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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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中国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关于国旗一栏,即,五色旗,十二章国徽,青天白日满地红,青天白日国徽部分,此条目中Invictus1995,数次回退本人消除此条目的歧义部分,即:上面写五色旗,十二章国徽,下面写中华民国国旗,中华民国国徽,但是,五色旗和十二章国徽,他们都属于中华民国国旗和中华民国国徽,上是写全称的中华民国国旗,即五色旗,下是直接写中华民国国旗,歧义点在于
- 中华民国国旗指的是哪个国旗?下面这个中华民国国徽指哪个中华民国国徽?要知道,上面的五色旗,十二星章也属于中华民国的国旗和国徽,很明显这会有歧义,符合维基百科对于歧义的规定
关于歧义的词汇,此处有写何为歧义:[1]
如果一个单词、片语、句子或其他的表达方式拥有一个以上的解释,就是歧义的。
因而本人对此的改动,并无任何错误,并附上了改动摘要
上面是中华民国国旗,中华民国国徽,有歧义,既然上面叫全称,那么下面也应该叫全称
但用户,却一直无视摘要,试图引发编辑战(估计这个板块,他也不会看一眼吧?),因而关于此条目上,有关国旗名称的歧义问题,请求管理员协助
然后是关于中国这个条目,我已经在当前的破坏板块,他应该也有看到过,因为他直接骂了我一句[2]:“讨论页我想删就删,管你屁事!” ,所以,我不认为,他会不知道有关于这部分的争议问题,且在里面我有写过比较类似的原因了,这里再列举,为什么我要将中国的条目置顶内容(因为这里我一直忘了写摘要,所以在这里写下理由吧)
关于历史上简称中国,现在通称台湾,实际控制台澎金马的政权,请见“中华民国”
改成
关于曾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实际控制台澎金马的政权,请见“中华民国”。
同样的道理,违反了中立的观点:
中立要求将观点不带偏见地表达出来。任何编辑者与来源都有其偏见(换句话说,任何编辑者与来源都有其自身的观点)——但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将这些来源组织起来,创作出一篇中立的条目。一篇可认为是平衡而不带偏见的条目应对争议的所有涉及面都有分析说明,并包括各种观点以及已发表的证据。如果条目内容被发现对某一观点带有偏见,就应该加以修正这篇条目。
中华民国在宪法里一直都认为自己才是中国,而且,简称,是一种国家的缩写,既然中华民国在宪法中认为自己是中国,并且认为自己应当缩写为中国,那么我们也不应该以国际上所谓通称台湾,就把中华民国的简称中国改的好像是历史上简称中国(有人会怎么改吗?我们都是讲广泛代表和非广泛代表,塔利班也差不多是一个道理),这就搞得好像他的国名已经被人改成了XXXX所以简称不了中国的一样,简称和通称,这两个意思,不是同一种意思,前者是指国名的简称,又可以说是缩写(可以理解,中华民国简称中国,就是把“华”和“民”字去掉后的简称),既然,在中国的条目中,置顶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歧义是这么写的:
关于国际上广泛承认代表中国,实际控制中国大陆(含港澳地区)的政权,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那么,为了不引起偏见和歧义,中华民国在宪法中也认为自己简称中国,或者说认为自己才是中国的话,以国际上相对中立合理的说法,就应该是:
关于曾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实际控制台澎金马的政权,请见“中华民国”。
因为,中华民国,他也确确实实,曾经是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的,只是现在不一样,并非广泛,而简称这个词,为了防止歧义,也为了防止引发中立上的问题,我们也不应该用在这个条目中。“关于曾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与“曾经简称中国”,请问,中华民国国名改了吗?是不是把华,把民去掉了,一样也可以简称中国,中华民国至今都没有改变自己的国名,或者是在自己的宪法中,改变了自己对于“中国”一词的立场,认为不应该简称中国,且还有14个邦交国承认他是中国,如果这样写,就搞得中华民国已经改名了,不存在了一样,这是有偏见的,且是不合理的,当然通称台湾可以,因为很多国家,确实称呼中华民国为台湾,虽然官方的法律文件,司法部门,并没有叫台湾宪法,或是台湾刑法等等,因而只能算作一种通称
