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宁
王以宁(1567年—?),字祯甫,号咸所,浙江绍兴卫(今属绍兴市)人。军籍。明朝官员。
王以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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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参政 | |
籍贯 | 浙江绍兴府会稽县 |
字号 | 字祯甫,号咸所 |
出生 | 隆庆元年丁卯十月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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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1]。都察院观政,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接替秦尚明,担任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知县。建崇文书院,亲自讲学。三十三年行取,三十六年八月选授广东道御史,差京通二仓,又巡按广东。三十二年提督南直隶四府学校,四十五年患病。四十六年官至福建布政使司参政,次年以养亲乞休。家居二十年卒。有《督学王公奏议》八卷。
家族
祖王显,封文林郎兵马。父王𫓧。孙王榖韦,字鄂叔,康熙庚戌进士,以淮安知府致仕。兄王榖振、兄子王德祚、王遐祚先后俱成进士。
参考
- 《会稽县志》、《绍兴府志》
引用
-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王以宁,咸所,诗一房,丁卯十月十七生。绍兴未人,甲午五十六,会六十二,三甲百九十六。都察院政,己亥授宜兴知县,乙巳行取,戊申八月授广东道御史,本年差京通二仓,庚戌广东巡按,甲寅提督江南四府学校,丁巳患病,戊午升付建参政,己未养亲。曾祖。祖显,封文林郎兵马。父𫓧。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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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尚明 |
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知县 |
继任: 喻致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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