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超
生平
加入奉系
丁超的生年有三说,一是1883年[1],一是1876年[2],一是1882年[3]。丁超是清朝优附生。后赴日本留学,自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归国后,任东三省军械厂一等科员。
中华民国成立后,任吉林省督军署副官长。此后,在张作霖领导的奉军中任职,历任奉天军械厂材料科科长、军械厂锦州分厂厂长、军械厂厂长、奉天总司令部兵站处长。1919年(民国8年),被任命为北京步军统领衙门总参议。翌年,改任黑龙江督军署参谋长兼国防筹备处处长。翌年6月,兼任哈满护路军司令、满海警备总司令。不久,因解除俄国白军的武装有功,升陆军少将。
1921年(民国10年),被任命为吉林督办公署参谋长。翌年,任镇威军后方司令。6月,任延吉镇守使兼第13旅旅长。此后,历任吉林镇守使兼第8旅旅长、滨江镇守使兼第18旅旅长、护路军长绥司令。1928年(民国17年),获授陆军中将衔。6月,张作霖在皇姑屯事件中身亡,其子张学良继承其地位,丁超在张学良手下继续任职。
从对日抗战到加入满洲国
1929年(民国18年),张学良同苏联发生国境纠纷之际,丁超任吉林军前敌总指挥、东北边防军东路前敌总指挥,参加战斗。1931年(民国20年),代理护路军总司令。九·一八事变爆发后,起初丁超抵抗关东军。
1932年(民国21年)1月,丁超同李杜在哈尔滨设立吉林省自卫军司令部,丁超就任护路军总司令。翌月,关东军进攻哈尔滨,丁超部处于劣势,乃退守依兰。7月,南京国民政府任命丁超为吉林省政府主席。9月,丁超参加吉黑联军反攻哈尔滨失败,逃往苏联境内[4]。
1933年(民国22年),丁超归国,被关东军逮捕,遭满洲国的军事法庭审判。不久,在判决下达前,溥仪下命令特赦丁超。此后,丁超加入满洲国。1938年(康德5年)5月[5],任通化省省长。翌年8月,改任安东省省长。1942年(康德9年)9月,任参议府参议。
晩年
满洲国灭亡后,丁超的生平有二说。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作,丁超在满洲国灭亡后遭到苏联红军逮捕,押往苏联。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回国,收监于抚顺战犯管理所。1950年在狱中病逝(也就是说,在引渡之后随即病逝)。该文献记其生年为1883年,故丁超享年68岁。
王鸿宾等主编《东北人物大辞典》则作,丁超在满洲国灭亡后逃往北平隐居。1954年,被北京市的公安机关发现并逮捕,同年被判处死刑并执行。该文献记其生年为1876年,故丁超享年79岁。
注释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國人物大辭典 增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王鸿宾等主编. 東北人物大辞典. 辽宁古籍出版社. 1996.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山室信一. キメラ - 満洲国の肖像 増補版. 中央公论新社(中公新书). 2004. ISBN 4-12-19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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