因而关于这个问题,请求管理员协助,over
- 又是你,我上个月就看见你在这跟人互煮……--写露(talk) 2022年12月2日 (五) 14:24 (UTC)
- 处理:
- 古力娜扎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经在互助客栈达成了基本命名共识,仍然自顾自地移动命名,见 (74796135)。另外,移动人似乎也不是第一次如此。另外,被提报人最近在英维因为编辑战被封禁。原互助客栈位置 古力娜扎条目
- 提报人:Kethyga(留言) 2022年12月4日 (日) 10:42 (UTC)
没有看到互助客栈有条目,在条目讨论区暂时还没有看到共识,也从没接过通知邀请我参与讨论。全名作条目名称是维吾尔人物的惯例,况且该名亦有凭有据。(已列来源作参考)Write to§Comte de £orenzo 2022年12月4日 (日) 14:46 (UTC)
- @Pktlaurence::阁下这几句话里头,“没有看到互助客栈有条目”,74796135下就有自客栈移动而来的阁下亦参与其中的留言,何来没有条目?“在条目讨论区暂时还没有看到共识,也从没接过通知邀请我参与讨论”,同样见移动自互助客栈的留言,在下在11月16日明确ping阁下参与讨论,谈何没有通知?至于没有共识,我不得不指出,阁下的移动,是没有共识的。回到“有凭有据”,我得再次指出阁下当前凭据的薄弱性:一则是中国大陆的少数民族的汉字译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并非如阁下在此前讨论串所称的是“译名结尾有无“尔”、娜那之别等只是极鸡毛蒜皮之事”而可以任由阁下随心选择;二则是据前述,显然像北影官方录取名单和上市公司半年财报内等需要使用本人官方资料的材料中使用的名称将明显更可能接近其官方汉字译名。因此,也依据NC:名从主人,就算是使用全名,也应该使用更有凭据的“古力那扎尔·拜合提亚尔”——且不论如果根据WP:常用名称,事实上应该使用“古力娜扎”了(“全名作条目名称是维吾尔人物的惯例”,请给出有效的讨论共识来源,切勿自言)。以上,请问阁下称“没看到条目”、“没接过通知”、“全名是惯例”、“有凭有据”(薄弱地)等指称的依据到底何在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个是条目讨论区的讨论,我个人并没有在互助客栈讨论过。而且,如果是讲条目讨论区的那个讨论的话,那个讨论明显并没有出现明确共识。可能是那位用户搞错了,或者客栈那里还存在一个我仍不知道的讨论。 如果是使用全称的话,我个人是不反对使用古力那扎尔·拜合提亚尔,但那个另译已经放在条目第一句。请记住,两个全名都是有真凭实据地位对等的,没有谁比谁“更有凭据”。Write to§Comte de £orenzo 2022年12月4日 (日) 17:42 (UTC)
- @Pktlaurence:“我个人并没有在互助客栈讨论过。”这句话恐怕不对吧。现有的条目讨论区的讨论明确显示“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而阁下在11月9日-10日的留言明列其中,阁下这样的陈述恐怕并不准确(附上Special:diff/74537456,Special:diff/74542024,希望有助阁下回忆)。至于阁下仍空称“两个全名都是有真凭实据地位对等”的话,恐怕才确实与百科惯例有违——什么时候开始百科把明显的常用名和具备民事意义的官方名(阁下始终回避公司半年报和高校录取信息等明显与官方个人信息联系较为密切这一点)都放在一边不用,而用一个学校网页具备宣传性的材料所使用的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了?WP:常用名称指出“条目命名应该尽量使用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常见的名称”,单一来源缺少其他可靠来源印证的的名称,如何与两个互相无关联的独立来源印证的名称“真凭实据地位对等”?阁下单凭一个网址就要称来源“地位对等”,又以“不反对使用...”、“另译已经放在条目第一句”等说辞来回避不符合方针的做法,恐怕并不中立衡平。--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4日 (日) 18:16 (UTC)
- 为什么不给经纪公司寄封信核实一下⋯⋯除非改名,不然一个人的姓名总不可能有两种写法吧⋯⋯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6日 (二) 16:32 (UTC)
