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金山中国渣打银行
印度新金山中国渣打银行(英语:Chartered Bank of India, Australia and China),又称印度新金山中国汇理银行,简称渣打银行或麦加利银行,是现时渣打银行的前身,由詹姆士·威尔逊于1853年承维多利亚女皇的皇家特许状御准成立,并于1858年在加尔各答、孟买及上海成立分行。
翌年把业务扩展至新加坡(1861年新加坡办事处升格为分行)及香港(1862年起获准在香港行使发钞权直至现在)。1860年代至1900年代印度新金山中国渣打银行因1869年开通的苏伊士运河及1871年中国电报的开通,使与从事孟买的棉花、加尔各答的茶叶及靛蓝、缅甸的大米、爪哇的糖、苏门答腊的烟草及往还马尼拉与横滨的大麻及丝绸的商人有更密切的生意往来。
1900年代于纽约及汉堡开设分行,当中1912年开设的纽约分行更是当地首间外资银行分行,但在日本横滨的分行却毁于1923年的东京大地震。
1927年收购铁行银行,并间接持有阿拉哈巴德银行(Allahabad Bank,直至1969年印度政府把阿拉哈巴德收归国有为止),使业务覆盖科伦坡、上海、香港和新加坡等地。
1957年收购东方银行使分行网络扩展至亚丁、巴林、贝鲁特、黎巴嫩、卡塔尔和阿联酋及收购爱奥尼安银行(Ionian Bank)塞浦路斯的分支机构。
参考
- 《香港金融业百年》ISBN 962-04-2129-9 冯邦彦著 三联书局出版
- 渣打银行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