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超(?—?),洁忱盛京将军管辖区奉天府兴京厅(今新宾满族自治县)人,中华民国满洲国军事将领。

生平

加入奉系

丁超的生年有三说,一是1883年[1],一是1876年[2],一是1882年[3]。丁超是清朝优附生。后赴日本留学,自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归国后,任东三省军械厂一等科员。

中华民国成立后,任吉林省督军署副官长。此后,在张作霖领导的奉军中任职,历任奉天军械厂材料科科长、军械厂锦州分厂厂长、军械厂厂长、奉天总司令部兵站处长。1919年(民国8年),被任命为北京步军统领衙门总参议。翌年,改任黑龙江督军署参谋长兼国防筹备处处长。翌年6月,兼任哈满护路军司令、满海警备总司令。不久,因解除俄国白军的武装有功,升陆军少将。

1921年(民国10年),被任命为吉林督办公署参谋长。翌年,任镇威军后方司令。6月,任延吉镇守使兼第13旅旅长。此后,历任吉林镇守使兼第8旅旅长、滨江镇守使兼第18旅旅长、护路军长绥司令。1928年(民国17年),获授陆军中将衔。6月,张作霖在皇姑屯事件中身亡,其子张学良继承其地位,丁超在张学良手下继续任职。

从对日抗战到加入满洲国

1929年(民国18年),张学良同苏联发生国境纠纷之际,丁超任吉林军前敌总指挥、东北边防军东路前敌总指挥,参加战斗。1931年(民国20年),代理护路军总司令。九·一八事变爆发后,起初丁超抵抗关东军

1932年(民国21年)1月,丁超同李杜哈尔滨设立吉林省自卫军司令部,丁超就任护路军总司令。翌月,关东军进攻哈尔滨,丁超部处于劣势,乃退守依兰。7月,南京国民政府任命丁超为吉林省政府主席。9月,丁超参加吉黑联军反攻哈尔滨失败,逃往苏联境内[4]

1933年(民国22年),丁超归国,被关东军逮捕,遭满洲国的军事法庭审判。不久,在判决下达前,溥仪下命令特赦丁超。此后,丁超加入满洲国。1938年(康德5年)5月[5],任通化省省长。翌年8月,改任安东省省长。1942年(康德9年)9月,任参议府参议。

晩年

满洲国灭亡后,丁超的生平有二说。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作,丁超在满洲国灭亡后遭到苏联红军逮捕,押往苏联。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回国,收监于抚顺战犯管理所。1950年在狱中病逝(也就是说,在引渡之后随即病逝)。该文献记其生年为1883年,故丁超享年68岁。

王鸿宾等主编《东北人物大辞典》则作,丁超在满洲国灭亡后逃往北平隐居。1954年,被北京市的公安机关发现并逮捕,同年被判处死刑并执行。该文献记其生年为1876年,故丁超享年79岁。

注释

  1. ^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
  2. ^ 王鸿宾等主编《东北人物大辞典》
  3. ^ Who's Who in China 5th ed., p.229
  4. ^ Who's Who in China 5th ed.载,此时国民政府收到报告称丁超被日军逮捕并处刑。
  5.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作1938年5月。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 增订版》作同年8月就任。

参考文献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张作相
吉林省政府主席
1932年7月 - ?
继任:
邹作华
   满洲国
前任:
吕宜文
通化省省长
1938年5月 - 1939年9月
继任:
张书翰
前任:
黄富俊
安东省省长
1939年9月 - 1942年9月
继任:
曹承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