- @Ericliu1912:自然这是最好的,但从实务上,在有常用艺名的情况下,本名未必是经纪公司会对外回应核实或公布的内容。而且其实这条目本来是使用常用名,然后被争议当事方(最早是这位从常用名移动到现条目名的,因此引出客栈讨论)以“全名作条目名称是维吾尔人物的惯例”(这“惯例”从何而来?)移动了——既然阁下来了,我也很想跟阁下求教一下,这种情况下到底是使用常用名,还是使用全名。(以及如果要使用全名的情况下,注册公司的财报、高校录取名单这两者与学校宣传页面相比,哪一个来源可靠性更好。)因为根据NC:先到先得,不管“维持条目第一个重要版本所采用的标题”,还是“符合名从主人惯例的名称,且其在至少一处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名称时”,好像都应该是“古力娜扎”而不是其他两个全名版本。而且NC:名从主人也说“如果其个人发表的作品,或其认可的中文官方资料中出现有他本人的中文姓名或译名的,以该中文姓名或译名来命名”——条目传主作为艺人迄今发表的音乐作品和影视作品,明显是使用常用名。--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7日 (三) 03:44 (UTC)
- 已有资料较丰富所以不必要,且经纪公司的私下回应此时不会和不应高于可靠来源。一个人有多个正式名称是可能的,包括其他语言下的不同译法和用字,不同时期或场景下的登记名、曾用名和实际常用名。--YFdyh000(留言) 2022年12月7日 (三) 05:21 (UTC)
- 处理:我已先将条目移动回原名称。至于之后要怎么处理,社群可以再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7日 (三) 09:11 (UTC)
- 鞑靼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俄罗斯历史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以个人经验尤基于站域曾有之关联课题采编系统性问题,审视对方在大幅改写之有关引用基础认为可能有一定不满足专业认知之可能后,除有遵循本地既有协作规例等,参考对方补充内容再行整合调整新修及既有内容之排动,亦有展开讨论寻求与对方协商互补,向对方提出有关WP:NPOV及WP:VER等方面有需商谈之要务,同时亦肯定其部分引用素材之角度可进一步延展,并希望对方可基于原案既有素材与内容再尝试多方面采编内容——不过对方繁复主观认定个人有具体主张针对,或抵触假定善意等表征,并未如WP:SOURCES等预定列明与个人就特定素材可信纳度等要素作进一步互议,对方可能认定其采编之“内容具有绝对的正确性”,未有考虑到收录本地之观点内容都可再被检视评估,或如WP:!TRUTHFINDERS之坚信其采编为唯一真理。基于规程等之在此留案,寻求进一步合规化检视之等。
- 提报人:约克客(留言) 2022年12月6日 (二) 08:35 (UTC)
- 处理:
- 朝鲜战争战俘遣返问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原来页面的排版,总是把自己喜欢的图片置顶。
- 提报人:Woshinifade(留言) 2022年12月14日 (三) 15:32 (UTC)
- 处理:
- 李佳芯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经不是一次,用不是固定班底为理由强行删除李佳芯页面上的综艺节目栏目,所有节目都有播映记录,很多浏览者都想用这记录去查找李佳芯参与过的综艺,麻烦管理员防止删除这栏目,之后要找回这些资料不容易,谢谢。
- 提报人:Keepitnfixit(留言) 2022年12月20日 (二) 08:33 (UTC)
- @Keepitnfixit您好,想请您看此计划页面维基百科:爱好者内容,以及此页面的相关讨论,只要不是固定班底的同好内容就不能收入,这是社群共识,且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您可能需要先理解此基础中的基础。另外,请不要威胁,谢谢您。—Mafalda4144(留言) 2022年12月20日 (二) 13:33 (UTC)
- (:)回应:这不是威胁,是警告。我不要跟你争辩,不是固定班底就不能保留?那其他艺人的页面你最好全部删除。这些综艺节目资讯全部都是正确,有记录,亦有很多浏览者都需要查看,包括我自己。这综艺节目栏目存在很久,你一句不是固定班底就可以全部删除?那为什么其他艺人页面仍然存有这些栏目?我等管理员处理。最后,投诉不是威胁,你认为你做得正确,怕什么投诉?希望管理员理解我提出的要求,这些资料是不是一句不符合条例就可以直接全部删除?失望--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Keepitnfixit(讨论|贡献)于2022年12月20日 (二) 09:47 (UTC)加入。
