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寇蒂斯·史密夫
乔治·柯蒂斯·史密斯(英语:George Curtis Smith,香港译作佐治·寇蒂斯·史密夫,1935年8月8日—2020年4月15日)是美国俄亥俄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高级美国地区法官。
佐治·寇蒂斯·史密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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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资深法官 | |
任期 2002年1月1日—2020年4月15日 | |
俄亥俄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 |
任期 1987年11月9日—2002年1月1日 | |
指定 | 朗奴·列根 |
前任 | Joseph Peter Kinneary |
继任 | Gregory L. Frost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美国俄亥俄州哥伦布 | 1935年8月8日
逝世 | 2020年4月15日 美国俄亥俄州哥伦布 | (84岁)
学历 | 俄亥俄州立大学(B.A.) 俄亥俄州立大学莫里兹法学院(J.D.) |
教育和职业
出生于俄亥俄州的史密斯于1957年获得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文学士学位,并于1959年获得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他在职业生涯中担任了多个法律职位:[1]
- 哥伦布市助理律师(1959—1962)
- 哥伦布市市长拉尔斯顿·韦斯特莱克的执行助理(1962—1964)
- 俄亥俄州助理检察总长(1964)
- 富兰克林县检察官的首席顾问(1965—1970)
- 富兰克林县检察官(1971—1980)
- 富兰克林县市政法院法官(1980—1985)
- 富兰克林县普通审判法院法官(1985—1987)
他的法律职业跨足数十年,对俄亥俄州的法律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
联邦司法部门
1987年7月1日,史密斯获得总统朗奴·列根提名,接替退休的法官约瑟夫·彼得·金尼尔,成为美国俄亥俄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史密斯于1987年11月6日获得美国参议院的确认,并于1987年11月9日正式就职。[1]他于2002年1月1日退休,享年84岁。[2]
参考资料
- ^ 1.0 1.1 George Curtis Smith在《联邦法官传记辞典》(由联邦司法中心出版)的页面
- ^ Woods, Jim. Longtime federal Judge George C. Smith dies. The Columbus Dispatch. April 15, 2020 [April 16, 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April 17, 2020) (英语).
外部链接
- George Curtis Smith在《联邦法官传记辞典》(由联邦司法中心出版)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