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迪·格里芬
埃迪·贾马尔·格里芬(英语:Eddie Jamaal Griffin,1982年5月30日—2007年8月17日),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
个人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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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 1982年5月30日
逝世 | 2007年8月17日 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敦 | (25岁)
国籍 | 美国 |
登录身高 | 6英尺10英寸(2.08米) |
登录体重 | 240磅(109千克) |
职业资料 | |
大学 | 塞顿·霍尔大学 |
NBA选秀 | 2001年 / 轮次:1 / 总顺位:7 |
被新泽西篮网选中 | |
职业生涯 | 2001年–2007年 |
位置 | 大前锋/中锋 |
生涯历史 | |
2001–2003 | 休斯敦火箭 |
2004–2007 | 明尼苏达森林狼 |
生涯焦点与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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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com上的资料 | |
Basketball-Reference.com上的资料 | |
大学时期
格里芬出生于费城,在高中时即展露出惊人的天赋,2000年进入塞顿·霍尔大学(Seton Hall)后在NCAA中每场拿下17.8分,10.7个篮板球和4.4个盖帽,一度曾被认为是次年NBA选秀状元热门之一。但是在次年1月,格里芬因为不明原因同队友打架,此后决意离开学校,塞顿·霍尔大学校队的成绩随之一落千丈。
NBA生涯
受打架事件的影响,在2001年NBA选秀中,格里芬在第1轮第7顺位被新泽西网队选中,随即被送往休斯敦火箭队以换取杰森·科林斯、布兰登·阿姆斯特朗和理查德·杰弗逊。在第一个赛季中,格里芬出场73次,其中24次先发,平均每场8.8分,5.7个篮板和1.84个盖帽(列全联盟第13位),入选了新秀二队。
但是,从2002-2003赛季开始,格里芬陷入酗酒问题,由于缺席训练和与队友打架,火箭队在2003年年底将格里芬开除出队。新泽西网队收留了格里芬,但是在戒酒中心度过一年后,新泽西网队还是放弃了他。
2004年,明尼苏达森林狼队签下了格里芬,并在次年为他提供了一份3年合同。但是格里芬在森林狼队中并没有太多进步,除了盖帽数达到了职业生涯最高的2.11个外,其得分和篮板数均急剧下滑。2007年3月,森林狼队宣布与格里芬解约[1][2]。
车祸身亡
2007年8月17日凌晨1点30分左右,格里芬在休斯敦驾驶一辆SUV强行穿越一个火车道口,结果与通过的货运火车相撞,汽车在大火中烧毁。22日,休斯敦警方宣布根据牙齿的比对结果,确认格里芬即是死者。
格里芬留下一女Amaree,事发时年仅三岁[3] 。
参考文献
- ^ Wolves release Griffin. NBA.com. March 14, 2007 [2022-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6).
- ^ Krawczynski, Jon. Timberwolves waive F Eddie Griffin. USA Today. Associated Press. March 14, 2007 [May 31,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06).
- ^ Griffin's Funeral Brings Together Those Who Knew 'A Great Kid'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7-09-27., posted August 29,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