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徽 (正德进士)
张徽(?—?),字德卿,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1]。
张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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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东南雄府知府 | |
籍贯 |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 |
字号 | 字德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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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浙江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会试第一百三十三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进士[2][3]。授大理寺评事,大礼议时,参与左顺门事件,受杖。累进寺正。官至南雄府知府[4][5]。卒祀乡贤祠[6]
家族
参考文献
- ^ 丁辉,陈心蓉著. 嘉兴历代进上研究. 合肥:黄山书社. 2012年12月: 467. ISBN 7-5461-3328-9.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 2009年9月: 149. ISBN 978-7-307-07043-1.
- ^ 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浙江通志 7. 北京:中华书局. , 2001.12: 340. ISBN 7-101-03209-5.
- ^ 清嘉庆五年刻本,(清)伊汤安修(清)冯应榴纂,《嘉兴府志·卷五十二》:张徽,字德卿,正德辛巳进士。授大理评事。时有妻扼夫吭垂绝者妾救之得不死妻愤自尽坐妾死徽曰妾救夫非杀妻也出之一少年乱邻妇母切责绝不与通妇恚恨死抵少年罪徽曰致死不以奸法安得死亦释之。以议大礼予廷杖,寻复官,累进寺正,擢知南雄府。垦荒田释流民开商市清军屯多著惠政以不能浮沉取容罢免。没祀乡贤祠。刘志参征献录。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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