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寇蒂斯·史密夫

佐治·寇蒂斯·史密夫(英語:George Curtis Smith,中國大陸、台灣譯作喬治·柯蒂斯·史密斯,香港譯作佐治·寇蒂斯·史密夫,1935年8月8日—2020年4月15日)是美國俄亥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的高級美國地區法官。

佐治·寇蒂斯·史密夫
俄亥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資深法官
任期
2002年1月1日—2020年4月15日
俄亥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任期
1987年11月9日—2002年1月1日
指定朗奴·列根
前任Joseph Peter Kinneary
繼任Gregory L. Frost
個人資料
出生(1935-08-08)1935年8月8日
 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
逝世2020年4月15日(2020歲—04—15)(84歲)
 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
學歷俄亥俄州立大學B.A.
俄亥俄州立大學莫里茲法學院J.D.

教育和職業

出生於俄亥俄州的史密夫於1957年獲得俄亥俄州立大學的文學士學位,並於1959年獲得俄亥俄州立大學法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他在職業生涯中擔任了多個法律職位:[1]

  1. 哥倫布市助理律師(1959—1962)
  2. 哥倫布市市長拉爾斯頓·韋斯特萊克的執行助理(1962—1964)
  3. 俄亥俄州助理檢察總長(1964)
  4. 富蘭克林縣檢察官的首席顧問(1965—1970)
  5. 富蘭克林縣檢察官(1971—1980)
  6. 富蘭克林縣市政法院法官(1980—1985)
  7. 富蘭克林縣普通審判法院法官(1985—1987)

他的法律職業跨足數十年,對俄亥俄州的法律體系做出了重要貢獻。

聯邦司法部門

1987年7月1日,史密夫獲得總統朗奴·列根提名,接替退休的法官約瑟夫·彼得·金尼爾,成為美國俄亥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的法官。史密夫於1987年11月6日獲得美國參議院的確認,並於1987年11月9日正式就職。[1]他於2002年1月1日退休,享年84歲。[2]

參考資料

  1. ^ 1.0 1.1 George Curtis Smith在《聯邦法官傳記辭典英語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Federal Judges》(由聯邦司法中心出版)的頁面
  2. ^ Woods, Jim. Longtime federal Judge George C. Smith dies. The Columbus Dispatch. April 15, 2020 [April 16, 2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April 17, 2020) (英語).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