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雅(phja),又作,为傣语音译(其原意为“官”),是历史上西双版纳傣族的头人称号。

在西双版纳傣族的土司制度中,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各勐土司(召勐)署内有三至五个负责管理事务的头人,被称为“大叭”。大叭中为首的则被称为“叭诰”,即“总叭”或总头人。[1][2][3]这些头人是各勐议事庭(勒贯)的主要成员。其中大勐的叭诰为议事庭副庭长,庭长则称为“召贯”。小勐则一般没有召贯,叭诰便担任议事庭庭长之职。[4]

而各勐所属村寨的头人也会被土司授予“叭”的头衔,一般称为“小叭”,职位相当于寨长。其地位高于鲊或𩶤。此外,村寨中一些有专长之人有时也会被授予“叭”的称号,并作为尊称冠于其本名之上。[1][2][3]

参考文献

  1. ^ 1.0 1.1 施之厚 (编). 《云南辞典》. 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3: 478. 
  2. ^ 2.0 2.1 唐嘉弘 (编). 《中国古代典章制度大辞典》. 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8: 14. 
  3. ^ 3.0 3.1 陈永龄 (编). 《民族词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7: 261. 
  4. ^ 《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 (编). 《傣族社会历史调查 西双版纳 2》. 民族出版社. 2009: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