- 先前忘记道歉了,没有放上方针指引就删除内容非常抱歉。那么请问您有看相关页面维基百科:爱好者内容了吗?讨论页也看了吗?不只这个条目如此,只要是艺人条目都是如此,您会说出最好其他条目的都删除就表示您没去理解。维基百科本来就不是未经筛选的资料收集处,若您看完我附上的两个方针指引,应该能稍微明白,维基百科不是为某些人事物服务,若您觉得失望,那真的误会大了,编辑条目不要怀抱着某种目的编写较为妥当,再附上一个计划页面给您阅读WP:TEND,谢谢您。—Mafalda4144(留言) 2022年12月20日 (二) 10:07 (UTC)
- @Keepitnfixit:我觉得你可以阅读一下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重新明确艺人参与节目列表共识,非固定班底的综艺节目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已经有共识了所以Mafalda4144的删除是没有错的,望你悉知,我们并不会因为其他浏览者想知道而收录,这不在社群的考量范围,这里是一个在撰写百科全书的地方,不是针对特定使用者爱好者所喜好的内容撰写的地方。~~Sid~~ 2022年12月20日 (二) 10:16 (UTC)
- (:)回应:已经说了我的理据,等管理员处理,争辩有什么意思?禁止编辑就禁止编辑,恶意破坏还是正常修改都不能分辨,你们喜欢禁止就禁止吧。--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Keepitnfixit(讨论|贡献)于2022年12月20日 (二) 11:22 (UTC)加入。
- 处理:(非管理员关闭)明显符合社群近期重新确立之共识的编辑。--路西法人 2022年12月20日 (二) 17:32 (UTC)
- 种族灭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1、2、3、4
- 提报人:MINQI(留言) 2022年12月13日 (二) 14:37 (UTC)
- 处理:
被提报人回应:大家应注意MINQI,这位正是1年前扰乱维基还喜欢__人先告状的MINQI,在被封禁1年后,这个种族灭绝条目正是1年前他MINQI发生编辑战的条目。1年的封禁一结束,MINQI马上就来破坏种族灭绝这个条目。--白井ゆい(留言) 2022年12月13日 (二) 14:40 (UTC)
- (:)回应:白井ゆい,所谓编辑战正是由于例如您这样无故删除有来源内容的破坏者而挑起,您不仅不加反省还变本加厉污蔑他人贡献?!您声称本人进行破坏,那么请您说明我如何进行破坏?增加观点?为内容列出来源?翻译英维有关条目内容及来源?另外您声称本人破坏《种族灭绝》条目,那么请问您对于《朝鲜战争细菌战指控》本人编辑之回退做和解释?还不惜动用IP用户?!--MINQI(留言) 2022年12月13日 (二) 14:45 (UTC)
- 仅就条目编修提出意见:该条目涉及的每个案例篇幅不应多于三句,至多不能超过五句。相关法律亦可考虑仅保留国际立法。这样条目字节数将可能控制在两万以内,提高读者阅读体验。Fire Ice 2022年12月13日 (二) 15:14 (UTC)
(※)注意:@LuciferianThomas:请阁下注意“*2001:B400:E4AE:3ECA:1A0A:A689:FD35:C076 *种族灭绝*朝鲜战争细菌战指控”、“*2001:B400:E4AE:3ECA:1A0A:A689:FD35:C076明显为白井ゆい傀儡”、“*MINQI*2001:B400:E4AE:3ECA:1A0A:A689:FD35:C076明显为白井ゆい傀儡”、“*2001:B400:E4AE:3ECA:1A0A:A689:FD35:C076明显为白井ゆい傀儡,非MINQI”等段落非本人或“白井ゆい(白鹿真名)”所写(参见记录1 2 3 4 5),纯粹为IP破坏者“2001:B400:E4AE:3ECA:1A0A:A689:FD35:C076”进行的破坏与扰乱。已于“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进行举报。我不知道如何修正该举报内容,不断触发“警告:您的编辑行为触发了自动过滤器,因为您试图移除举报。这可能构成破坏。”,还请您帮助修正。先谢。--MINQI(留言) 2022年12月13日 (二) 20:27 (UTC)
- 请读页面顶端编辑争议的提报指示。--路西法人 2022年12月14日 (三) 00:30 (UTC)
