名,仁爱路、和平东西路加上信义路、忠孝路是郑定邦自己的主意
- 除了东园街、西园路二段外,看不到郑定邦用台北市旧地名命名道路(大直已经湮没的下塔悠街可能勉强算第三条)。
112.105.176.42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10:33 (UTC)
- 可是感觉话不能这么讲,当时的省辖(及县辖)市只有台北市被郑定邦重新来过,其他城市像是高雄有名的一心二圣三多…也是在1946命名的就没被重新来过,被说不适合的就只有一次而已,至于里名,我是不知道为什么实施地方自治后为什么里长邻长会被市民看做是很不重要,在民国3~40年代,连区长都是民选,还是很有地位的,郑定邦把旧地名保留在里名中(而且在艋舺、大稻埕、大龙峒大量使用)而不是保留在街道路名中(需注意清代旧路在市区改正后大多消失湮没),一样是有经过再三权衡考量的,而且应该有跟台北本地人开会讨论
- 需注意清代旧路在日本殖民时代多次市区改正后这些路大多消失湮没掉了,再怎么命名也无法将名字放到原来的道路上,原来的道路已经湮没变房屋了,只能把名字放到附近依城市规划新开的道路上,还可能放错位置,这有意义吗?
- 还有一个麻烦在,像是迪化街一段,在清代这不到一公里的路就有南街、中街、中北街、普愿街、杜厝街这么多路名,真的这么用,门牌怎么编?贵德街也是,不到一公里分成千秋街、建昌街两段,还有衡阳路,郑定邦到台北之“前”1945年取名文武街,这是错的,清代文武街是重庆南路一段,出这种错上司敢放手让他们做吗?而且衡阳路在清代也西门街、石坊街两段,一样有门牌怎么办的问题。可以看看这个连结就知道勉强作下去只会徒增困扰112.105.172.128 (留言) 2011年2月23日 (三) 04:52 (UTC)
关于罗马拼音与英文名字
这道理很简单,别被字面所误解。只要有中文名字的人,一定有罗马拼音的名字;换句话说,所谓罗马拼音的名字其实就是本名。名字的罗马拼音绝非是所谓的英文名字。至于这里英文名字,可以把它想成是另一种“别号”,方便他人(包括会讲中文与不会的)称呼,因为绝大部分东方人自己随意取的英文名字都没有法律效力(除非去外交部登录过aka)。谁的“别号”会跟自己的“本名”一样?
说到这里,如果你常接触国内外正式的英文文件,上面绝不会说你的名字的罗马拼音是“英文名字”或“English name”,那个就是你的“name”。你取的英文名字若去做了登记,在官方文件上就是你的“aka”,就算是一个被公证过的“别号”。此道理就是我上头说的差不多。
反之亦然。在我们中文使用者来看,从来不会觉得以中文书写的“马泰奥·里奇”是个中文名字,但我们都知道这是他名字的“拼音”(音译)。可是若他取了个名叫“利玛窦”,我们会认为这是他的“中文名字”。所以,以罗马拼音书写的Tzymann就是其本名的拼写,而非其英文名字,毋庸置疑。
如果说,今天{{艺人}}只有一个栏位叫“英文名字”,那么或许大家也就将就下。但是现在既然现成的模板分开了(当初要分开就是有它的道理),说明也写得很清楚,为何还要混在一起不可?-- Marcus Hsu talk 2010年11月17日 (三) 15:31 (UTC)
- 对于一般人搞不清“中文名字的罗马拼音”与“英文名字”的差异,我能理解。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条目的编者就必须跟着搞不清楚。更何况,我强调一点,此模板既已有“罗马拼音”拼音栏位足以表明Tzymann这个“名字”,何必在“英文名字”那栏再画蛇添足填一次?还有,维基强调的是第三方资料,而不是当事人说法。甚至,在日文维基都曾出现,艺人的条目写上本名(真的本名)被共识打回退的案例。-- Marcus Hsu talk 2010年11月18日 (四) 04:07 (UTC)
恭喜!您创建(扩充)条目已获推荐
恭喜!您创建的条目第3届金马奖 已获得台湾条目提升计划精选推荐,另外近期类似条目有第6届金曲奖(2010年11月25日创建),敬请前往提出意见讨论,此计划亦有其他需要您关注的条目,欢迎您一起动手改善提升这些条目,祝编安。
推荐人: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0日 (五) 00:28 (UTC)
关于林默娘公园
有关条目已交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欢迎发表意见。—Nivekin※请留言 2010年12月13日 (一) 15:39 (UTC)
恭喜!您扩充条目已获推荐
恭喜!您大量扩充的条目林默娘公园 已获得台湾条目提升计划精选推荐,敬请前往提出意见讨论,此计划亦有其他需要您关注的条目,欢迎您一起动手改善提升这些条目,祝编安。
推荐人: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4日 (二) 06:03 (UTC)
感谢您的贡献,林默娘公园、第2届金马奖、第3届金马奖初步评定已经送荐至WP:DYKN,热心提醒您,虽主编者不可投(+)支持,但您仍可修改DYK提问内容与发表(!)意见。--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6日 (四) 00:45 (UTC)
- 感谢您扩充思薇尔,审阅后认为该条目应已符合DYK标准,阁下可前往WP:DYKN提案或在期限之前由主持人协助送件,感谢您的贡献。--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2日 (日) 13:27 (UTC)
- 已代为提名—220.131.139.237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7:50 (UTC)
2010年12月
您在台湾灵异节目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条目是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发生进一步的骂战或编辑战。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0年12月19日 (日) 01:11 (UTC)
台湾星章
台湾星章 | ||
谢谢您对于台湾相关条目的贡献Wolfch (留言) 2010年12月24日 (五) 06:44 (U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