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名号
专名号,旧称私名号,用于标明人名、地名、朝代名、种族名、国名、机构名、姓氏等[1][2]专名所使用的符号。它的使用方法是横排时划在专名之下,直排时则划在专名左旁。
专名号 | |
专名号在近年的中文出版物中已十分罕用,但台湾、香港、澳门的中文教科书仍然继续使用,电视剧或电影中文字幕中仍偶见保留;中国大陆则只用于古籍、文史哲作品,与书名号配合使用。
例子
- 太平洋是七大海洋之中面积最大的。
-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史记·陈涉世家》)
电脑应用
现在一般在电脑文书文件需要用专名号的话,会直接用“底线”(下划线)功能。例如:
- 中正纪念堂位于台湾台北。
直接使用底线功能会变成:
- 中正纪念堂位于台湾台北。
用下划线代替专名号有诸多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无法断词,在上例中“台湾”、“台北”是两个词,不应使用连着的专名号。另一个问题是,下划线太过接近文字(这是由于底线功能原来是为西方文字而设,两者的基线不同)。
正确的专名号,在“湾”和“台”下方的线之间应有少许空隙,以表示“台湾”和“台北”是两个词语;此外线条和文字之间要有适当空间:
- 中正纪念堂位于台湾台北。
在使用文书处理软件时,如果要解决前述的无法断词的问题,可以在两个字词之间加入一个字体大小为一号的空格。
其他
CNS 11643 标准提供“直式私名号”( ︳, 对应 U+FE33)[3][4],“横式私名号”( ╴,对应 U+2574)[5]。
其它语言
一些使用字母文字的语言(如英语)利用首个字母大写来表示专有名词。以英语为例:“I came from Taiwan.”(我来自台湾。),“Taiwan”(台湾)因为是专有名词,所以首个字母以大写字母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