- 您依旧没明白“白井ゆい根本没有举报本人”,“如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并认为对方亦有不当,请于同一章节提出,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前提是“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我都没列“2001:B400:E4AE:3ECA:1A0A:A689:FD35:C076”此IP用户之名,何来此IP用户列我之合理?唯一合理之情况为此IP用户就是“白井ゆい”,即白井ゆい使用傀儡。此IP用户纯粹为破坏与扰乱。--MINQI(留言) 2022年12月14日 (三) 11:48 (UTC)
- Shiroi Yui没有提报您就代表您没有在编辑战吗?那么如此他没有提报您,当是我提报您编辑战行为不行吗?--路西法人 2022年12月14日 (三) 15:40 (UTC)
- 1.您的用户名亦未“列于下方”,您应该进行新的提报;2.“请在举报编辑战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编辑战的页面及双方争议的情况”,若您仅将本人名字列上作为提报本人“编辑战行为”,那么本人将亦请您解释本人如何进行破坏以及如此行为为何非在帮助“白井ゆい”进行内容审查与一直以来之拒绝沟通的长期编辑战(“故意地阻止他人编辑的行为,尤其是通过游戏维基规则有意为之,以及采用其他更加有计划或性质更为恶劣的手法,如通过间断性地回退进行一场缓慢的编辑战”;条目编辑历史中的白鹿真名与白井ゆい为同一人,可通过用户讨论页证明);3.没必要再在此长篇辩我此次如何,最简单两个检验我此次是否合理的问题:a.我此次在《种族灭绝》所进行的编辑是否无来源或来源50%来自大陆;b.先不说其是否进行内容审查、消除观点,单其是否违反“回退不过三”;4.鉴于显而易见的最后结果,本次举报到此为止。--MINQI(留言) 2022年12月15日 (四) 20:32 (UTC)
- Shiroi Yui没有提报您就代表您没有在编辑战吗?那么如此他没有提报您,当是我提报您编辑战行为不行吗?--路西法人 2022年12月14日 (三) 15:40 (UTC)
- 您依旧没明白“白井ゆい根本没有举报本人”,“如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并认为对方亦有不当,请于同一章节提出,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前提是“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我都没列“2001:B400:E4AE:3ECA:1A0A:A689:FD35:C076”此IP用户之名,何来此IP用户列我之合理?唯一合理之情况为此IP用户就是“白井ゆい”,即白井ゆい使用傀儡。此IP用户纯粹为破坏与扰乱。--MINQI(留言) 2022年12月14日 (三) 11:48 (UTC)
- 我已经回退该匿名使用者擅自给阁下提报加入内容的编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14日 (三) 12:50 (UTC)
- 朝鲜战争战俘遣返问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经常破坏原有图片排版,把自己喜欢的图片制顶
- 提报人:Woshinifade(留言) 2022年12月22日 (四) 14:02 (UTC)
- 处理:
- 国民革命军北伐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3RR
- 提报人:Write to§Comte de £orenzo 2022年12月22日 (四) 02:46 (UTC)
- 处理:
(!)意见:已发布3rr警告讯息给对方用户讨论页中,也请对方于此提报区域做说明,另外条目页面已回退至早期版本,待编辑双方达成共识再行编辑。陈仁宏🍀 2022年12月22日 (四) 06:57 (UTC)
- 国立嘉义女子高级中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添加不符合事实内容:所谓“社区高中”,且引喻失义:来源皆未提及此四字。
- 提报人:馁馁好喝到咩噗茶(留言) 2022年12月22日 (四) 01:14 (UTC)
- 您好,阁下若不信任自己所见,可能需要致电教育部,关于高中职社区化的意义,还有“均质化”的意义,此外[3]首页下方为嘉义区均质化伙伴学校,阁下似乎搞错重点了,人家网页上没放上这几个字就不是了吗?阁下对此校刻意抹去此有意义的合作改变为何呢?顺带一提,阁下在附中做的是相反的,要不要顺便解释,别校借师大附中场地开说明会,阁下将此内容引用指称附中是社区高中的编辑呢?虽然维基百科全书不是可靠来源,但也不该误导读者至此。—Mafalda4144(留言) 2022年12月22日 (四) 01:33 (UTC)
- (~)补充,教育部相关网页更新但维基百科的相关条目没更新,修正之前请先查阅更新有点慢的新网页[4]。谢谢阁下的行为,提醒了没人更新的事实。—Mafalda4144(留言) 2022年12月22日 (四) 01:50 (UTC)
- 再补一条教育部成果新闻稿[5]。均已补上。—Mafalda4144(留言) 2022年12月22日 (四) 02:24 (UTC)
- 处理:(非管理员关闭)提报人已由管理员Subscriptshoe9 不限期封禁。--Kenny023(留言) 2022年12月22日 (四) 07:55 (UTC)
- 卡尔·马克思之墓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无理由回退增修字段,属4RR(一、二、三、四)。前因编辑战于四月份受管理员警告、封禁。甫两度宣称条目所有权被举报,后经管理员提醒,今再犯。另此君作出回退的同时,往往不会对其回退行为回复、通知、讨论,可视作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的编辑程序。
- 提报人:WMLO(留言) 2022年12月29日 (四) 21:5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浅蓝雪 封禁六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30日 (五) 08:06 (UTC)
- 副知@Aizag@YOintment,以及曾涉事处理管理员@AT@Ericliu1912——WMLO(留言) 2022年12月29日 (四) 22:00 (UTC)
- 烦请@Tigerzeng劳驾,此用户继续无理由回退,拒绝沟通,另发现讨论页有不当内容,建议编辑禁制或封禁。我是卡尔·马克思之墓条目的译者。--WPCD-DTV 2022年12月30日 (五) 01:58 (UTC)
- 另pingU:Kolyma--WPCD-DTV 2022年12月30日 (五) 02:34 (UTC)
- 几乎拒不沟通或刻意拖延、打迷糊仗、不见其诚意,但管理员不知何故一直给他机会。--Aizag(留言) 2022年12月30日 (五) 03:59 (UTC)
- 个人觉得,如果Invictus1995更进一步,在维基加入违反美国和加州法律的内容,且继续阻止用户移除,那么就得直接上奏基金会把他永远驱逐出维基。--WPCD-DTV 2022年12月30日 (五) 04:08 (UTC)
2A00:20:A:24D2:25E3:81E7:3F3A:24ED (讨论 · 贡献 · (/64)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
- 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我虽然以彻底的根据进行反驳,但对方只是单方面地提出毫无根据的主张,正在不当删除。
- 提报人:Tprtm(留言) 2022年12月23日 (五) 14:43 (UTC)
- 处理: 报告即时但现已陈旧。如用户再次进行破坏,请回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30日 (五) 08:09 (UTC)
- 中国人民志愿军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
- 提报人:Woshinifade(留言) 2022年12月23日 (五) 14:35 (UTC)
- 处理: 将关注此用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30日 (五) 08:08 (UTC)
- 中国人民志愿军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
- 提报人:Woshinifade(留言) 2022年12月23日 (五) 09:48 (UTC)
- 处理: 报告即时但现已陈旧。如用户再次进行破坏,请回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30日 (五) 08:08 (UTC)
- 中国人民志愿军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添加无关的和有争议的图片
- 提报人:Woshinifade(留言) 2022年12月22日 (四) 23:20 (UTC)
- 处理: 报告即时但现已陈旧。如用户再次进行破坏,请回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30日 (五) 08: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